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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需求
第一包:冷渣机
1、总则
1.1 本技术规范是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所配冷渣机设备编制的。在本技术规范中,对设备的技术性能、技术参数、供货范围、技术服务和责任提出了基本要求。
1.2本技术规范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及相应的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对本技术规范中未提及的但在设备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或不能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而依据其它标准的部分,投标方有责任提出,并提供所依据的标准协议。
1.3如未对本技术规范提出偏差,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1.4投标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先进的、可靠的、完整的且组合布置合理的,但所提供设备必须具有同类项目运行业绩并被证明是成熟产品。
2、技术规范要求
2.1设备形式
冷渣机的滚筒轴线要求必须为水平安装,利用内部螺旋结构推动炉渣排出。
2.2.冷渣机技术条件
冷渣机技术参数
使用条件 室内
传动方式: 变频电机+摆线针轮减速机
入口炉渣温度: ≤1000℃
出口炉渣温度: ≤80℃
入口冷却水温: ≤40℃
出口冷却水温: ≤75℃
冷却水压力: ≤0.6 MPa
要求每台冷渣机冷却渣量: 0 -10t/h
渣 粒 度: 0—30 mm
干渣堆积密度: 1.0~1.2t/m3
滚筒直径 1.2米
电 源: 3相 380V 50HZ
2.2.2技术要求
冷渣机的设计,必须考虑炉渣与冷渣机夹套内的冷却水温差很大的情况,设备运行中不允许出现裂纹和漏水现象,冷渣机本体及相关连接部分冷渣水系统承压不得小于1.5Mpa。
(1) 轴套转动部位必须严格不允许漏水。
(2) 冷渣机筒体材质为Q235A,厚度为10㎜;筒内排渣管材质为16Mn,壁厚≥10㎜;进出水旋转接头壳体选用QT500;空心轴选用1Gr18Ni9Ti;螺旋片材质为16Mn,板厚10㎜;冷渣机高温端叶片采用:耐高温材质0Cr25Ni20;冷渣机进渣管材质选用0Cr25Ni20;电动高温插板门材质选用0Cr25Ni20,应满足长期满负荷连续运行和间断运行方式的要求。
(3)采用变频电机调节运行速度。频率的增、减要求通过两按钮实现,不接受电位器控制。
(3) 壳体夹套和轴套应有将全部水排净的放水点。
(4) 应连接本体范围内的冷却水系统管道。
(5) 冷渣机入口应设耐高温、耐磨损的电动插板门。电动插板门的开度应可调,并设有力矩及限位开关。电动插板门的控制与冷渣机的控制集成在一个控制箱中。
(6) 减速机及轴承应采用优质国标产品,变频器选用西门子、ABB、富士等进口品牌的产品。冷渣机冷却水采用软化水闭式循环系统。
(9) 应当有冷渣机内部冷渣水出现超压时该设备能自动泄压的安全装置,作为防爆的终极保护。
(10)每台锅炉布置左右型冷渣机各一台。
(11)整个冷渣机控制、调节及电动高温灰渣阀的控制、低流量、水压高、水压低、超温等报警、保护装置,实现就地操作并预留与DCS系统的I/O接口。
(12)控制系统设有低流量、超温等报警装置的同时,能实现出水温度超过75℃时自动停机,联锁关闭电动高温灰渣阀。
(13)因冷渣机牵扯到与前期锅炉设备、输渣皮带设备的接口问题,故冷渣机的外形尺寸请参考:锅炉落渣口到地面的距离为2.0米;输渣带水平比车间地面标高低0.4米设计,保证冷渣机的排渣能顺畅地排至输渣系统中。
(14)在冷渣机进渣口处动静部分设置迷宫式密封或类似密封,防止漏渣。
(15)冷渣机进、出渣口处应设计合理的粉尘处理接口,便于处理冷渣机的扬尘。
3、供货范围
1冷渣机本体(从渣入口到渣出口法兰及反法兰,从各冷却水入口法兰到各出口法兰及反法兰)
2本体范围内冷却水系统连接的管道及旋转水封外侧的金属软管(承受压力不低于PN1.6MPa)
3.驱动装置和传动装置
4.冷渣机入口耐高温电动插板门(可调开度)及附件(反法兰、垫片、螺栓、螺母等)。注:落渣管的通径为219mm。
5.支座及地脚螺栓、螺母、垫圈等
6.进出水热电阻、双金属温度计;进、出水压力表;流量开关
7.设备必需的其他部件
8.电气就地配电箱(含变频器)及相关控制电缆。
3.1 供货清单(2台设备数量)
序号
名 称
型号 规格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 注
1
耐高温电动渣阀
台
2
2
滚筒组件
套
2
3
转动组件
套
2
4
进渣装置
套
2
5
出口组件
套
2
6
底座
套
2
7
驱动机构
套
2
含减速机电机
8
旋转接头
套
2
9
就地电控柜
套
2
含变频器
10
进出水金属软管
根
4
包括配对法兰及连接螺栓
11
水流开关
只
2
霍尼韦尔
12
安全阀
只
2
13
压力表
只
2
14
三通旋塞
只
2
15
热电阻
只
2
16
油漆
㎏
20
17
设备到就地电控柜的电缆
套
2
投标方必须提供包括上表以及在上表没有列出但在供货范围有明确规定的所有材料。
备品备件:旋转接头、托轮、定位轮各2套(件)。
4、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4.1总的要求
4.1.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投标方应向买方提供使用国际单位(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技术文件及图纸资料,一式六份并附电子版一份。
