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备案号: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xx-xxx-2007
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初稿)
2007- xx-xx 发布 2007- xx-xx实施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
31
目 次
1 总则……………………………………………………………………………
2 术语……………………………………………………………………………
3 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
4 建筑和建筑热工设计……………………………………………………………
5 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
6 采暖、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
附录A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
附录B 窗户的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Cg……………………………………
附录C 常用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计算参数………………………………………
1 总则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改善重庆地区居住建筑热环境,进一步提高居住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
1.0.3 重庆地区居住建筑的建筑热工和暖通空调设计必须采取节能措施,在保证室内热环境的前提下,进一步降低采暖和空调能耗。
1.0.4 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空调年计算耗电量annual cooling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按照夏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空调设备年所要消耗的电能。
2.0.2 采暖年计算耗电量annual heating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按照冬季室内热环境设计标准和设定的计算条件,计算出的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设备年所要消耗的电能。
2.0.3 空调、采暖设备能效比(EER)energy efficiency ratio
在额定工况下,空调、采暖设备提供的冷量或热量与设备本身所消耗的能量之比。
2.0.4 采暖度日数 (HDD18)heating degree day based on 18℃
一年中,当某天室外日平均温度低于18℃时,将低于18℃的度数乘以1天,并将此乘积累加。
2.0.5 空调度日数 (CDD26)cooling degree day based on 26℃
一年中,当某天室外日平均温度高于26℃时,将高于26℃的度数乘以1天,并将此乘积累加。
2.0.6 热惰性指标(D)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表征围护结构反抗温度波动和热流波动能力的无量纲指标,其值等于材料层热阻与蓄热系数的乘积。
2.0.7 典型气象年 (TMY)Typical Meteorological Year
以近10年的月平均值为依据,从近10年的资料中选取一年各月接近10年的平均值作为典型气象年。由于选取的月平均值在不同的年份,资料不连续,还需要进行月间平滑处理。
3 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
3.0.1 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
1 卧室、起居室室内设计温度取 18℃;
2 换气次数取 1.0/ h。
3.0.2 夏季空调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
1 卧室、起居室室内设计温度取 26℃;
2 换气次数取 1.0/ h。
4 建筑和建筑热工设计
4.0.1 居住小区建筑群的规划布置、建筑物的平面布置与立面设计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应减少硬化地面,增加绿地和水域,居住小区内,夏季室外干球温度应比周边地段低1℃。
4.0.2 建筑物的朝向宜采用南北或接近南北向,不宜超出南偏东45°至南偏西30°范围。
4.0.3 建筑物的体形系数应符合表4.0.3的规定,如果体形系数不满足表4.0.3的规定,则必须按照第5章的要求进行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判断。
