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人力装载工平安消费责任制
人力装载工必须掌握《作业规程》,掌握现场情况;必须通过专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装载过程中觉察拒爆、残爆,要立即停顿作业,汇报班组长,按有关规定处理;觉察未爆炸的炸药雷管要及时拣出,交给爆破工。
第2条 装载工必须在临时支护下进展,严禁空顶作业;空顶间隔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应及时进展支护,否那么不得进展装岩作业。
第3条 装车前,平巷内要用木楔稳矿车,在使用绞车提升的斜巷内不准摘挂钩装车,提升期间装载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并把工具放好。
第4条 装(岩)煤前必须洒水降尘,以防止粉尘飞扬。
第5条 装车时应站在矿车两侧,斜巷装车不得站在矿车下方,尤其在四角装车时,更应留意本身与别人平安。
第6条 装车时遇到大块煤矸,用大锤或手镐破裂时,四周禁止站人 ,以防掉锤或碎石飞溅伤人。
二、责任追查
第7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对人力装载工按严峻三违“处理,造成严峻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一) 班中睡岗、脱岗、离岗的;
(二) 隐瞒事故真相的;
(三) 酒后入井上岗作业的;
(四) 井口20米范围内吸烟,下井带烟草、点火物品及井下吸烟,不带自救器、平安帽,穿化纤衣服入井的;
(五) 存在严峻不平安隐患,不汇报、不处理,强行冒险作业的;
(六) 空顶作业的;
(七) 不执行敲帮征询顶的。
第8条 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规定作业,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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