4.1.2投标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应能满足买方对除渣系统总体设计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的总要求。如所供资料不能达到要求时,投标方应免费给予补充。
4.1.3投标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下列等方面的内容
⑴提供技术文件图纸和设备目录总清单
⑵双方经过协商,确定须提供的图纸资料。
⑶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⑷设备起、停,运行维护保养说明书及有关图纸。
⑸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⑹投标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
⑺备品、备件加工图及工艺要求、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和图纸资料。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4.2投标方应向买方提供的其它技术文件和图纸
产品出厂时,投标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文件和图纸
⑴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⑵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性能检验等的证件。
⑶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⑷设备设计、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检验和维护说明等。
⑸投标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4.3其它说明
⑴投标方要求买方提供的图纸在合同中明确。
⑵图纸资料的具体交付进度在签定合同时明确。
⑶上述图纸资料可在签定合同时增减、调整、确认。
5、售后服务
5. 1 积极配合买方进行方案论证和设计,在中标签订合同后3日内应无偿提供满足设计需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5.2 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5.3定期进行用户访问,主动征询意见、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优先保证备件供应。
5.4 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设计和制造质量问题,由投标方无偿修理或更换零部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5 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及时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及工人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并负责处理设备制造质量问题,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投标方负担。
5.6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投标方无偿提供产品的技术咨询,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备品备件。
5.7 投标方应为用户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若设备出现问题,应保证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作出答复或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
5.8自168小时运行开始,投标方留人为需方免费提供168小时的设备监护运行。
第二包:炉前给煤机设备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是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A区热源厂168MW热水锅炉扩建工程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所配炉前给煤机设备编制的。在本技术规范中,对设备的技术性能、技术参数、供货范围、技术服务和责任提出了基本要求。
1.2需方在本技术规范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供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产品及相应的服务,对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对本技术规范中未提及的但在设备中必不可少的部分或不能满足本技术规范要求而依据其它标准的部分,供方有责任在投标书中提出,并提供所依据的标准规范。
1.3如未对本技术规范提出偏差,将认为供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偏差(无论多少)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投标文件“技术偏离表”中。
