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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
(强制性条文部分)
目 录
第6部分: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和系统 4
表4.4.27 原水预处理系统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4
表4.6.9 除盐水系统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5
表4.7.4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7
表4.8.5 循环水处理系统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8
表4.9.11 废水处理系统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10
表4.10.18 氢气站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12
表4.11.2 汽水集中取样、给水、炉水处理系统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13
表A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清单 14
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 15
表4.4.9-15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15
第4部分: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 20
表 4.2.13 ( )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20
第3部分:汽轮发电机组 21
表4.2.13 汽轮发电机组工程质量控制点签证、记录、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项目 21
表4.3.39 ( )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30
表4.4.15 汽轮发电机安装前基础准备、垫铁(块)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30
表4.4.16 汽轮机本体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32
表4.5.7 调节和润滑油系统设备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35
表4.6.21 发电机和励磁机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37
表4.7.6 水冷凝汽器组合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39
表4.8.5 空冷凝汽器系统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39
表4.9.3 除氧器(水箱)设备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40
表4.10.2 ( )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41
表4.11.4 旁路系统设备检查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41
表4.12.16 汽动给水泵组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42
表4.13.6 电动给水泵组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45
表4.13.7 ( )泵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46
表4.23.3 ( )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47
第2部分:锅炉机组 48
表4.4.101 锅炉钢架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48
表4.4.102 锅炉汽包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49
表4.4.103 锅炉受热面设备及管道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49
表4.4.104 锅炉杂项管道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50
表4.4.105 锅炉整体水压试验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51
表4.5.15 除尘装置安装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52
表4.7.16供油设备及管道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54
表4.8.66磨煤机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54