表4.0.3 居住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值
建筑层数
≤3层
4~5层
6~11层
≥12层
建筑的体形系数
≤0.55
≤0.40
≤0.35
≤0.30
4.0.4 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窗墙面积比不应超过表4.0.4-1的规定。外窗的遮阳应兼顾冬夏两季对太阳光的不同需求。东、西朝向的外窗的综合遮阳系数,在夏季应不大于0.2,冬季应不小于0.8。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其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应符合表4.0.4-2的规定。如果窗墙面积比不满足表4.0.4-1的规定,则必须按照第5章的要求进行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判断。
表4.0.4-1 不同朝向窗墙面积比的限值
朝 向
窗墙面积比
北
≤0.30
东 、西
≤0.35
南
≤0.50
表4.0.4-2 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
窗墙面积比
传热系数K W/(m2·K)
外窗遮阳系数SCw
夏季
冬季
窗墙面积比≤0.25
≤ 4.7
≤ 0.2
≥ 0.8
0.25<窗墙面积比≤0.30
≤ 3.2
≤ 0.2
≥ 0.8
0.30<窗墙面积比≤0.35
≤ 3.2
≤ 0.2
≥ 0.8
0.35<窗墙面积比≤0.40
≤ 2.5
≤ 0.2
≥ 0.8
0.40<窗墙面积比≤0.50
≤ 2.5
≤ 0.2
≥ 0.8
注: 1、表中的窗墙面积比按建筑开间计算;
2.表中的“北”代表从北偏东600至北偏西600的范围;“东、西”代表从东或西偏北300至偏南600的范围;“南”代表从南偏东300至偏西300的范围。
3、有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窗的遮阳系数×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无外遮阳时,遮阳系数=窗的遮阳系数;窗的遮阳系数=玻璃的遮阳系数×(1-窗框比),PVC塑钢窗或木窗窗框比可取 0.30,铝合金窗窗框比可取 0.20。
4.0.5 东偏南450至东偏北450,西偏南450至西偏北450范围的外窗应设置可以遮住窗户正面的活动外遮阳,南向的外窗宜设置水平遮阳或可以遮住窗户正面的活动外遮阳。窗户设置了可以遮住正面的活动外遮阳(如卷帘、百叶窗等)时,则表4.0.4-2的遮阳要求视为自动满足。
4.0.6 外窗可开启面积应大于等于房间面积的8%。在夏季凉爽时间房间通风量应达到30次/h。
4.0.7 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3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4级。
表4.0.7-1 窗的气密性分级
分级
1
2
3
4
5
单位缝长分级指标值q1/(m3/(m·h))
6.0≥q1>4.0
4.0≥q1>2.5
2.5≥q1>1.5
1.5≥q1>0.5
≤0.5
单位面积分级指标值q2/(m3/(m2·h))
18≥q2>12
12≥q2>7.5
7.5≥q2>4.5
4.5≥q2>1.5
≤1.5
注:摘自《建筑外窗气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2002
表4.0.7-2 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
分级代号
1
2
3
4
5
6
7
8
×.×a)
分级指标值P3
1.0≤P3<1.5
1.5≤P3<2.0
2.0≤P3<2.5
2.5≤P3<3.0
3.0≤P3<3.5
3.5≤P3<4.0
4.0≤P3<4.5
4.5≤P3<5.0
P3≥5.0
a)表中×.×表示用≥5.0kPa的具体值,取代分级代号。
注:摘自《建筑外窗抗风压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6-2002
表4.0.7-3 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
分级
1
2
3
4
5
××××1)
分级指标△P
100≤△P<150
150≤△P<250
250≤△P<350
350≤△P<500
500≤△P<700
△P≥700
1)表中××××表示用≥700Pa的具体值取代分级代号。
注:摘自《建筑外窗水密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8-2002
表4.0.7-4 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
分级代号
1
2
3
4
5
传热系数K(W/m2·K)
5.0<K≤6.40
4.0< K≤5.0
3.00< K≤4.00
2.00< K≤3.00
≤2.00
传热阻R(m2·K/W)
0.156≤R<0.20
0.20≤R<0.25
0.25≤R<0.333
0.333≤R<0.50
≥0.50