1.4供方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如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供方应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先进的、可靠的、完整的且组合布置合理的,所提供设备必须具有同类项目运行业绩并被证明是成熟产品。
2、技术规范要求
2.1设备使用寿命
给煤机的使用寿命,考虑到在设备使用期间所给各工况及经受各项环境条件的综合影响,保证在规定的条件下,达到设备使用寿命30年(易损件除外)。
2.2给煤机技术条件
2.2.1总的要求
a 给煤机采用可调速耐压称重式皮带给煤机。一台168MW热水锅炉配四台给煤机。
b 整个给煤系统应该是密封的,不允许漏风、漏粉。
c 给煤机如果需要采用密封风时,对气体参数和来源应具体说明。
d 煤仓出口至给煤机入口的落煤管上应装设隔断门。
e 设备应适应连续,间断的运行方式,工作稳定,不易堵煤并适应频繁起停、满载起动的要求。
f 给煤机本体采用圆筒式。
2.2.2给煤机技术要求
a 给煤机的进口配带一手动隔断门,出口配带一电动隔断门,要求密封良好,装设限位开关,不堵煤。
b 给煤机应采用封闭式,给煤机机体具有符合有关标准的耐压能力和抗爆能力。有自动、能任意设定运行周期的底部积煤消除装置。
c 给煤机运行期间应密封良好。
d 驱动电机应为全封闭型式。驱动电机调速采用变频调速,变频器采用国外进口品牌,供方应在投标文件中表明所用变频器的品牌。
e 给煤机应具有断、堵煤信号报警装置,能够接受计算机信号控制给煤量,信号之间要求有隔离措施。接口信号的用途在图纸中标注清楚。
f 给煤机应配有自校验装置。
g 配有完善的电控系统,能实现远方操作和集中控制。
h 给煤机应满足在其最大内压值时不泄漏。
I给煤机支架由供方配带。
J给煤机应设置温度传感器,用于在线检测,当超温时,输出信号,快速关闭出料闸门保护给煤机。
K输送胶带采用优质耐高温阻燃胶带,具有良好的韧性和几何尺寸精度,不易跑偏等。
2.2.3仪表和控制
(1) 给煤机在集中控制室控制,供方应提供给煤机的控制逻辑,包括启动允许、连锁保护和跳闸逻辑,并提供就地紧急跳闸按钮、所有挡板的就地控制装置和开/关限位开关。
(2) 燃料量是通过调节给煤机的转速来控制的,它是DCS的一部分。供方应提供其控制要求及监视控制给煤机所需的必要的信号接口。
(3) 供方应提供如上所述插板门的电动执行器、连杆、辅助设备、就地控制装置及必要的就地仪表。
2.2.4 主要技术参数
2.2.4.1 设备名称: 耐压式称重皮带给煤机
2.2.4.2 型 式: 圆筒式
2.2.4.3 锅炉容量: 168MW
2.2.4.4. 锅炉型式: 循环流化床锅炉
2.2.4.5 锅炉耗煤量: 36t/h
2.2.4.6 锅炉耗石灰石量: 4t/h
2.2.4.7 给煤机额定输送量: 15t/h
2.2.4.8 给煤机最大输送量: 25t/h
2.2.4.9 给煤机最小输送量: 200Kg/h
2.2.4.10 输送皮带宽度: 500mm
2.2.4.11 给煤机入口接管尺寸: 800×800mm
2.2.4.12 给煤机出口接管尺寸: DN300mm
2.2.4.13 给煤机进出口中心距离: 2台7584mm,2台7589mm
2.2.4.14 每台锅炉配4台给煤机, 共4台
3 供货范围
每台给煤机应包括:驱动装置、输送皮带(采用阻燃裙边皮带)、给煤机本体、进出口正反法兰各一对、变速装置(变频器采用国外进口产品)、堵煤警报器、断煤警报器、称重装置(称重传感器采用进口产品)、煤层调节器、挡板、清底装置、刮煤板、出口电动阀门、进口手动门、玻璃窥视窗、通煤孔(带空气密封装置)、检修用孔门、自动校检装置、电气控制箱和其他附件(进口变径短节应根据设计院订货图要求接口尺寸配)。
供方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称重传感器、变频器等主要部件型号、生产厂家。
供方提供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必需的备品备件并在投标文件列出规格、数量、产地。
4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4.1 总的要求
4.1.1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使用国际单位(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技术文件及图纸资料,一式六份。
4.1.2 供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应能满足需方对给煤系统总体设计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的总要求。如所供资料不能达到要求时,供方应免费给予补充。
4.1.3 供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下列等方面的内容
⑴ 提供技术文件图纸和设备目录总清单
⑵ 双方经过协商,确定须提供的图纸资料。
⑶ 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⑷ 设备起停运行维护说明书及有关图纸。
⑸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⑹ 供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