表4.8.67风机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55
表4.8.68给煤机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56
表4.8.69空气压缩机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57
表4.8.70泵类设备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58
表4.8.71除渣除灰设备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59
表4.8.72锅炉房起吊设施安装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59
第8部分:加工配制 61
表4.2.15 加工配制单位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61
第6部分: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和系统
表4.4.27 原水预处理系统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检 验 项 目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禁止采用溢流、渗井、渗坑、废矿井或稀释等手段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2
水处理或废水处理排出的废液或污泥,应存放在专用堆放场地,不得任意倾倒,尽量合理利用。
3
管道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道弯曲起点不小于管道外径,且不小于100mm(定型管件除外),距支、吊架边缘不小于50mm。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50mm,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500mm时,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500mm。
4
管孔应尽量避免开在焊缝上,并避免管孔接管焊缝与相邻焊缝的热影响区重合。必须在焊缝上或焊缝附近开孔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管孔周围大于孔径且不小于60mm范围内的焊缝,应经无损检验合格。
2) 孔边不在焊缝缺陷上。
3) 管接头需经过焊后消应力热处理。
5
管子、管道的外壁错口值不大于10%壁厚,且不大于4mm。
6
各种水处理材料、药品到货时,应进行检验,合格后分类保管。在使用前,化验人员应再次取样化验,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7
各类管道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如需修改设计或采用代用材料时,必须提请设计单位按有关制度办理。
8
中、低合金钢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在使用前,应逐件进行光谱复查,并作出材质标记。
9
管子表面的划痕、凹坑、腐蚀等局部缺陷应作检查鉴定,凡经处理后的管壁厚度不应小于直管计算壁厚,并作记录及提交检验报告。
10
作为闭路元件的阀门(起隔离作用的),安装前必须进行严密性检验,以检查阀座与阀芯、阀盖及填料室各接合面的严密性。阀门的严密性试验应按1.25倍铭牌压力的水压进行。
11
根据设计图纸在管道上应开的孔洞,宜在管子安装前开好。开孔后必须将内部清理干净,不得遗留钻屑或其他杂物。
表4.4.27(续)
序号
检 验 项 目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2
管道安装时,应及时进行支吊架的固定和调整工作。支吊架位置应正确,安装应平整、牢固,并与管子接触良好。
验收结果
施工单位:(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表4.6.9 除盐水系统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检 验 项 目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酸、碱管道安装的要求如下。
1) 法兰连接应严密,在行人通道附近的浓酸、浓碱管道的阀门及法兰盘处均应有保护罩或挡板遮护。
2) 法兰垫片材料应根据设计的规定选用;如设计无规定时,稀硫酸管道可采用橡胶石棉板,盐酸或碱液管道可采用耐酸、碱橡胶垫。
3) 盐酸箱的排气管,应通过酸雾吸收器引向室外。排液管及溢流管的出口,应有水封装置并接至经过防腐蚀处理的地沟。
4) 浓盐酸系统不允许用修补过的衬胶、喷塑及衬塑管件。
5) 浓硫酸管道应尽量采用长管段,以减少接头。
6) 碱液管道上的配件、阀门,不得使用黄铜或铝质材料。碱液容器及管道内部禁止涂刷油漆。
2
衬里管道(衬胶管、衬塑管、滚塑管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组装前应对所有管段及管件进行检查:
a) 用目测法或0.25kg以下小木锤轻轻敲击以判断外观质量和金属粘接情况。
b) 用漏电监测仪全面检查其严密性,不得有漏电现象,漏电试验使用电压应不大于15kV,探头行走速度3m/min~6m/min,探头不应在胶层上长时间停留,不用时立即断开,防止击穿胶层。
c) 法兰接合面应平整,搭接处应严密,不得有径向沟槽。大口径管法兰翻边不平整时应磨平。
2) 衬胶管道及管件受到沾污时,不应使用能溶解橡胶的溶剂处理。
3) 禁止在已安装好的衬胶管道上动用电火焊或钻孔。
4) 衬硬橡胶的设备和管件,应存放在5℃以上的环境中,应避免阳光长期曝晒。
3