注:摘自《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8484-2002
表4.0.7-5 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
分级
分级指标值
1
20≤RW<25
2
25≤RW<30
3
30≤RW<35
4
35≤RW<40
5
40≤RW<45
6
45≤RW
注:摘自《建筑外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8485-2002
4.0.8 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符合表4.0.8的规定。其中外墙的传热系数应考虑结构性热桥的影响,取平均传热系数,其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表4.0.8 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K [W/(m2.K)])和热惰性指标(D)的限值
围护结构部位
传热系数K W/(m2·K)
热惰性指标D≤2.5
热惰性指标D>2.5
体形系数≤0.4
屋面
K≤0.8
K≤1.0
外墙
K≤1.0
K≤1.5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K≤1.5
分户墙和楼板
K≤2.0
户门
K≤3.0
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
按表4.0.4-2的规定
体形系数 >0.4
屋面
K≤0.5
K≤0.6
外墙
K≤0.80
K≤1.0
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
K≤1.0
分户墙和楼板
K≤2.0
户门
K≤3.0
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
按表4.0.4-2的规定
注:1、平均传热系数以整片墙计,热惰性指标也取整片墙面积计权平均值。平均传热系数按附录B 的规定计算;
2、当屋顶和外墙的K值满足要求,但D值不满足要求时,应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第 5.1.1条来验算隔热设计要求。
3、当外墙、屋面的面密度ρ≥200kg/m2时(由砖、混凝土等重质材料构成的墙、屋面)可不计算热惰性指标。
4.0.9 居住建筑不宜设置凸窗。设置凸窗时,凸窗凸出(从外墙外表面至凸窗外表面)不应大于400mm,传热系数限值的要求应提高10%; 凸窗的面积照洞口面积计; 凸窗的上顶板,下底板及侧向不透明部分应进行保温处理,并进行结露验算。冬季,内表面温度应大于露点温度。
4.0.10 活动外遮阳装置应便于操作和维护,如外置活动百叶窗、遮阳帘等。遮阳装置除能有效地遮挡太阳辐射外,还应避免其受热后长波辐射进入室内以及对窗口风特性产生的不利影响。
4.0.11 外窗宜采用平开窗,高层建筑的外窗应向内开启。
4.0.12 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可采用下列措施:
(1)外墙宜采用外保温隔热构造体系;
(2)平屋顶宜采用不同构造形式的倒置式屋面或种植屋面。
(3)屋顶采用平、坡屋顶结合的构造形式,应合理利用屋顶空间,在屋顶上可设置花架,种植攀缘植物等。
(4)多层砖混住宅建筑的外墙宜采用非粘土的多孔砖,框架结构住宅建筑宜采用导热系数低,保温隔热性能好的轻质墙体材料作外填充墙。
(5)底层地坪应采取良好的保温防潮措施。
(6)结构性热桥、嵌入外墙的金属等构成的热桥部位应采取保温隔热措施,减少附加传热(冷)损失,并保证其表面温度不低于空气露点温度。
(7)楼梯间可采用开启式外窗。
(8)屋顶、外墙的表面宜采用浅色处理,以减少外表面对太阳辐射热的吸收。
5 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
5.0.1 当设计的居住建筑不符合本标准第4.0.3和4.0.4条中的各项规定时,则应按本标准第5.0.2、5.0.3、5.0.4和5.0.5条的规定计算和判定建筑物节能综合指标。
5.0.2 本标准采用建筑物的采暖、空调年计算耗电量为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
5.0.3 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应采用动态方法计算。
5.0.4 建筑节能综合指标应按下列计算条件计算:
1 整栋建筑每套住宅室内计算温度,冬季全天为16℃;夏季全天为26℃。
2 室外气象计算参数采用典型气象年。
3 采暖和空调时,换气次数为1.0次/h。
4 采暖、空调设备为家用空气源热泵空调器,额定能效比取2.7。
5 室内其它得热平均强度为4.3W/m2。
6 建筑面积和体积应按本标准附录B计算。
5.0.5 所设计建筑的采暖年计算耗电量和空调年计算耗电量之和,不应超过33 kWh/m2。
6 采暖、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居住建筑采用集中采暖、集中空气调节系统时,其平均夏季能效比应≥2.7。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对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