⑺ 备品、备件加工图及工艺要求、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和图纸资料。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4.2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的其它技术文件和图纸
产品出厂时,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下列文件和图纸
⑴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运输超重和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⑵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性能检验等的证件。
⑶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⑷设备设计、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起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检验和维护说明等。
⑸供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二、电子皮带秤
1、货物名称: 电子皮带称
2、数量:2套
3、技术要求:
(1) 皮带秤采用全自动, 连续计量、四托辊秤架式, 安装在#2斜皮带胶带机构架上。
(2) 电子皮带秤应包括必要的设备和仪表。包括就地和远方的称重显示器和累加器。
(3) 电子皮带秤的精度为±0.25%,称重范围应为胶带机额定出力的0~125%, 为0~250t/h。
(4) 皮带秤应有结果打印功能并提供打印装置。
(5) 电子传感器应有完备的密封及温度补偿和过负载保护功能。
(6) 秤的仪表部分为就地安装, 因此应有防尘密封罩。
(7) 秤应有自检功能, 同时应提供完整的链码检验设备和校验设备的运行设施。
(8) 秤应有流量及累积量的显示装置。
4. 主要设计参数
皮带秤精度: ±0.25(%)
胶带机规格:
带宽: 800 (mm)
带速: 1.6 (m/S)
承载托辊组型式: 槽形
托辊槽角: 30°
托辊直径: 89(mm)
电源: 220V 50HZ
第三包:消弧线圈
1总则
1.1本技术规范书仅适用于青岛经济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35kV自动补偿消弧线圈成套装置和安装的招标。包括设备的使用条件、主要技术参数、结构、性能、试验、包装、运输及所需技术资料等方面的内容。
1.2 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本规范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 产品制造遵循的主要标准
DL/T620-1997 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GB/T14549-1993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10237-88 电力变压 绝缘水平和绝缘试验 外绝缘的空气间隙
GB1094.1-1996 电力变压器 第1部分 总则
GB1094.2-1996 电力变压器 第2部分 温升
GB1094.3-85 电力变压器 第3部分 绝缘水平和绝缘试验
GB1094.4-85 电力变压器 第5部分 承受短路能力
GB11032 交流系统用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
GB311.1-6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
GB4109-88 高压套管技术条件
GB50150-9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50150 直流电阻测量标准
GB7328-87 变压器和电抗器的噪声等级测定
GB7354-87 局部放电测量
GB10230-88 有载调压开关
GB/T 16927.1~2-1997 高压试验技术条件
GB/T5582-93 高压电力设备外绝缘污秽等级
IEC 有载分接开关
Q/BTT 01-2000 XHJZ智能型消弧限压接地补偿装置
以上标准均执行最新版本,且不限于此。
3 使用环境条件
安装地点 室内
海拔高度 ≤1000m以下
地震烈度 ≤7度
环境湿度 月平均不大于90%(25℃)。
室内温度 -10-40℃
4 系统运行条件
4.1系统标称电压:35kV
4.2系统频率:50Hz
4.3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经消弧线圈接地
5 设备主要参数
该装置由有载调节消弧线圈、阻尼电阻和控制器等组成。
5.1整套设备额定参数
5.1.1消弧线圈额定容量:800kVA
5.1.2消弧线圈补偿电流变化范围:10~36 A 选用11档有载开关
5.1.3电容电流测量误差:<3%
5.1.4脱谐度:<±5%
5.1.5残流:<5A
5.1.6安装点电网中性点位移电压应不高于标称相电压的15%
5.1.7单相接地故障时,成套设备即输出补偿电流
5.1.8绝缘结构:油浸式
5.1.9额定电压:kV
5.1.10调节方式:调匝式
5.1.11绝缘水平:工频(1min)耐受电压:75kV(有效值),雷电冲击:180kV
5.2 阻尼电阻箱
5.2.1电阻箱采用消弧线圈二次并联电阻方式。
5.2.2电阻值:可调;
5.2.3长期工作电流:11.6A;
5.2.4直流电阻允许误差土2%;
5.2.5短时允许电流: 100A( 5s);
5.2.6对地绝缘:>100MΩ
5.3 微机控制器
5.3.1电容电流测量误差:<±2%。
5.3.2中性点位移电压、电流测量误差:<±2%。
5.3.3控制器对地绝缘电阻大于:30MΩ。