禁止采用溢流、渗井、渗坑、废矿井或稀释等手段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4
管道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道弯曲起点不小于管道外径,且不小于100mm(定型管件除外),距支、吊架边缘不小于50mm。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50mm,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500mm时,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500mm。
5
水处理或废水处理排出的废液或污泥,应存放在专用堆放场地,不得任意倾倒,尽量合理利用。
表4.6.9(续)
序号
检 验 项 目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6
管孔应尽量避免开在焊缝上,并避免管孔接管焊缝与相邻焊缝的热影响区重合。必须在焊缝上或焊缝附近开孔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管孔周围大于孔径且不小于60mm范围内的焊缝,应经无损检验合格。
2) 孔边不在焊缝缺陷上。
3) 管接头需经过焊后消应力热处理。
7
管子、管道的外壁错口值不大于10%壁厚,且不大于4mm。
8
各种水处理材料、药品到货时,应进行检验,合格后分类保管。在使用前,化验人员应再次取样化验,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9
各类管道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如需修改设计或采用代用材料时,必须提请设计单位按有关制度办理。
10
中、低合金钢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在使用前,应逐件进行光谱复查,并作出材质标记。
11
管子表面的划痕、凹坑、腐蚀等局部缺陷应作检查鉴定,凡经处理后的管壁厚度不应小于直管计算壁厚,并作记录及提交检验报告。
12
作为闭路元件的阀门(起隔离作用的),安装前必须进行严密性检验,以检查阀座与阀芯、阀盖及填料室各接合面的严密性。阀门的严密性试验应按1.25倍铭牌压力的水压进行。
13
根据设计图纸在管道上应开的孔洞,宜在管子安装前开好。开孔后必须将内部清理干净,不得遗留钻屑或其他杂物。
14
管道安装时,应及时进行支吊架的固定和调整工作。支吊架位置应正确,安装应平整、牢固,并与管子接触良好。
验收结果
施工单位:(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表4.7.4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检 验 项 目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酸、碱管道安装的要求如下:
1) 法兰连接应严密,在行人通道附近的浓酸、浓碱管道的阀门及法兰盘处均应有保护罩或挡板遮护。
2) 法兰垫片材料应根据设计的规定选用;如设计无规定时,稀硫酸管道可采用橡胶石棉板,盐酸或碱液管道可采用耐酸、碱橡胶垫。
3) 盐酸箱的排气管,应通过酸雾吸收器引向室外。排液管及溢流管的出口,应有水封装置并接至经过防腐蚀处理的地沟。
4) 浓盐酸系统不允许用修补过的衬胶、喷塑及衬塑管件。
5) 碱液管道上的配件、阀门,不得使用黄铜或铝质材料。碱液容器及管道内部禁止涂刷油漆。
2
衬里管道(衬胶管、衬塑管、滚塑管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组装前应对所有管段及管件进行检查:
a) 用目测法或0.25kg以下小木锤轻轻敲击以判断外观质量和金属粘接情况。
b) 用漏电监测仪全面检查其严密性,不得有漏电现象,漏电试验使用电压应不大于15kV,探头行走速度3m/min~6m/min,探头不应在胶层上长时间停留,不用时立即断开,防止击穿胶层。
c) 法兰接合面应平整,搭接处应严密,不得有径向沟槽。大口径管法兰翻边不平整时应磨平。
2) 衬胶管道及管件受到沾污时,不应使用能溶解橡胶的溶剂处理。
3) 禁止在已安装好的衬胶管道上动用电火焊或钻孔。
4) 衬硬橡胶的设备和管件,应存放在5℃以上的环境中,应避免阳光长期曝晒。
3
禁止采用溢流、渗井、渗坑、废矿井或稀释等手段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4
水处理或废水处理排出的废液或污泥,应存放在专用堆放场地,不得任意倾倒,尽量合理利用。
5
管道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道弯曲起点不小于管道外径,且不小于100mm(定型管件除外),距支、吊架边缘不小于50mm。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50mm,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500mm时,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500mm。
表4.7.4(续)
序号
检 验 项 目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6
管孔应尽量避免开在焊缝上,并避免管孔接管焊缝与相邻焊缝的热影响区重合。必须在焊缝上或焊缝附近开孔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管孔周围大于孔径且不小于60mm范围内的焊缝,应经无损检验合格。
2) 孔边不在焊缝缺陷上。
3) 管接头需经过焊后消应力热处理。
7
管子、管道的外壁错口值不大于10%壁厚,且不大于4mm。
8