6.1.2 居住建筑应预留设置采暖或空气调节设施的位置和条件。
6.1.3 采暖、空调设备冷热源的选择,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特征结合当地能源结构及其价格、能源政策、环保规定等经技术经济分析综合论证后确定。提出以下优先实施的做法:
1 居住建筑群宜结合地表水资源状况,考虑采用地表水水源热泵系统;
2 低层住宅区宜结合工程区域地质条件,考虑采用地下环路式水源热泵系统;
3居住建筑群当利用天然气作为集中采暖、集中空调热源时,宜采用冷、热、电联产技术;
4 居住建筑群利用地热水资源时,宜采用地热水梯级利用系统;
5 居住建筑采用户式中央空调时,宜选用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6.1.4 不应采用直接电热采暖;不应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
6.1.5 居住建筑采用集中采暖、空调系统时,应设计分户热(冷)量计量装置。
6.2 采暖系统
6.2.1 室内的采暖系统应以热水为热媒。
6.2.2 户内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80m2时,宜采用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方式。采用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时,热水供水温度不宜超过55℃,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10℃。
6.3 通风
6.3.1 居住建筑通风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设置的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不应妨碍房间的自然通风。居住建筑通风设计应按下列要求处理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通风效率。
1 应使室外新鲜空气首先进入居室、然后经厨房、卫生间排出,防止其污浊空气进入居室,排气口应设于建筑的负压区,同时,应绘制气流流向平面图。
2 当室外干球温度≤28℃时,应首先采用通风降温措施改善室内热环境。卧室、起居室(厅)应设置外窗。每套住宅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面面积的8%。同时,在夏季高温时段,应避免室外热风大量侵入室内。
3 采用通风降温措施改善室内热环境时,夏季夜间的自然通风换气次数要求≥20 /h,当不能满足该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系统,机械通风装置的设置,应使卧室、起居室气压高于厨房、卫生间气压。
4 采暖、空调房间的排风宜经厨房、卫生间等非采暖、空调房间排出,充分利用排风中的冷热量。
5 厨房应设置外窗和局部机械排风,就近捕集和排除炊事油烟,其排风应采用高空排放。当采用竖向通风道时,应采取防止支管回流和竖井泄漏的措施。
6 采用集中空调或户式中央空调的居住建筑,宜安装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
6.4 空气调节
6.4.1 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和风冷空调器时,建筑平面和立面设计应考虑空调器(机组)室外部分的位置,既不影响立面景观,又有利于夏季排热、冬季吸热,同时,便于清洗和维护室外散热器。
空调器(机组)室外机布置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空调器(机组)室外机宜布置在南、北或东南、西南向的外墙。
2 空调器(机组)室外机的安装应有利于通风换热,在建筑外立面的竖向凹槽内层层布置室外机时,凹槽的宽度应大于2.5m,凹槽的深度不应小于4.2m。
3 空调器(机组)室外机的排风不应对吹,其水平间距应大于4m。室外机的排风不应吹向窗口或阳台,排风口与前方窗口、阳台距离宜大于20倍排风口直径,不应直接吹到行人区和绿化植物上。
4 根据建筑美观要求,于室外机位置处采用美化处理手法,形成的遮挡或装饰,不应导致排风不畅或进排风短路,避免散热条件的恶化。
5 在设计空调器(机组)位置时,应考虑空调器室内机凝结水有组织引流排放,宜考虑凝结水的合理利用。
6.4.2采用户式中央空调器(冷热水系统)时,对户式中央空调器所配套的水泵应在设备表中标明经详细计算的机外扬程数值。
6.4.3 住宅小区采用集中空调或采暖系统时,热媒和冷媒输配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应进行管网的水力平衡计算,各并联环路之间(不包括共同段)的计算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应大于15%,当计算压力损失相对差额大于15%时,采用一次泵系统时,应配置必要的水力平衡装置。