5.3.4控制器满足静电放电、快速脉冲群、浪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工频磁场、阻尼振荡磁场、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振荡波、脉冲磁场的抗扰度试验,并满足相应标准所规定的严酷性等级的要求。
5.3.5控制器选用动作可靠的控制设备,不发生“死机”现象,其接口符合调度自动化信号传输的要求,供需双方协商后,在提供的技术文件中反映。
5.3.6控制器满足电子设备防潮的要求,在湿度很大的条件下仍能正常运行。
5.3.7控制器能显示下列接地信息:
电接地故障发生时刻中性点电压实测值和与其对应的系统电容电流值、消弧线圈补偿电流测量值(非消弧线圈所调档位)、接地开始时间、接地解除时间及接地次数等。
5.3.8控制器具有掉电保持储存信息的功能,并有打印功能。
5.4 避雷器
本装置按GB11032《交流无间隙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的要求配置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保护
5.5 成套设备控制功能
5.5.1 并列运行时能保持35kV各段分列和并联运行时均能正常工作。
5.5.2 能实时测量电容电流变化,调整消弧线圈分接头。在消弧线圈调节时,伏安特性线性度良好,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系统能正确动作,残流值小于5 A.
5.5.3 可实现手动/自动控制,可在就地及远方切换手动/自动控制状态。
5.5.4 装置有完善的阻尼电阻短接的三重保护功能,档位到头闭锁,连调闭锁,手动/自动互锁等各种保护功能。
5.5.5 装置有记录(八重)和保护功能,校时(自带电源,掉电无须重校)功能及打印功能。
5.5.6 成套装置在额定条件下运行,使用寿命不少于20年。
5.5.7 控制器采用在主控室组柜方式.
5.6 控制屏
5.6.1 控制柜上装有控制器、继电器、信号灯、开关等设备。
5.6.2 柜体外部尺寸:2260×800×600mm(高×宽×深),柜前后开门,前门有带锁的单开玻璃门,柜底部有可封闭的电缆孔,装置的机械机构能防尘、虫及小动物、机械震动、潮湿及有害气体的影响,装置内接插件部分不产生接触不良现象。
5.6.3 柜体颜色:(需方指定)
3.3.7 其它附件
l 电压互感器 JDZ-35 38.5/√3/0.1kV
l 单相隔离刀闸 GW4-35W/600
6 试验
本标书只提出了试验项目,详细要求参见有关标准。
6.1消弧线圈
6.1.1出厂试验项目
6.1.1.1绕组电阻测量
6.1.1.3在额定频率和额定电压下,对整个调节范围内的电流进行测量。
6.1.2型式试验项目
6.1.2.1标准雷电冲击耐压试验
6.1.2.2损耗测量
6.1.2.3绕组温升试验
6.1.2.4电感值从最小值到最大值调节时间及两个档位之间调节时间的测试
6.1.3特殊试验项目
6.1.3.1电压—电流特性曲线,电压由零测定至1.1倍额定电压。
6.1.3.2噪声水平测试
6.1.3.3谐波水平测试
6.2微机控制器
6.2.1出厂试验项目
6.2.1.1 电容电流测量精度试验
6.2.1.2 位移电压测量精度试验
6.2.1.3 对地绝缘电阻测量
6.2.1.4 一分钟工频耐压试验
6.2.1.5 168小时通电老化试验
6.2.2型式试验项目
6.2.2.1标准雷电冲击耐压试验
6.2.2.2控制器抗干扰能力试验
包括静电放电、快速脉冲群、浪涌、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工频磁场、脉冲磁场、阻尼振荡磁场、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振荡波等抗扰度试验。
6.3成套设备
6.3.1出厂试验项目
6.3.1.1投入及切除线路对地电容时残流测量试验
6.3.1.2自动跟踪补偿及电感值调整测试
6.3.2型式试验项目
6.3.2.1 35kV下模拟单相接地故障,消弧线圈投入以及故障消失后退出的可靠性以及动作时间测试
6.3.2.2 35kV下模拟单相接地故障发生后残流、中性点位移电压、电容电流、电感电流等参数的测试。
6.3.3特殊试验
6.3.3.1现场人工单相接地故障试验
6.3.3.2功能试验:根据招标方提出要求作相应的功能试验。
7.包装、运输、安装、保修(售后服务)
7.1包装
7.1.1该成套装置的包装保证设备在运输中,不因包装不良而损坏产品。
7.1.2插件、活动部分锁紧、固定牢固。该成套装置有内包装和外包装,装箱防灰、防潮、防霉。包装符合国家标准有关规定。
7.1.3包装箱上注明:
7.1.3.1装置名称、型号及制造厂名。
7.1.3.2发货、收货单位及详细地址。
7.1.3.3产品净重、毛重、体积等。
7.1.3.4标明“小心轻放”、“向上”、“防震”、“防潮”等标志。
7.1.4包装箱内提供资料包括:
7.1.4.1产品使用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型式试验及特殊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售后服务以及其它必要的技术文件。
7.1.4.2附件、备品、备件以及装箱清单。
7.2运输
运输和装卸时严格遵守包装箱上标志的规定以及国家运输标准的有关规定。
7.3安装、调试、验收要求
7.3.1 产品经长途运输后,供方派人到现场例行必要的检查和交接后,供方负责该套设备的安装、调试、投运、试运行等工作。
7.3.2 供方安装的工程量:
1整套设备的吊运、就位、固定;互感器、电阻柜、控制柜之间的连接、电缆的敷设、铜排的安装。
2原设备围栏的拆除,消弧线圈的找平、电阻柜底座的制作,控制柜的底座的制作。
3.30米电缆沟盖板的拆装,并复原。
4.控制柜与消弧线圈电阻柜之间电缆敷设大约60米。