各种水处理材料、药品到货时,应进行检验,合格后分类保管。在使用前,化验人员应再次取样化验,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9
各类管道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如需修改设计或采用代用材料时,必须提请设计单位按有关制度办理。
10
中、低合金钢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在使用前,应逐件进行光谱复查,并作出材质标记。
11
管子表面的划痕、凹坑、腐蚀等局部缺陷应作检查鉴定,凡经处理后的管壁厚度不应小于直管计算壁厚,并作记录及提交检验报告。
12
作为闭路元件的阀门(起隔离作用的),安装前必须进行严密性检验,以检查阀座与阀芯、阀盖及填料室各接合面的严密性。阀门的严密性试验应按1.25倍铭牌压力的水压进行。
13
根据设计图纸在管道上应开的孔洞,宜在管子安装前开好。开孔后必须将内部清理干净,不得遗留钻屑或其他杂物。
14
管道安装时,应及时进行支吊架的固定和调整工作。支吊架位置应正确,安装应平整、牢固,并与管子接触良好。
验收结果
施工单位:(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表4.8.5 循环水处理系统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检 验 项 目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酸、碱管道安装的要求如下:
1) 法兰连接应严密,在行人通道附近的浓酸、浓碱管道的阀门及法兰盘处均应有保护罩或挡板遮护。
2) 法兰垫片材料应根据设计的规定选用;如设计无规定时,稀硫酸管道可采用橡胶石棉板,盐酸或碱液管道可采用耐酸、碱橡胶垫。
3) 盐酸箱的排气管,应通过酸雾吸收器引向室外。排液管及溢流管的出口,应有水封装置并接至经过防腐蚀处理的地沟。
4) 浓盐酸系统不允许用修补过的衬胶、喷塑及衬塑管件。
5) 浓硫酸管道应尽量采用长管段,以减少接头。
6) 碱液管道上的配件、阀门,不得使用黄铜或铝质材料。碱液容器及管道内部禁止涂刷油漆。
2
衬里管道(衬胶管、衬塑管、滚塑管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组装前应对所有管段及管件进行检查:
a) 用目测法或0.25kg以下小木锤轻轻敲击以判断外观质量和金属粘接情况。
b) 用漏电监测仪全面检查其严密性,不得有漏电现象,漏电试验使用电压应不大于15kV,探头行走速度3m/min~6m/min,探头不应在胶层上长时间停留,不用时立即断开,防止击穿胶层。
c) 法兰接合面应平整,搭接处应严密,不得有径向沟槽。大口径管法兰翻边不平整时应磨平。
2) 衬胶管道及管件受到沾污时,不应使用能溶解橡胶的溶剂处理。
3) 禁止在已安装好的衬胶管道上动用电火焊或钻孔。
4) 衬硬橡胶的设备和管件,应存放在5℃以上的环境中,应避免阳光长期曝晒。
3
禁止采用溢流、渗井、渗坑、废矿井或稀释等手段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4
水处理或废水处理排出的废液或污泥,应存放在专用堆放场地,不得任意倾倒,尽量合理利用。
5
管道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道弯曲起点不小于管道外径,且不小于100mm(定型管件除外),距支、吊架边缘不小于50mm。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50mm,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500mm时,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500mm。
6
管孔应尽量避免开在焊缝上,并避免管孔接管焊缝与相邻焊缝的热影响区重合。必须在焊缝上或焊缝附近开孔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管孔周围大于孔径且不小于60mm范围内的焊缝,应经无损检验合格。
2) 孔边不在焊缝缺陷上。
3) 管接头需经过焊后消应力热处理。
7
管子、管道的外壁错口值不大于10%壁厚,且不大于4mm。
8
各种水处理材料、药品到货时,应进行检验,合格后分类保管。在使用前,化验人员应再次取样化验,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9
各类管道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如需修改设计或采用代用材料时,必须提请设计单位按有关制度办理。
10
中、低合金钢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在使用前,应逐件进行光谱复查,并作出材质标记。
11
管子表面的划痕、凹坑、腐蚀等局部缺陷应作检查鉴定,凡经处理后的管壁厚度不应小于直管计算壁厚,并作记录及提交检验报告。
表4.8.5(续)
序号
检 验 项 目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2
作为闭路元件的阀门(起隔离作用的),安装前必须进行严密性检验,以检查阀座与阀芯、阀盖及填料室各接合面的严密性。阀门的严密性试验应按1.25倍铭牌压力的水压进行。
13
根据设计图纸在管道上应开的孔洞,宜在管子安装前开好。开孔后必须将内部清理干净,不得遗留钻屑或其他杂物。
14
管道安装时,应及时进行支吊架的固定和调整工作。支吊架位置应正确,安装应平整、牢固,并与管子接触良好。
验收结果
施工单位:(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表4.9.11 废水处理系统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检 验 项 目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酸、碱管道安装的要求如下:
1) 法兰连接应严密,在行人通道附近的浓酸、浓碱管道的阀门及法兰盘处均应有保护罩或挡板遮护。
2) 法兰垫片材料应根据设计的规定选用;如设计无规定时,稀硫酸管道可采用橡胶石棉板,盐酸或碱液管道可采用耐酸、碱橡胶垫。
3) 盐酸箱的排气管,应通过酸雾吸收器引向室外。排液管及溢流管的出口,应有水封装置并接至经过防腐蚀处理的地沟。
4) 浓盐酸系统不允许用修补过的衬胶、喷塑及衬塑管件。
5) 浓硫酸管道应尽量采用长管段,以减少接头。
6) 碱液管道上的配件、阀门,不得使用黄铜或铝质材料。碱液容器及管道内部禁止涂刷油漆。
2
衬里管道(衬胶管、衬塑管、滚塑管等)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组装前应对所有管段及管件进行检查:
a) 用目测法或0.25kg以下小木锤轻轻敲击以判断外观质量和金属粘接情况。
b) 用漏电监测仪全面检查其严密性,不得有漏电现象,漏电试验使用电压应不大于15kV,探头行走速度3m/min~6m/min,探头不应在胶层上长时间停留,不用时立即断开,防止击穿胶层。
c) 法兰接合面应平整,搭接处应严密,不得有径向沟槽。大口径管法兰翻边不平整时应磨平。
表4.9.11(续)
序号
检 验 项 目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2
2) 衬胶管道及管件受到沾污时,不应使用能溶解橡胶的溶剂处理。
3) 禁止在已安装好的衬胶管道上动用电火焊或钻孔。
4) 衬硬橡胶的设备和管件,应存放在5℃以上的环境中,应避免阳光长期曝晒。
3
禁止采用溢流、渗井、渗坑、废矿井或稀释等手段排放有毒有害废水。
4
水处理或废水处理排出的废液或污泥,应存放在专用堆放场地,不得任意倾倒,尽量合理利用。
5
管道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道弯曲起点不小于管道外径,且不小于100mm(定型管件除外),距支、吊架边缘不小于50mm。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50mm,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500mm时,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500mm。
6
管孔应尽量避免开在焊缝上,并避免管孔接管焊缝与相邻焊缝的热影响区重合。必须在焊缝上或焊缝附近开孔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管孔周围大于孔径且不小于60mm范围内的焊缝,应经无损检验合格。
2) 孔边不在焊缝缺陷上。
3) 管接头需经过焊后消应力热处理。
7
管子、管道的外壁错口值不大于10%壁厚,且不大于4mm。
8
各种水处理材料、药品到货时,应进行检验,合格后分类保管。在使用前,化验人员应再次取样化验,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9
各类管道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如需修改设计或采用代用材料时,必须提请设计单位按有关制度办理。
10
中、低合金钢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在使用前,应逐件进行光谱复查,并作出材质标记。
11
管子表面的划痕、凹坑、腐蚀等局部缺陷应作检查鉴定,凡经处理后的管壁厚度不应小于直管计算壁厚,并作记录及提交检验报告。
12
作为闭路元件的阀门(起隔离作用的),安装前必须进行严密性检验,以检查阀座与阀芯、阀盖及填料室各接合面的严密性。阀门的严密性试验应按1.25倍铭牌压力的水压进行。
13
根据设计图纸在管道上应开的孔洞,宜在管子安装前开好。开孔后必须将内部清理干净,不得遗留钻屑或其他杂物。
14
管道安装时,应及时进行支吊架的固定和调整工作。支吊架位置应正确,安装应平整、牢固,并与管子接触良好。
验收结果
施工单位:(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表4.10.18 氢气站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检 验 项 目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酸、碱管道安装配件、阀门,不得使用黄铜或铝质材料。碱液容器及管道内部禁止涂刷油漆。
2
制氢系统的各种阀门应选用气体专用阀门,确保严密不漏。用于电解液系统的阀门和垫圈,禁止使用铜材和铝材。
凡与电解液接触的设备和管道,禁止在其内部涂刷红丹和其他防腐漆;如已涂刷,则应在组装前清洗干净。
3
检查电解槽各相邻组件间不允许有短路现象。
4
管道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道弯曲起点不小于管道外径,且不小于100mm(定型管件除外),距支、吊架边缘不小于50mm。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50mm,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500mm时,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500mm。
5
管子、管道的外壁错口值不大于10%壁厚,且不大于4mm。
6
各种水处理材料、药品到货时,应进行检验,合格后分类保管。在使用前,化验人员应再次取样化验,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7