2 系统各环路负荷特性或压力损失相差不大时,宜采用一次泵系统;在经技术经济比较后,一次泵应采用变频调速变流量调节方式。
3 系统较大、阻力较高、各环路负荷特性或压力损失相差悬殊时,应采用二次泵系统;二次泵应根据流量需求的变化采用变频调速变流量调节方式。
4 空气调节冷、热水泵应分别设置。
5 空气调节水系统的冷、热水泵出口可不设置止回阀。
6 冷水机组的冷水供、回水设计温差不应小于5℃。在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宜尽量加大冷水供、回水温差;
7 应进行详细水力计算,确定合理的空调冷、热水循环泵的流量和扬程,并选择水泵的设计运行工作点处于高效区。
6.4.4 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绝热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T15586)的经济厚度和防表面结露厚度的方法计算,建筑物内空气调节冷、热水管亦可按表6.4.4的规定选用。
表6.4.4 建筑物内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经济绝热厚度
绝热材料
管道类型
离心玻璃棉
柔性泡沫橡塑
公称管径mm
厚度mm
公称管径mm
厚度mm
单冷管道
(管内介质温度7℃~常温)
≤DN32
25
按防结露要求计算
DN 40~100
30
≥DN125
35
热或冷热合用管道
(管内介质温度5℃~60℃)
≤DN40
35
≤DN50
25
DN50~100
40
DN70~DN150
28
DN125~250
45
≥DN200
32
≥DN300
50
热或冷热合用管道
(管内介质温度0℃~95℃)
≤DN50
50
不适宜使用
DN170~150
60
≥DN200
70
注:1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λ:
离心玻璃棉:λ=0.033+0.00023tm[W/(m·K)]
柔性泡沫橡塑:λ=0.03375+0.0001375tm[W/(m·K)]
式中 tm――绝热层的平均温度(℃)。
2 单冷管道和柔性泡沫橡塑保冷的管道均应进行防结露要求验算。
6.4.5 空气调节风管绝热材料的最小热阻应符合表6.4.5的规定。
表6.4.5 室内空气调节风管绝热材料的最小热阻
风管类型
最小热阻(m2·K/W)
一般空调风管(管内介质温度15~33℃)
0.74
低温空调风管
1.08
6.4.6 空气调节保冷管道的绝热层外,应设置隔汽层和保护层。
6.5 空气调节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
6.5.1 夏季空调、冬季采暖的居住建筑宜采用热泵型冷暖空调器(机组)。
6.5.2 居住建筑当采用冷水机组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名义制冷量>7100W)作为集中式空气调节系统的冷热源设备时,其性能系数、能效比不应低于表6.5.2-1和表6.5.2-2的规定值。
表6.5.2-1 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
类型
额定制冷量(kW)
性能系数(W/W)
水冷
活塞式/涡旋式
<528
528~1163
>1163
3.80
4.00
4.20
螺杆式
<528
528~1163
>1163
4.10
4.30
4.60
离心式
<528
528~1163
>1163
4.40
4.70
5.10
风冷或蒸
发冷却
活塞式/涡旋式
≤50
>50
2.40
2.60
螺杆式
≤50
>50
2.60
2.80
表6.5.2-2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名义制冷量>7100W)能效比
类型
能效比(W/W)
风冷式
不接风管
2.60
接风管
2.30
水冷式
不接风管
3.00
接风管
2.70
6.5.3居住建筑当采用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作为集中式空气调节系统的冷热源设备时,其性能系数不应低于表6.5.3的规定值。
表6.5.3 溴化锂吸收机组性能参数
机型
名义工况
性能参数
冷(温)水进/出口温度(℃)
冷却水进/出口温度(℃)
蒸汽压力
(MPa)
单位制冷量蒸汽耗量〔kg/(kW·h)〕
性能系数(W/W)
制冷
供热
蒸汽双效
18/13
30/35
0.25
≦1.40
12/7
0.4
0.6
≦1.31
0.8
≦1.28
直燃
供冷12/7
30/35
≧1.10
供热出口60
≧0.90
注:直燃机的性能系数为:制冷量(供热量)/〔加热源消耗量(以低位热值计)+电力消耗量(折算成一次能)〕。
6.5.4居住建筑当采用房间空调器(热泵型)作为房间空气调节系统的冷热源设备时,其性能系数不应低于表6.5.4的规定值。
表6.5.4 房间空调器(热泵型)能效比
类型
额定制冷量(cc)/W
能效比(W/W)
整体式
2.50
分体式
cc≦4500
2.80
4500<cc≦7100
2.70
7100<cc≦14000
2.60
6.5.5 居住建筑当采用转速可控型空调器作为房间空气调节系统的冷热源设备时,其性能系数不应低于《转速可控型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中规定的4级。