7.3.4 设备验收:双方共同组织验收。
7.4 保修
自投运之日起,该装置在18个月内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时,供方无偿为用户维修或更换。并对该装置终身提供技术服务。
8设备供货清单
供方负责该套设备的安装、调试、投运、试运行等工作。
序号
名 称
规格和型号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⑴
消弧线圈
800/35/10-36
台
1
油浸式有载开关
⑵
阻尼电阻箱
台
1
⑶
外附PT
只
1
⑷
避雷器
HY5WZ-42/134
只
1
⑹
单相隔离刀闸
GW4-35W/600
只
1
⑺
专用控制电缆
KVV22-0.5 8x2.5
根
1
600米/根
(8)
铜排
100mmX10mm
米
15
⑻
中
心
屏
微机
控制器
台
1
控制屏
PK-10
面
1
(9)
槽钢
10#
米
30
第四包:风门
1 总则
1. 1 本规范书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燃气总公司A区热源厂168M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扩建项目所选用的风门提出了有关技术方面的要求。
1. 2 本规范书提出的为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没有对所有的细节作出详细的规定,也并没有陈述有关的规范和标准,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工业标准要求的优质产品。
1. 3 如果投标方未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产品满足本技术规范和有关工业标准的要求。
2 供货范围
风门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用途
型 号
数量
规格
工作温度(℃)
工作
压力(kPa)
介质
备 注
1
电动调节风门
一次风热风
2
890*695 H=510
260
21
热空气
配套供应连接反法兰、螺栓、螺母、垫片等附件
2
电动调节风门
一次风热风
2
1900*1490 H=480
260
21
热空气
配套供应连接反法兰、螺栓、螺母、垫片等附件
3
圆风门
给煤机密封风
4
DN150
50
70
冷空气
配套供应连接反法兰及螺栓螺母、垫片等附件
4
就地涡轮传动箱
给煤机密封风配套
DD7101
4
与DN150圆风门配套
50
70
冷空气
配套供应连接反法兰及螺栓螺母、垫片等附件
5
电动调节风门
二次风热风
DD4108
2
DN450
260
13
热空气
配套供应反法兰、连接附件
6
电动调节风门
二次风热风
2
DN1110
260
13
热空气
配套供应连接反法兰及螺栓螺母、垫片等附件
7
电动调节风门
返料风
DD4102
4
DN150
20
21
冷空气
配套连接反法兰、螺栓、螺母、垫片等附件
8
电动调节风门
返料风
DD4103
2
DN200
涡轮箱为组合件。配套连接反法兰、螺栓、螺母、垫片等附件
9
电动圆风门
返料风
DD4103
2
DN200
260
21
冷空气
配套供应连接反法兰及螺栓螺母、垫片等附件
10
圆风门
返料风
DD4103
3
DN200
260
21
冷空气
配套供应连接反法兰及螺栓螺母、垫片等附件
11
重力防爆门
烟道
DD4331
3
Dg450
200
烟气
配套连接反法兰、螺栓、螺母、垫片等附件
3、主要技术要求
3.1 对于风门,需要采用钢制风门,材质为Q235-A。大轴及传动部分、密封片均为不锈钢材质(1Cr18Ni9Ti)。风门挡板为铸造,标准为HT250。
凡注明有DD图号的设备为电力行业标准件。
3.2 风门漏风率应小于2%。
3.3 风门与电动执行机构为直连式。电动执行机构由甲方另行订购。供货方要保证所供风门与电动执行器正常连接。
3.4中标后3日内投标方以书面形式提供各风门配套电动执行机构的连接形式及扭矩等参数。
4 性能保证
4.1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本技术规范的各项要求。
4.2 安装调试要求
投标方应提供安装、调试等工序的作业指导书,风门所配电动执行器由招标方采购,投标方负责电动执行机构与风门的连接安装、调试。
4.3投标方应按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技术参数及要求,提供所有必须的风门及配套材料,保证所提供的整套设备的完整性和高水平,从而确保所供设备性能安全、可靠、经济地运行。
4.4供货厂家列出必需的备品备件,含在供货范围。
5、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供货完毕。
投标方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5.1设备总图、分项组件图
5.2风门安装图纸
5.3其他技术资料
随机资料、试验数据、产品合格证等
6 质保期:
风门的质保期为自168小时试运行合格之日起十八个月。
7 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货物全部送至工地验收合格10日后付合同总价款的60%,安装完毕调试,168小时试运行合格后10日后付合同总价款的30%,留10%的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设备问题后无息付清。
8 售后服务
8.1 积极配合用户和设计院进行方案论证和设计,在中标签订合同后7日内应无偿提供满足设计需要的图纸和技术资料。在设备投入生产前应与设计院和用户再进行一次技术交底,以确认制造图纸。
8.2 质量保证期内产品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
