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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服务手册.doc

上传人:xrp****65 文档编号:6983756 上传时间:2024-12-24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36.50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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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服务手册 近年来,我市突出“阳光民政”主题,大力开展“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民政”、“阳光救助、情暖万家”等活动,2010年全市累计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民政补贴救助,真正起到了“解民急、救民忧”的作用。 1.城乡低保政策 (1)城乡低保对象确定 凡因病、因残、囚灾导致家庭丧失主要劳动力且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家庭均可申请城乡低保待遇。 (2)城乡低保申请程序 本人自愿申请一~村(居)委会评议推荐一一镇(街、区)审核一一市民政局审批一一张榜公示一一社会化发放 (3)城乡低保标准 201 1年,农村低保对象保障标准为每人每年2300元差额补助;城市低保对象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差额补助(分别高出烟台规定标准37元和1 7元,市财政每年增加支出1 30余万元)。城乡低保覆盖率分别达到2%和4.5%(烟台规定标准2%和3.5%,市财政农村低保每年增加支出600万元)。城乡低保对象每户每年均享受120元爱心药 品卒f、助,城市低保还享受每人每年200元爱心购物卡。 2 01 0年,全市共对2.3万名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2600多万元。 2.五保供养政策 (1)五保对象的确定 老年、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申请审批程序 本人自愿申请一一村(居)委会评议推荐一一镇(街、区)审核一一市民政局审批 (3)供养内容 (4)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给予保障。 (4)供养标准及资金 201 1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是敬老院集中供养的每人每年5500元,分散供养的每人每年2300元(分别高出30台规定标准409元和37元,市财政每年增加支出30余万元)。2010年,全市共对isoo名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五保金500多万元。 3.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政策 (1)救助范围 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当年发生、在认定范围内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 (2)救助标准 个人当年发生的在认定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医疗报销后,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 下列情况不在救助范围: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器官移植的费用;交通肇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实施犯罪行为、自请医生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如实提供情况,不配合调查,或家庭实际状况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其他不符合救助的情况。 (3)审批程序 个人申请一一村(居)委会审查公示一一镇(街、区)审核一一市民政局审批 2 01 0年,全市共发放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1400人次,发放资金380多万元。 责任单位:龙口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4.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政策 (1)救助对象和内容 临时救助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以及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城乡居民家庭,主要实行针对衣、食等方面临时性救助和意外事故的突发性困难救助。 (2)审批程序 个人申请一一村(居)委会调查核实一一张榜公示一一镇(街、区)审核一一市民政局审批 (3)救助标准 临时性救助原则上每年只能申请一次,每季度审批一次,特殊困难救助可随时进行申请。救助标准:重大伤害类及突发灾害类每户1000-3000元 元,其他困难类500-1000元。 2 01 0年,全市共发放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400人次,发放资金40万元。 5.老年人长寿津贴政策 (1)发放范围 具有龙口市户籍70周岁以上老年人《(龙口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对老年人实行长寿津贴的意见>》(龙政发[2008]3号)2008年开始执行)。 (2)发放标准 70至79周岁每人每年300元;80至89周岁每人每年400元;90至98周岁每人每年500元;100岁(99周岁以上)每人每月240元(其中99周岁市财政发放240元;100周岁以上市财政发放140元,省财政发放100元)。 (我市从2008年开始发放范围 扩大到70周岁,比烟台201 1年出台的政策提前3年,发放额度及范围居全省前列)。 (3)发放时间 7 0至98周岁于每年春节前发放,1 00岁(99周岁以上)按月发放。 (4)工作程序 不享受国家离休、退休、退职待遇的农村老年人的长寿津贴,由村(居)委会登记统计,当地公安派出所核实后由村(居)委会公示3天,镇(街、区)汇总后报市民政局核准。 享受国家离休、退休、退职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含驻龙单位)老年人的长寿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登记统计,公安部门审核后由各单位公示3天,市人才办汇总后报市民政局核准。 享受国家离休、退休、退职待遇的企业单位(含驻龙单位)老年人的长寿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登记统计,公安部门审核后由各单位公示3天(没有单位的由市人力资源局公示),市人力资源局汇总后报市民政局核准。 (5)发放办法 不享受国家离休、退休、退职待遇的农村老年人长寿津贴的发放,由镇(街、区)民政办发放到村(居)委会,老年人到村(居)委会领取。 享受国家离休、退休、退职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老年人到原所在单位领取长寿津贴。享受国家离休、退休、退职待遇的企业单位老年人到原所在单位领取长寿津贴(没有单位的到 市人力资源局领取)。 百岁以上老人长寿补贴发放到镇(街、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由镇(街、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 每月按上述渠道发放。 2 011年共向5 04 2 3名老人发放津贴1728.6万元,累计发放长寿津贴5179万元。责任单位:龙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6.退伍士兵老年生活补贴政策 (1)发放范围 1 954年11月1日国家试行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6 0周岁以上,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未享受到“核算退休金时军龄计算为工龄”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待遇的退役士兵。 (2)发放标准 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人每月发给10元。 (3)申请程序 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有效证明材料向村(居)委会申请一一村(居)委会调查核实一一镇(街、区)审核一一市民政局审批一一公示一一镇(街、区)发放。 (4)发放办法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贴款由市财政拨付所在镇(街、区),由镇(街、区)按季度发放。 7.殡葬减免政策 自2 011年1月1日开始,对去世的龙口市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的殡葬费用予以补助,补助项目包括基本殡葬费和其他必需的费用。 (1)减免对象 去世的龙口市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 (2)减免项目和标准 殡葬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基本殡葬费和其他费用项目进行补助,标准为:基本殡葬费项目为普通炉火化费、遗体运输费、一年的骨灰寄存费、冰棺存放费。其他费用项目为规定价格骨灰盒、纸棺、骨灰袋、消毒费。 减免项目的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和烟台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3)减免程序 提交殡仪馆正常要求的死亡证明等手续。 提交民政部门开具的低保户、五保户证明。 至2011年9月15日,共478人享受财政补贴35.7万元。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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