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浙江省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规划
(2009-2012年)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新能源是新一轮国际竞争的战略制高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加快培育新能源产业,是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的迫切需要,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浙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特制定本规划。
一、光伏等新能源应用与产业发展现状
我省光伏等新能源资源蕴藏量比较丰富,有较大的开发潜力。我省太阳能资源在全国属四类地区,屋顶光伏可开发装机容量约1500万千瓦,屋顶光热可开发资源折合装机约2100万千瓦;风能经济可开发量约1020万千瓦,其中陆上约130万千瓦,近海(5-15米)约890万千瓦;生物质资源开发潜力巨大,折合装机容量约2100万千瓦;潮汐能占全国可开发资源量的40%以上,约880万千瓦;此外,地热能资源蕴藏量较丰富。综合以上各项,我省新能源可开发及经济利用总量约7600万千瓦,年折合标煤超过6000万吨。
(一)推广应用现状
我省在新能源推广应用方面起步较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光热利用走在全国前列,全省太阳能热水器面积已经达到800万平方米以上,主要以居民用户为主,应用比例在30%左右,年折合标煤约120万吨;光伏发电已建成3个项目,装机容量1720千瓦;风电开发已建成陆上风电场19.2万千瓦,在建风电约31万千瓦;生物质能利用目前主要集中于垃圾发电,装机约40万千瓦;地源(水源)热泵应用也起步较早,应用建筑面积300万平方米以上;潮汐能开发利用较早,潮汐电站总装机容量3900千瓦。目前我省新能源装机986万千瓦,占6000千瓦以上装机总量的20.9%。2008年新能源消费量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1.2%。
(二)产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新能源产业发展势头强劲,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规模快速扩大。截至2008年底,全省新能源产业销售收入达到280亿元。太阳能光伏产业已初步形成从工业硅生产到光伏系统开发的完整产业链,涌现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的重点骨干企业,光伏电池产量达到30万千瓦,光伏产业销售收入约150亿元。光热产业发展迅速,形成了一些有代表性的产业发展集聚区,2008年太阳能热水器产量约700万平方米,实现销售收入约80亿元,占全国产量的25%。风电产业初具规模,自主研发的1500千瓦风机成功下线,企业自主研发能力不断增强,整机制造能力超过65万千瓦,2008年整机制造及零配件生产企业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迅速,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锅炉技术全国领先,核电站用高标准管材、阀门等附件以及水电、潮汐能发电设备生产均取得较大进展,2008年生物质能、核电、水电、潮汐能产业实现销售收入30亿元。
(三)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我省新能源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具有较多有利条件,主要表现为:国家积极支持新能源的利用与产业发展;我省民间资本充裕且进入新能源领域的愿望强烈;市场开发能力强且国内外需求长期看好;具有一定产业基础且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广阔;体制机制优势明显且发展环境良好。
同时,我省新能源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也面临一些制约因素,主要有:产业发展不平衡,光伏等产品生产和应用成本较高;技术水平亟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光伏等产品国内市场应用不足,市场有待进一步培育;政策体系处于构建阶段,支持新能源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我省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必须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充分激发企业家的创业激情,发挥民营资本优势,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着力降低生产成本,着力拓展应用空间,着力扩大产业规模,努力成为国内重要的光伏等新能源应用示范基地和产业发展高地。
(二)基本原则
——坚持突出浙江特色优势原则。立足浙江资源禀赋和发展条件,发挥我省民间资本较充裕的优势,发挥我省企业家投资新能源积极性较高的优势,发挥我省广大企业市场拓展能力较强的优势。
——坚持集聚要素开放发展原则。优化发展平台,加强招商选资,集聚国内外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统筹国内外两个市场,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加快我省新能源发展。
——坚持有限目标重点突破原则。集中有限资源,明确阶段目标,从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等方面着手,尽快实现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较大突破。
——坚持以示范应用促发展原则。以国际化的视野确立示范带动的理念,大力推广应用光伏等新能源,通过提高产业竞争力,在国内外新能源应用中赢得更大的市场份额和产业发展空间。
——坚持政策推动市场导向原则。正确处理近期政策扶持和长远市场化良性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营造有利于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三)发展目标
推广应用:基本建立新能源推广应用的长效机制。到2012年,光伏等新能源消费量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1.5%以上。