8.3 定期进行用户访问,主动征询意见、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优先保证备件供应。
8.4 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设计和制造质量问题,由投标方无偿修理或更换零部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8.5 在设备安装、调试期间,及时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及工人到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并负责处理设备制造质量问题,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投标方负担。
8.6 在质量保证期满后,投标方无偿提供产品的技术咨询,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备品备件。
8.7投标方应为用户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若设备出现问题,应保证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作出答复或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
第四章 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
1.2“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1.3“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1.5“货物”系指乙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和/或其它材料。
1.6“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当的其它义务。
1.7“现场”系指合同项下货物将要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根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它部分所取代的范围。
3.原产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可来自所有的国家和地区,在合同格式中有进一步的说明。
3.2本条所述的“原产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货物的来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部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物,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原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乙方的国籍。
4.技术规格和要求
4.1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技术要求部分。
5.专利权
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其本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对此提出起诉,乙方应负责与之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损失。
6.包装
6.1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转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远洋和内陆的长途运输。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保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的责任或费用。
6.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7.运输标志
7.1乙方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作出下列标志:
7.1.1收货人
7.1.2合同号
7.1.3装运标志
7.1.4收货人代号
7.1.5目的地
7.1.6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7.1.7毛重/净重(公斤)
7.1.8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7.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或者超过12米长、2.7米宽和3米高,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乙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易燃”等字样和其它适当的标志。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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