矿党委书记平安消费责任制1、积极配合矿长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消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平安工作的指令、规定。 2、监视检查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副总工程师和各科室(区队)的平安消费责任制、业务保安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催促其对存在的征询题及时进展整改。 3、经常深化现场,催促、检查本单位的平安消费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参加煤矿平安消费办公会议。 5、充分发开工会、团委等组织,积极支持煤矿各副矿长和职能部门的平安消费工作,真正做到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6、积极组织开展煤矿平安消费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平安认识。 7、掌握煤矿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时消除干部职工的不利于平安消费的思想。 8、监视劳动合同的签订、执行,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