各类管道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如需修改设计或采用代用材料时,必须提请设计单位按有关制度办理。
8
中、低合金钢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在使用前,应逐件进行光谱复查,并作出材质标记。
9
管子表面的划痕、凹坑、腐蚀等局部缺陷应作检查鉴定,凡经处理后的管壁厚度不应小于直管计算壁厚,并作记录及提交检验报告。
10
作为闭路元件的阀门(起隔离作用的),安装前必须进行严密性检验,以检查阀座与阀芯、阀盖及填料室各接合面的严密性。阀门的严密性试验应按1.25倍铭牌压力的水压进行。
表4.10.18(续)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检 验 项 目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
根据设计图纸在管道上应开的孔洞,宜在管子安装前开好。开孔后必须将内部清理干净,不得遗留钻屑或其他杂物。
12
管道安装时,应及时进行支吊架的固定和调整工作。支吊架位置应正确,安装应平整、牢固,并与管子接触良好。
验收结果
施工单位:(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表4.11.2 汽水集中取样、给水、炉水处理系统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检 验 项 目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管道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道弯曲起点不小于管道外径,且不小于100mm(定型管件除外),距支、吊架边缘不小于50mm。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50mm,当管道公称直径大于500mm时,同管道两个对接焊口间距离不得小于500mm。
2
管子、管道的外壁错口值不大于10%壁厚,且不大于4mm。
3
各种水处理材料、药品到货时,应进行检验,合格后分类保管。在使用前,化验人员应再次取样化验,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4
各类管道应按照设计图纸施工,如需修改设计或采用代用材料时,必须提请设计单位按有关制度办理。
5
中、低合金钢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在使用前,应逐件进行光谱复查,并作出材质标记。
6
管子表面的划痕、凹坑、腐蚀等局部缺陷应作检查鉴定,凡经处理后的管壁厚度不应小于直管计算壁厚,并作记录及提交检验报告。
7
作为闭路元件的阀门(起隔离作用的),安装前必须进行严密性检验,以检查阀座与阀芯、阀盖及填料室各接合面的严密性。阀门的严密性试验应按1.25倍铭牌压力的水压进行。
8
管道安装时,应及时进行支吊架的固定和调整工作。支吊架位置应正确,安装应平整、牢固,并与管子接触良好。
验收结果
施工单位:(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章)
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本清单列出了水处理及制氢设备及系统安装工程中各单位工程应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清单,单位工程强制性条文的内容与工程实际不符时,其内容可由施工单位进行调整,经监理及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
表A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清单
序号
单位工程名称
签证编号
执行情况
备注
1
原水预处理系统
表4.4.27
2
海水淡化系统
表4.5.9
3
除盐系统
表4.6.9
4
凝结水精处理系统
表4.7.4
5
循环水处理系统
表4.8.5
6
废水处理系统
表4.9.11
7
氢气站
表4.10.8
8
汽水集中取样、给水、炉水处理系统
表4.11.2
第5部分:管道及系统
表4.4.9-15 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表
工程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检验项目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
监察段上蠕变测量截面的设置:蒸汽温度高于420℃的主蒸汽管道和再热蒸汽管道,应装设蠕变监察段。监察段应设置在靠近过热器和再热器出口联箱的水平管段上实际壁厚最薄的区段,其长度为3000mm~4000mm。
2
监察段上蠕变测量截面的设置:监察段上不允许开孔和安装仪表插座,也不得安装支吊架。
3
监察段上蠕变测量截面的设置:主蒸汽管道和再热蒸汽管道的监察段上应设置三个蠕变测量截面,测量截面应等间距设置。
4
非监察段上蠕变测量截面的设置:主蒸汽管道、蒸汽母管和再热蒸汽管道每一直管段上,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一个蠕变测量截面,每条管道蠕变测量截面的总数不得少于10个。直管段上蠕变测量截面的位置,离焊缝或支吊架的距离不得小于1m,至弯管起弧点不得小于0.75m。
5
非监察段上蠕变测量截面的设置:应选择不少于两根集汽联箱的导汽管,在距弯管起弧点0. 5m左右处直管段壁厚最薄的部位设置一个蠕变测量截面。
6
蠕变测量截面的保护:蠕变测量截面处,应设计活动保温并在保温外加注标记,其保温性能不低于该部件保温材料的保温性能。露天或半露天布置的蠕变测量截面处,应有防水渗入管道表面的设施。垂直管段的蠕变测量截面处,应有防止保温材料下滑的可靠措施。
7
蠕变测量截面的保护:对需要经常测量及难搭架子的蠕变测量截面处,应有固定的测量平台。