6.5.6居住建筑当采用燃气采暖器进行采暖、空调时,燃气取暖器的热效率应不小于表6.5.6的规定值。
表6.5.6 燃气取暖器热效率
燃气取暖器类型
热效率(%)
家用燃气取暖器
66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80
常压容积式燃气热水器
70(以高热值计算)
燃气热水锅炉
89
6.5.7 当采用地下水式水源热泵作为居住建筑空调(热泵)机组的冷热源时,应根据水文地质勘察资料进行设计。必须确保地下水式水源热泵系统有可靠的回灌措施,并不得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浪费及污染。
附录A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
(附A.0.1)
A.0.1 外墙受周边热桥的影响,其平均传热系数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Km——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W/(m2.K)];
KP——外墙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W/(m2.K)],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的规定计算;
KB1、KB2、KB3——外墙周边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W/(m2.K)];
FP——外墙主体部位的面积(m2);
FB1、FB2、FB3——外墙周边热桥部位的面积(m2)。
外墙主体部位和周边热桥部位如图A.0.1所示。
附录B 窗户的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
附表B.0.1 窗户的传热系数
窗框材料
门窗类型
空气层厚度
(mm)
玻璃厚度
(mm)
窗框窗洞
面积比(%)
传热系数
(W/m2·k)
钢、铝
单框中空玻璃
6
5
20~30
4.2
12
5
3.9
16
6
3.7
双层窗
100~140
5
3.5
单框断热桥中空玻璃
6
5
3.6
12
5
3.2
单框Low-E中空玻璃
12
5
3.1
单框断热桥Low-E中空玻璃
12
5
2.6
断热桥Low-E中空充惰性气体
9~12
5
2.0
塑料、木
单框单玻
--
5
30~40
4.7
单框中空
6
5
3.4
12
5
3.0
16
6
2.8
双层窗
100~140
5
2.5
单框Low-E中空
9~12
6
2.1
单框Low-E中空充惰性气体
9~12
6
1.7
注:1、窗户的传热系数应按法定检测机构提供的测定值采用;在无检测数据的情况下,可按表中数据采用。
2、表中窗户包括一般窗户、天窗和阳台门上部带玻璃部分。
3、阳台门下部门肚板部分的传热系数,当下部不作保温处理时,应按表中值采用;当作保温处理时,应按计算确定。
4、表中未提到的其它门窗类型、新型产品,其传热系数应按实测值采用。
5、双层中空玻璃的气体层厚度宜选定在6mm~20mm之间。
附表B.0.2 窗户的综合遮阳系数
玻璃类型
日射透
过率
无遮挡
内遮挡
外遮挡
软活动百叶窗
卷轴遮阳板
窗帘
外活动百叶窗
卷帘百叶
不透明
半透明
A
B
C
D
中间色
浅色
铝制两层
铝制一层
中间色
浅色
深色
白色
浅色
3mm白玻
6mm白玻
9mm白玻
12mm白玻
0.96
0.91
0.87
0.67
0.98
0.94
0.90
0.87
0.64
0.55
0.50
0.25
0.30
0.65
0.61
0.55
0.52
0.45
0.43
0.35
0.35
0.15
0.12
吸热玻璃6mm
吸热玻璃9mm
吸热玻璃12mm
0.46
0.33
0.24
0.69
0.60
0.53
0.57
0.53
0.45
0.30
0.36
0.49
0.39
0.44
0.36
0.38
0.33
0.33
0.30
吸热玻璃
着灰色玻璃
古铜色玻璃
绿色玻璃
0.34
0.54
0.52
0.40
0.28
0.32
阳光控制镀膜玻璃
0.40
0.33
0.29
0.33
0.30
0.28
0.26
普通中空玻璃
5mm+5mm
6mm+6mm
外/内
0.83/0.83
0.80/0.80
0.57
0.51
0.60
0.25
0.37
0.56
0.48
0.42
0.35
0.16
0.19
0.13
0.15
0.09
0.13
0.11
0.15
塑料(聚丙烯、聚碳酸酯)
单层透明 3mm
灰色 9mm
有反射膜 6mm
0.82
0.56
0.12
0.98
0.75
0.21
附录C 常用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计算参数
附表C.0..1 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计算参数
序号
材料名称
干密度
(kg/m3)
计算参数
导热系数λ[W/(m2·℃)]
蓄热系数S(周期24小时)[W/(m2·℃)]
比热容C[kJ/(kg·℃)]
蒸汽渗透系数μ
[g/(m·h·Pa)]
1
2
3
4
5
6