产业发展:基本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新能源产业体系。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到2012年实现销售收入超过2000亿元,其中光伏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200亿元。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在关键技术和高端产品开发上取得突破,形成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装备制造和系统集成应用企业,形成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特色产业集群,培育3家以上销售收入超100亿元、5家以上超50亿元的企业(集团),建设10个省级新能源高技术特色产业基地。
三、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重点
(一)推广应用重点
我省新能源推广应用以光伏、光热、风能、生物质能、新能源汽车为重点,兼顾潮汐能、地热能,在充分考虑资源品质的基础上全面、有序推进新能源规模化应用。
1、重点建设光伏示范基地。实施百万屋顶发电计划,根据浙江实际,在全省示范推广公共建筑(博物馆、体育馆、学校、医院等大型建筑)、厂房屋顶光伏并网电站。到2012年,应用光伏发电的屋顶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以上,形成5万千瓦光伏发电规模。实施百条道路太阳能照明计划,在全省建设100条太阳能照明示范道路。积极拓展国外应用市场,用国际化视野实现新能源规模化推广应用。
2、全面推广高效光热产品。实施百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计划,全省每年推广太阳能热水器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落实城市新建12层以下民用建筑与太阳能利用一体化建设,积极做好城市居民太阳能热水器应用。结合家电下乡等政策,加大农村太阳能热水器推广应用力度。在工业、商业、公共机构等领域进一步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
3、积极推进风能利用。实施百兆瓦风电装机应用计划,在对全省风力发电可选场址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扎实推进陆上风场建设,探索开发海上风场(近期以近海5~15米风场为主),推广和应用兆瓦级风电设备。到2012年新增风电装机30万千瓦以上。
4、科学利用生物质能。实施百万农户沼气利用计划,积极推进农村沼气利用,在农村形成120万立方米沼气池容,年产沼气1亿立方米。科学规划,推进我省生物质能的资源化处理,优先支持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厂污泥等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建设,有序建设秸秆、枝桠材等生物质能发电项目。到2012年,全省新增装机容量40万千瓦以上。
5、积极利用地源(水源)热泵。实施百万平方米建筑地源(水源)热泵空调计划,重点推广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一体化施工的地源(水源)热泵装置,在有条件地区积极推广海水源、污水源热泵装置。新增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应用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
6、建设综合示范基地。在省内资源禀赋较好的地区建设若干个集太阳能、风能、潮汐能、地源(水源)能和生物质能等综合性新能源应用示范基地,使之发挥新能源示范、科研和教育作用。同时,综合示范基地利用的综合能源种类原则上不低于三种,每种能源的利用小时原则上不低于省内同类项目的平均利用水平,并由省内相关专业机构予以认定。
(二)产业发展重点
把握国内外市场需求趋势,发挥我省比较优势,重点发展太阳能产品及装备、风能装备、新能源汽车,积极培育核电装备及附件、潮汐能装备、水电装备、生物质能利用装备、地源热泵等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做大产业规模。
1、重点发展光伏产业。到2012年,光伏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200亿元,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形成350万千瓦生产能力(其中薄膜电池70万千瓦)。以提高电池转化效率为核心的光伏产业,重点发展高效晶体硅电池/组件、薄膜电池组件制造产业;鼓励发展大面积超薄晶体硅切片,减少材料损耗;积极探索和改进硅材料提纯技术,争取在物理冶金法等工艺上取得突破,降低产品能耗和控制污染物排放;积极培育和推进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用EVA(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TPT(聚氟乙烯复合膜)、银浆和超白玻璃等辅助材料产业。以提高国产化水平为核心的光伏并网设备制造产业,重点发展逆变器等并网设备的国产化、规模化生产,提高可靠性,降低成本。以现有的光伏设备制造技术为基础,重点开发低成本、低能耗、高质量太阳能级多晶硅材料生产装备、多晶硅铸锭炉、多线切割机及硅锭破锭设备、薄膜电池生产装备以及相应检测设备等。积极发展聚光塔式太阳能电站系统的集成及核心部件与设备。
2、提升发展风电产业。到2012年,风电装备实现销售收入400亿元,形成250万千瓦整机制造能力。以控制技术为核心的整机产业,重点推进2兆瓦及以上陆上风电机组研制和产业化,同时进行3兆瓦以上海上风电机组的关键技术攻关。以关键零部件为重点的配套产业,加快发展大功率双馈式发电机组、直驱式发电机组的设计制造,提高发电机、大功率风电齿轮箱、叶片、轴承等关键零部件技术水平和制造能力。
3、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到2012年,新能源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以电动汽车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重点发展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纯电动汽车,逐步实现车用能源多样化。以关键零部件为核心的配套产业,重点突破动力电池产业化问题,着重解决电池产品生产一致性、电池衰减及成本问题;积极发展驱动电机,重点突破大功率永磁电机驱动控制、冷却等核心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发国产化电控系统。积极推进汽车工程集成技术、车辆运行智能化监控管理平台及相应支持平台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以公共交通和政府公务用车为示范重点,积极探索建立电动汽车快速充电网络,加快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充电设施建设。到2012年,力争在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000辆。