8
蒸汽管道上若设计要求装设蠕胀测点时,应按设计规定装设蠕胀测点和监察管段。监察管段应在同批管子中选用管壁厚度为最大负公差的管子。监察管段上不得开孔、安装仪表插座及装设支吊架。
9
安装监察管段前应从该管子的两端各割取长度为300mm~500mm的一段,连同监察管段的备用管做好标记一同移交电厂。
10
管道安装、修理改造、检验和化学清洗单位按国家或部颁有关规定实施资格许可证制度,从事管道的检验、焊接、焊后热处理、无损检测人员等,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11
管道使用的金属材料质量应符合标准,有质量证明书。使用进口材料除有质量证明书外,尚需有商检合格文件。质量证明书有缺项或数据不全应按有关标准进行补检。
12
合金钢部件和管材在安装及修理改造使用时,组装前后都应进行光谱或其它方法的检验,核对钢种,防止错用。
13
管道使用国外钢材时,应选用国外规范允许使用的钢材,使用范围符合相应规范,有质量证明书,并应提供该钢材的性能数据、焊接工艺、热处理工艺及其它热加工工艺文件,国内尚无使用经验的钢材,应进行有关试验和验证。
14
仓库、工地储存的金属管道材料除要做好防腐工作外,还要建立严格的质量验收、保管和领用制度。长期储存再使用时,应重新进行质量验收。
15
除设计冷拉焊口外,焊件装配时不允许强力对口,以避免产生附加应力。安装冷拉焊口使用的冷拉工具,应待整个焊口完并热处理完毕后方可拆除。
16
安全阀未经检验的锅炉在点火启动和在安全阀检验过程中应有严格的防止超压措施,并应有专人监督。安全阀核校验中,检验人员不得中途撤离现场。
17
工作温度大于450℃的主蒸汽管道、高温再热蒸汽管道所用的管子、管件及阀壳,必须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明书,有关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18
高压钢管弯制后,应按要求热处理和进行无损探伤。
19
锻造管件和管道附件的表面过渡区应圆滑过渡。经机械加工后,表面膜不得有裂纹等影响强度和严密性的缺陷。
20
高压焊制三通应符合下列要求:1、三通制作及加固形式应符合设计图纸规定,加固用料宜采用与三通本体相同牌号的钢材; 2、按钢材牌号要求作的热处理经过检查应合格。
21
合金钢管子局部进行弯度校正时,加热温度应控制在管子的下临界温度Ac1以下。
22
管道对接焊口,其中心线距离管道弯曲起点不小于管道外径,且不小于100mm(定型管件除外),距支吊架边缘不小于50mm。同管道两个焊口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50mm,当管公称直径大于500mm时,同管道焊口距离不得小于500mm。
23
管孔尽量避免开在焊缝上,并避免管孔接管焊缝与相邻焊缝的热影响区重合。必须在焊缝上或附近开孔时,应满足以下条件:a、管孔周围大于孔径且不小于60mm范围内的焊缝,应经无损检验合格。b、孔边不在焊缝缺陷上。c、管接头需经过焊后消应力热处理。
24
焊口的局部间隙过在时,应设法修整到规定尺寸,严禁在间隙内加填塞物。
25
除设计规定的冷拉焊口外,其余焊口应禁止强力对口,不允许利用热膨胀法对口。
26
焊件组对时一般应做到内壁(根部)齐平,如有错口,其错口值应符合下列规定:a、对接单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得超过壁厚的10%,且不大于1mm。b、对接双面焊的局部错口值不得超过焊件厚度的10%,且不大于3mm。
27
严禁在被焊工件表面引燃电弧、试验电流或随意焊接临时支撑物,高合金钢材料表面不得焊接对口用卡具。
28
焊接接头有超过标准的缺陷时,可采取挖补方式返修,但同一位置上的挖补次数一般不得超过3次,耐热钢不得超过2次并应遵守下列规定:a、彻底清除缺陷;b、补焊时应制定具体的补焊措施并按照工艺要求实施;c、需进行热处理的焊接接头,返修后应重做热处理。
29
安装管道冷拉口所使用的加载工具,需待整个对口焊接和热处理完毕后方可卸载。
30
不得对焊接接头进行加热校正。
31
管道管口端面应与管道中心线垂直,其偏斜度△f不得超过规定,见表:
管子外径(mm)
偏斜度△f(mm)
≤60
0.5
60~159
1
159~219
1.5
>219
2
32
各类管道应按设计图纸施工,如需修改设计或采用代用材料时必须提请设计单位按有关制度办理。
33
中、低合金钢管子、管件、管道附件及阀门在使用前应逐件进行光谱复查,并作出材质标记。
34
管子表面的划痕、凹坑、腐蚀等局部缺陷应作检查鉴定,凡处理后应作好记录及提交检验报告。
35
用于高压管道的中、低合金钢管子应进行不少于3个断面的测厚检验并作记录。
36
用于设计温度大于430℃且直径大于或等于M30的合金钢螺栓应逐根编号,并进行硬度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37
作为闭路元件的阀门(起隔离作用),安装前必须进行严密性检验,以检查阀座与阀芯、阀盖及填料室各接合面的严密性。阀门的严密性试验应按1.25倍铬牌压力的水压试验。
38
解体的合金钢阀门的内部零件应进行光谱复查。
39
阀门解体复装后应作严密性试验。
40
根据设计图纸在管道上应开的孔洞,宜在管子安装前开好,开孔后必须将内部清理干净。
41
埋地钢管的防腐层应在安装前做好,焊缝部位未经检验合格不得防腐。在运输、安装时防止损坏防腐层,损坏应进行修补。
42
合金钢螺栓不得在表面用火焰加热进行热紧。
43
管道安装时,应及时进行支吊架的固定和调整工作。支吊架位置应正确,安装应平整、牢固,并与管子接触良好。
44
整定弹簧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安装,固定销应在管道系统安装结束,严密性试验及保温后方可拆除,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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