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论热点:立法守护绿色 今年3月,中办、国办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鼓舞有条件的地点在环境治理领域先于国家进展立法。加快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地点立法、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点法规体系,意义严峻。一、根本要求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的地点性法规,一方面,要符合中央大政方针精神,确保国家法律和上位法规落细落实。另一方面,地点人大制定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要注重总结地点经历,重在处理实际征询题。二、必要性1.自然条件差异。我国幅员宽阔,资源禀赋不甚平衡,生态环境差异明显。环境治理措施,也需因地制宜。2.针对性强。地点立法机构更熟悉当地的环境治理情况,更知晓当地群众对生态产品的需求,制定的法规也就更有针对
2、性。3.经历丰富。环境治理的诸多案例证明,基层富有制造力,好经历常来自一线。三、素材积累1.为西湖风景名胜区立法 彰显守护绿水青山决心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是惠州市制定的第五部地点性法规,是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的历史性时刻。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9月25日审查批准,今日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发布公告,并明确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惠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重点对西湖保护范围,职责分工,规划编制报批和公布,保护名录,禁止性和限制性行为,水环境治理和水质监测、犬只治理、人文资源利用和旅游资源开发等作了详细规定。2.海东的新植树节“:立法为生态环境护航今年1月1日,海东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
3、正式施行。每人每年履行不少于三株的植树义务外,履行植树义务的方式,还包括参加抚育管护活动,认养或认管林木、林地、绿地以及修建相关设备,捐资捐物等将抽象的植树义务详细化,从保障鼓舞手段到组织治理方式,都对确保绿化实效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3.湖北:立法守护清江高颜值“近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清江流域水生态环保护条例。自2018年11月15日草案一审稿提交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到条例征询世,10个月时间历经三次审议、数易其稿。条例立法过程中不断遵照不抵触原那么,自觉维护法制统一,在不违犯不重复上位法的情况下,注重和其他法规、规章的衔接,按照清江流域的特点,制
4、定出符合实际的有针对性的条款。四、名言积累1.立善法于天下,那么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那么一国治。2.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那么国强,奉法者弱那么国弱。3.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4.子产治郑,民不能欺;子贱治单父,民不忍欺;西门豹治邺,民不敢欺。5.法令既行,纪律自正,那么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6.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7.官之至难者,令也。8.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9.治乱绳,不可急。10.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知乎心、见于行。生态保护可不容放缓,我们要将守护良好生态环境这个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落到实处、细处。同学们在备考的过程中,要多做题并及时进展梳理总结,掌握正确的方法技巧。【站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络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