4、积极发展核能装备配套产业。到2012年,核电装备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以监控系统为核心的电站控制系统产业化,重点发展核电数字化仪控系统和核级自主化仪表研究和产业化生产,建立全国领先的核电数字化仪控系统生产基地;积极推进核电站消防安全、检测系统及其配套产品国产化研发与制造。以电站耗材为重点的关键配套产品制造,着重开展泵阀辅机配套产品系列化生产、核级风机及空气处理机组、高温合金和不锈钢管材、铸件、锻件、核电用高压交直流输变电成套设备等核电站机电设备的技术攻关、研发与产业化生产。
5、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利用装备产业。到2012年,生物质能利用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以关键技术突破为核心,加快发展生物质能装备系统及附件制造产业。建立生物质能关键技术研发与生产基地,重点突破生物质能(垃圾、污泥、秸秆等)资源化利用技术,推进餐厨垃圾生产沼气关键技术产业化,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垃圾、污泥、秸秆等)燃烧用循环流化床、炉排炉、气化炉、热解炉与控制系统及其他配套设备,提高关键装备生产能力。
6、整合发展光热产业。到2012年,太阳能光热产业实现销售收入150亿元。以企业整合为核心,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基于现有产业发展现状与市场竞争情况,光热企业通过整合进行资产重组,以产业化为目标,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积极推进光热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规避行业恶性竞争。以提高技术水平为核心,提升产业层次。着力提高真空管镀膜工艺,发展相关核心设备的生产装备,鼓励企业应用集热管镀膜、发泡生产、水箱、支架流水线生产设备,积极开发太阳能—热泵一体化热水系统。
7、积极发展水电及潮汐发电装备产业。到2012年,水电装备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以大型装备为核心的水电(潮汐能)制造产业,重点发展大型潮汐发电机组、大中型灯泡贯流式机组、大中型混流式机组、大中型轴流式机组,着重做好抽水蓄能机组、大型冲击式水力发电设备开发及产业化。以关键部件为核心的零部件产业,重点发展大型水轮机组及潮汐能装备配套的轴承、铸件、传动以及控制系统,并结合现有产业优势,完善水电(潮汐能)装备产业链。
8、稳步发展其他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以地热(水源、空气源)热泵为主的其他新能源,到2012年,我省地热能利用相关产业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以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应用为核心的地热能利用产业,秉承高效、环保的理念,完善现有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产品制造、设计、施工标准,规范现有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市场秩序,根据各地自然资源情况,在我省重点推广地源热泵(水源、空气源)热泵装置。
四、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实施途径
(一)以积极开拓市场为核心,拓展产业发展空间
积极支持企业加快营销网络建设,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专业展会,通过提升浙江新能源产品的技术、质量、成本、服务等综合市场竞争力,大力开拓国内外市场。把握发达国家加速调整能源结构的机遇,鼓励企业“走出去”发展,抢占新的市场份额,巩固提高浙江新能源产品的出口竞争优势。抓住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的有利时机,积极拓展国内市场,鼓励我省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布点建设光伏等新能源应用基地。
(二)以开放创新为关键环节,加强自主创新能力
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自主研发水平。充分利用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端技术人才。重点在光伏、风电和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开展专项技术攻关,突破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提升产业整体技术装备水平。鼓励企业与院所以及企业间进行创新合作,形成区域技术联盟,构建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增强产业技术创新能力。
(三)以扶持龙头企业为抓手,提高产业集群水平
依托我省新能源产业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产业发展重点,加大扶持力度,实施一批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项目。进一步优化新能源产业布局,拓展和建设若干个新能源产业基地,制定出台浙江省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基地认定办法。鼓励企业集聚发展,以区域特色带动新能源相关产业的发展。鼓励新能源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之间组成战略联盟,实施优势互补,拉长产业链,增强产业整体竞争力。
(四)以招商选资为重要手段,提升产业发展层次
紧跟国际新能源产业发展潮流,加快形成招商选资政策洼地,吸引国外制造厂商和研发机构来我省投资办厂和建立研发中心,加快引进一批国内外大型优势企业,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项目。优化产业发展环境,积极推进补链式招商,通过对产业链关键环节、薄弱环节进行招商选资,加快完善我省新能源产业链,加快提升我省新能源技术水平,加快做大产业规模。
(五)以完善价格机制为重点,建立推广应用机制
政府通过运用财政补贴、上网电价补偿、政府采购以及强制性市场份额等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新能源示范工程建设。对具备商业化应用基础条件的新能源产品,政府部门通过制定鼓励政策以及强制性的规范,加快推广应用;对尚需进一步培育的新能源产品,着力做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的技术和管理准备。鼓励发电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新能源配额要求,加大新能源应用的比例,到2012年,在浙江的电力企业所拥有的新能源(不含水电和核电)发电权益装机容量应达到其权益发电装机容量的1.2%以上。