7
1
混凝土
1.1
普通混凝土
钢筋混凝土
碎石、卵石混凝土
2500
2300
2100
1.74
1.51
1.28
17.20
15.36
13.57
0.92
0.92
0.92
0.0000158*
0.0000173*
0.0000173*
1.2
轻骨料混凝土
自然煤矸石、炉渣混凝土
1700
1500
1300
1.00
0.76
0.56
11.68
9.54
7.63
1.05
1.05
1.05
0.0000548*
0.0000900
0.0001050
粉煤灰陶粒混凝土
1700
1500
1300
1100
0.95
0.70
0.57
0.44
11.40
9.16
7.78
6.30
1.05
1.05
1.05
1.05
0.0000188
0.0000975
0.0001050
0.0001350
粘土陶粒混凝土
1600
1400
1200
0.84
0.70
0.53
10.36
8.93
7.25
1.05
1.05
1.05
0.0000315*
0.0000390*
0.0000405*
页岩渣、石灰、水泥混凝土
1300
0.52
7.39
0.98
0.0000855*
页岩陶粒混凝土
1500
1300
1100
0.77
0.63
0.50
9.65
8.16
6.70
1.05
1.05
1.05
0.0000315*
0.0000390*
0.0000435*
火山灰渣、砂、水泥混凝土
1700
0.57
6.30
0.57
0.0000395*
浮石混凝土
1500
1300
1100
0.67
0.53
0.42
9.09
7.54
6.13
1.05
1.05
1.05
0.0000188*
0.0000353*
1.3
多孔混凝土
加气混凝土、泡沫混凝土
700
500
0.22
0.19
3.59
2.81
1.05
1.05
0.0000998*
0.0001110*
2
砂浆和砌体
2.1
砂浆
水泥砂浆
石灰水泥砂浆
石灰砂浆
石灰石膏砂浆
保温砂浆
1800
1700
1600
1500
800
0.93
0.87
0.81
0.76
0.29
11.37
10.75
10.07
9.44
4.44
1.05
1.05
1.05
1.05
1.05
0.0000210*
0.0000975*
0.0000443*
2.2
砌体
重砂浆砌筑粘土砖砌体
轻砂浆砌筑粘土砖砌体
灰砂砖砌体
硅酸盐砖砌体
炉渣砖砌体
重砂浆砌筑26、33及
36孔空心砖砌体
蒸压灰砂空心砖砌体
1800
1700
1900
1800
1700
1400
1500
0.81
0.76
1.10
0.87
0.81
0.58
0.79
90.63
9.96
12.72
11.11
10.43
7.92
8.12
1.05
1.05
1.05
1.05
1.05
1.05
1.07
0.0001050*
0.0001200
0.0001050
0.0001050
0.0001050
0.0000158
续表
序号
材料名称
干密度
(kg/m3)
计算参数
导热系数λ[W/(m2·℃)]
蓄热系数S(周期24小时)[W/(m2·℃)]
比热容C
[kJ/(kg·℃)]
蒸汽渗透系数μ
[g/( m·h·Pa)]
1
2
3
4
5
6
7
3
热绝缘材料
3.1
纤维材料
3.1
矿棉、岩棉板
矿棉、岩棉毡
松散矿棉、岩棉材料
≤80
80~200
70
70~200
≤70
70~120
0.050
0.045
0.050
0.045
0.050
0.045
0.59
0.75
0.58
0.77
0.46
0.51
1.22
1.22
1.34
1.34
0.84
0.84
0.0004880
0.0004880
0.0004880
3.2
聚乙烯泡沫塑料
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聚氨酯硬泡沫塑料
聚氨酯硬泡沫塑料
聚氯乙烯硬泡沫塑料
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橡塑复合保温材料
≤120
30
30
40
130
30~40
30~60
0.047
0.042
0.027
0.025
0.048
0.028
0.035
0.70
0.36
0.23
0.39
0.83
0.28
1.38
1.38
1.38
1.38
1.38
1.38
0.0000162
0.0000234
0.0000226
0.0000057
0.0000162
3.3
玻璃棉板、毡
松散玻璃棉材料
40
25~50
0.037
0.040
0.52
0.43
1.06
0.76
3.4
防水珍珠岩板
复合硅酸盐保温板
150~200
160~220
0.06
0.065
1.06
1.04
1.32
1.15
0.0000561*
0.0003118*
3.5
水泥膨胀珍珠岩
沥青、乳化沥青膨胀珍珠岩
水泥膨胀蛭石
300
500
400
400
300
350
0.26
0.21
0.16
0.12
0.093
0.14
4.37
3.44
2.49
2.28
1.77
1.99
1.17
1.17
1.17
1.55
1.55
1.05
0.000042*
0.000090*
0.000191*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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