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宁乡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育部教基一〔2009〕7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湘教发[2009]36号),促进学校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本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学习,深刻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意义与内涵
学校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湖南省义务教育条例》、《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湘教发[2009]36号),通过多层面的学习会和专题培训,领会会议和文件的精神实质。一方面要使广大教师充分认识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对于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意义。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各项规定,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坚决把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减下来;另一面要立足于县情、校情的实际,结合文件精神,在充分认清学生的课业负担状况,给予学生合理有效负担的基础上,积极转变教育理念,完善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探索“轻负担高质量”的有效教育教学途径。
要营造良好的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栏、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减负”有关规定,宣传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意义。引导社会、广大家长和师生正确认识和理解“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精神内涵,营造素质教育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明确要求,认真落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六个严格”规定
要全面的理解和贯彻执行省教育厅文件(湘教发〔2009〕36号)中“六个严格”的规定,规范办学行为,着力解决导致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各类突出问题。
(一)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课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擅自调整课程计划,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不得挤占或挪用思想品德(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体育与健康(体育)、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切实保障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二)严格规范学科作业管理,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小学一、二年级一律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学生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得超过1.5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学校要加强作业研究与管理,按年级切实做好各学科作业的平衡工作;教师要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实际,精心设计分层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坚决杜绝大量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作业。
(三)严格控制补课,建立学业指导师制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利用寒暑假、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班与补习班的教学和管理,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对于在年段或班级学科学力较强和学力较弱的学生,通过给学生配备学业指导师,促进学力不同的学生都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
(四)科学安排中小学生在校上课时间,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按照要求合理安排作息,严格控制学生在校上课时间,小学生、初中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不得组织学生(包括住校生)到校集体早自修,不得组织通校学生参加在学校的晚自修,不得拖堂。认真落实学校体育课程要求,广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抓好大课间和课外文体“2+1”活动,不得削减、挤占体育课时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五)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跟踪调控机制,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教学考核评价和质量监测制度,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方案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要规范考试科目,减少考试次数,加强质量分析。小学只在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初中每学期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全校或全年级性记录成绩的学科考试。
(六)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规范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严格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任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和各种考级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格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建立每个在校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严禁学校瞒报、虚报、少报在校学生数。
三、建立制度,健全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机制
要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湘教发[2009]36号)精神,着重做好“减负”四项制度建设,形成“减负”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建立加重课业负担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县、校两级要成立“减负提质”工作领导小组,把“减负提质”纳入学校的日常工作,把“减负提质”工作列入到学校、教师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条件。建立教育行政干部“减负提质”工作联系制度,深入开展调研、督查、指导工作。每学年分两次对学校“减负提质”工作进行通报,对于违规行为,并造成后果影响的,根据省市“减负”文件精神,追究个人责任。
(二)建立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学校就“减负提质”的相关内容,通过举行一学期一次的征求意见会,听取乡(镇)政府相关单位、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通过每学年一次的无记名问卷调查,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通过家庭访问、家长来访接待日、家长会等形式,征求家长的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梳理与反馈,并制定整改措施,提升“减负提质”工作水平。
(三)建立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学校要在每一学期开学一周内要将课程安排表、作息、作业量、课外文体活动等教学活动安排在公示栏或局域网向社会、家长公布,并报教育局备案。接受教育局、师生和家长的监督。
(四)建立过重课业负担家校联动机制。各中小学通过定期召开家长会,多形式建立家校联动平台,建立“负担”情况家庭抽样反馈点等方式,形成学校—家庭互动的减负机制,形成“减负提质”的共识和合力,共同研究与实施“减负提质”的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育人责任。
四、把握重心,推进“轻负担高质量”的教育教学改革
要立足于我县学生课业负担和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在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基础上,着力推进与实施以“轻负担高质量”为目标的教育教学改革。通过有效的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一)致力于实施高效课程教学改革。要推进课程的有效教学,努力开好课程。特别是要做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开设,做到课程教学目标明确,内容整合,评价到位,有专任的师资保障。要推进自主、合作、探究的高效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推进与实施《宁乡县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规定》,借助于小班化教学研究,切实把教师无效讲的时间减下来,把课堂还给学生,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开展自主、合作、探究学习,鼓励启发式教学,增强课堂教学的生动性、趣味性和互动性,缓解学生的心理压力,营造和谐师生关系,切实提升课堂教学的有效性。要努力推进作业改革。要做好作业的布置、批改、反馈的改革。教师布置作业要做到精心设计,根据教学目标和学生实际设计个性化、可供选择的弹性作业(分必做题、选做题和拓展题),布置的作业教师自己做到先做;对作业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全批,提倡面批;对批改后的作业,教师做到及时反馈,学生要做到及时订正,使作业作为达成教学目标的有效载体。
(二)致力于推进特色学校的创建。学校要立足实际,充分挖掘、整合学校办学资源,可以在书香校园创建、小班化教育、艺术教育、德育、体育、校本教研等等教育实施项目上进行特色提炼。按照由特色项目到学校特色再到特色学校的基本发展思路,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学校发展规划,开展特色学校创建,培育学生个性,树立学校发展品牌,提升学校办学内涵,努力形成我县“一校一品牌,校校有特色”的发展格局,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三)致力于塑造“轻负担高质量”的典型。全县要建立“轻负担高质量”联系校制度,全县确定3—4所学校作为县级“轻负担高质量”联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专项改革实验,定期召开会议,积极培育“轻负担高质量”的典型和特色学校,并起到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五、完善措施,严肃查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行为
中小学校校长要对规范办学行为负总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要把规范办学行为的各项要求落实到课程、教学、评价、管理各个环节。要建立“减负”工作巡查和督导制度,县教育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中小学办学行为进行专项督导和随机巡查活动,组织学校开展经常性的校际间互查,及时指出和纠正各种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切实维护中小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设置接受社会监督的电话、电子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县教育局监督电话:87882432;电子信箱:nxpjk7882432@。
附件:宁乡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工作考核指标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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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减负”工作考核指标
序号
考核指标
分值
达成度及权重
得分
A(1.0)
B(0.8)
C(0.6)
D(0.4)
自评
考评
1
学校校长每学年与有关处室、教师签订“减负”工作责任书。
6
2
学校将“减负”工作列入教师考核内容,并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制。
6
3
学校对教科书、作业本的选用情况,课程教学计划,教师安排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及学生社团活动安排表等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向社会、家长公布。
6
4
学校制定作业量控制办法。
6
5
学校通过定期召开家长会、设置征求意见箱、建立家校联动平台,形成“减负”的共识和合力。
5
6
学校公示“减负”举报电话、电子信箱。对被举报问题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举报单位(人)做出书面答复,对需整改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8
7
学校开齐开足课程,无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和提前结束课程等现象。
10
8
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小时内;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控制在1.5小时以内。教师精心设计作业,做到精选、先做、全批并及时反馈。
10
9
加强对学生用书的严格管理,学校和教师无组织学生订购学习辅导材料或习题集等。
5
10
学校无占用学生休息时间组织集体补课,无擅自提前复习和延长学生上课时间,无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无将校舍场地提供给他人办班、家教。教师不参与补课带生。
8
11
控制考试次数,小学每学期未举行一次考试,初中只进行期中、期末两次考试,无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队现象发生。
5
12
小学生、初中生在校上课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学校无组织集体早自修和通校学生晚自修活动,住校生每天晚自修不超2课时。确保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10
13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无举行与入学相关的考试、测试,无以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分类编班现象。
5
14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实行就近入学,无跨学区组织招生现象。
5
15
学校采取多元评价方法对教师、学生进行科学的评价。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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