五、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建立组织领导保障体系
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协调小组要及时掌握各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并做好协调沟通工作,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切实履行好推进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责任。各市、县政府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确定的权限,切实组织做好所在地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和推进工作。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要发挥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的主体作用,加大在产品研发、市场营销的投入,尽快在国内外市场形成竞争优势。
(二)构筑项目推进保障体系
各地和相关部门要抓紧做好基础材料、数据的收集、勘察工作,完成太阳能、风力、地热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资源普查工作。编制年度光伏等新能源产业重点项目计划,对新能源项目建设要素供给予以优先安排。对技术先进、优势明显、投资10亿元以上,列入年度新能源产业重点项目计划和年度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有助于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新能源产业重大项目,在节约集约用地前提下,所需新增建设用地省里将在下达地方的切块指标中给予支持,并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浙江省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但如拟定的出让价格低于该项目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的,应按不低于实际各项成本费用之和标准确定出让底价;优先安排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新增排放指标经环保部门核定后,由省、市两级分摊,主要由市里调剂消化;优先满足项目实际用电需求,确保稳定充足供电。加快项目的核准、备案、环评、规划、供地等相关审批手续,为符合产业政策的新能源产业项目开辟“绿色通道”。
(三)完善财税政策保障体系
抓住国家重点扶持新能源产业发展契机,各相关部门积极帮助企业争取国家政策资源,加大产业投资规模和提升产业层次。通过工业转型升级、节能及工业循环经济、重大科技专项等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光伏等新能源的行业龙头企业与重大招商选资项目,支持重点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公共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加快将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能源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全面落实企业鼓励类项目进口设备的税收减免、资源综合利用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落实电价补偿政策,对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实施省内临时电价措施;风电上网电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生物质能发电上网电价经认定后,按燃煤脱硫机组标杆电价加补贴电价执行。电力部门要保证接纳新能源发电上网,并全额收购所发电量。财政部门应当优先将本省光伏等新能源产品推荐列入政府采购清单,鼓励政府单位在城市建设、公共建筑以及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优先采购、使用本省产品。
(四)构建投资融资保障体系
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积极向金融机构推介我省重点发展的新能源产业项目,努力争取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给予贷款优惠利率。优先支持符合产业规划导向的重点企业在境内外上市,以及利用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进行融资和上市公司再融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建设,探索建立政府资金参与引导、民间资本主导运作的产业发展基金模式。加快新能源产业的战略调整与企业重组,推动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与联合,对骨干龙头企业跨地区重组和产业转移项目给予资金和优惠政策支持。支持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投资,合理利用境外资源,以购并、合资合作和租赁等方式开拓境外市场。支持采用BOT(建设—经营—转让)、EPC(合同能源管理)等运作模式建设新能源项目。
(五)强化人才支撑保障体系
选择光伏等新能源相关学科基础好、科研和教学能力强的院校,设立光伏等新能源相关专业,争取增加硕士、博士授予点和博士后流动站,鼓励大学、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培养光伏等新能源人才,支持企业建立光伏等新能源教学实习基地和博士后流动站,形成研究生、本科生、高职生、中职生梯次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利用多种灵活方式吸引国内外各类智力资源。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积极组织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和管理技能。
(六)营造舆论引导保障体系
加大对光伏等新能源发展利用的舆论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对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开展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宣传和科普活动,建立一批光伏等新能源科普基地和综合示范基地,提高全民对光伏等新能源的认识和应用的自觉性。积极推广光伏等新能源技术和产品,树立一批光伏等新能源应用典型,对积极开发应用新能源的企业和单位,授予“绿色企业”、“绿色单位”等荣誉称号。营造激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鼓励企业家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创业。
(七)优化公共服务保障体系
加快制定新能源产品性能、能效、试验和检测方法以及系统安装、设计等标准。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和支撑服务检测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技术和检测服务。建立新能源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实行产品公告推荐制度。建立太阳能、风能资源监测网,开展太阳能、风能发电量预报技术研究。加强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积极鼓励企业参与各类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抢占产业发展战略高点。大力发展技术评估、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移、专利代理、科技信息、投融资、法律服务等各类中介组织,形成完整的服务保障体系。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有序发展。建立若干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新能源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支持重点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的作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国际新能源产业博览会、项目洽谈会等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设立研发和营销机构。
附件:1.关键技术
2.重点项目
3.重点企业(初选)
附件1:
关键技术
1.物理冶金法、硅烷法(无氯硅烷法)提纯高纯多晶硅材料技术与设备。
2.非晶硅/微晶硅、碲化镉、铜铟镓硒等薄膜太阳能电池。
3.太阳能光伏电池清洗、刻蚀、扩散、涂膜、丝网印刷、分检等关键装备。
4.太阳能光伏电池原料及组件生产制造的关键设备。
5.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系统集成的关键技术与设备。
6.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及产品。
7.面向海上、陆地2兆瓦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齿轮箱、偏航轴承、发电机、逆变器等关键部件;竹纤维、碳纤维叶片及其他关键配套材料。
8.兆瓦级以上风力发电机组用变流、变浆、监控等智能化系统、并网控制系统。
9.生物质循环流化床气化炉及系统。
10.生物质(秸秆)成型及成型燃料关键技术与设备。
11.核电用大型铸锻件、主管道、核级泵阀、核级电缆、核电用高压超高压交直流输变电成套设备以及控制设备等关键技术。
12.压力容器、蒸发器、稳压器和安注箱等核电设备技术。
附件2:
重点项目
1.在杭州、衢州、宁波等地新建采用硅烷法、物理冶金法的高纯多晶硅生产线建设项目,形成产能2万吨/年。
2.在嘉兴、宁波、衢州等地建设100万千瓦及以上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和杭州建设50万千瓦太阳能薄膜电池技术研发和生产项目,形成200万千瓦/年以上的产能。
3.在组件生产企业所在区域范围内建设配套的单晶硅切片项目及多晶拉单晶项目,形成产能1亿片/年。
4.依托温州、宁波等市高低压电器优势,大力发展大功率光伏发电系统平衡部件、逆变器、光伏控制器和蓄电池等集成系统设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5.在温州、衢州等地新建2000万平方米以上EVA胶膜项目以及超白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
6.在杭州、湖州、温州等地依托技术、周边配套等条件新建、扩建兆瓦以上风电机组研发和生产项目,形成产能2000台/年。
7.依托浙江大学以及现有企业,新建采用生物质直燃锅炉、生物质循环流化床气化炉及系统和生物质能源的研发与产业化项目。
8.依托桐庐水电产业集群,新建、扩建大型水轮机、潮汐能发电机组及成套设备项目。
9.依托太阳能光热产业集群,建设海宁数字太阳能热水器生产基地,形成产能100万台/年。
10.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建设桐乡生物质能产业基地,形成年产5万吨生物柴油的能力。
附件3:
重点企业(初选)
1. 浙江昱辉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2. 宁波太阳能电源有限公司
3. 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4.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有限公司
5. 万向硅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浙江晶泰玻璃有限公司
8. 浙江运达风力发电工程有限公司
9. 华仪风能开发有限公司
10.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11. 中国青年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2. 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
13. 众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杭锅集团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
15. 嘉兴东方日立锅炉有限公司(超临界锅炉)
16.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电管道)
17. 中核苏阀横店机械有限公司(核电阀门)
18. 美大集团有限公司(太阳能热水器)
19. 埃美圣龙(宁波)机械有限公司(水源热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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