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2015年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任务分解表、领导带部门包干片区任务分解表、重点职能部门现场考核任务分解表
(共3个附件)
第一版块:牢固的思想道德基础
测评
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Ⅰ-1
理
想
信
念
教
育
Ⅱ-1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Ⅲ-1
干部群众全面深入学习
1)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政府一项长期政治任务,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
2)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开展基层宣讲活动,引导人们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材料审核
县委办
政府办
组织部
宣传部
蒲亭镇
宝塔乡
河东乡
Ⅲ-2
健全完善学习制度
以县级党校为阵地,组织各级干部学习培训,推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材料审核
党 校
Ⅱ-2
学习宣传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Ⅲ-3
加强宣传阐释
党委中心组成员带头宣讲阐释“四个全面”战略部署。
材料审核
宣传部
Ⅲ-4
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到基层一线宣讲“四个全面战略精神”等形势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材料审核
宣传部
党 校
Ⅱ-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宣传教育
Ⅲ-5
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教育
1)坚持不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教育,坚定干部群众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2)党委切实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经常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掌握领导权、话语权。
材料审核
县委办
组织部
宣传部
Ⅲ-6
开展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
运用丰富多彩的载体长期开展中国梦主题活动,汇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强大力量。
材料审核
宣传部
团县委
党 校
教体局
测评
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Ⅰ-2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建
设
Ⅱ-4
全面部署
Ⅲ-7
制定实施方案
精心设计群众喜闻乐见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载体,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材料审核
宣传部
蒲亭镇
宝塔乡
河东乡
Ⅱ-5
推广普及
Ⅲ-8
加强宣传阐释
1)各类媒体持续有效地刊播12个主题词,群众知晓率≥80%;
2)利用多种场合和载体,形成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
3)组织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开展宣讲解读。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宣传部
政府办
文明办
广电台
党 校
Ⅱ-6
实践养成
Ⅲ-9
融入日常生活
1)运用各种文艺形式和民族民间文化样式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发挥各类基层宣传文化阵地和教育基地的作用,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
3)建立和规范各种礼仪制度。
材料审核
宣传部、文广局
广电台、教体局
文明办、团县委
Ⅱ-7
典型示范
Ⅲ-10
发挥榜样作用
1)“身边好人榜”发布有方案有计划、常态化全覆盖,开展最美人物、时代楷模、善行义举的推选举荐和学习宣传;
2)发挥新乡贤的引领作用,创新发展乡贤文化。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文明办
蒲亭镇
宝塔乡
河东乡
Ⅱ-8
文化培育
Ⅲ-11
培育良好家风家教
1)宣传倡导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开展传承好家风好家训活动;
2)开展文明家庭创建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推进领导干部廉洁家庭建设。
材料审核
宣传部、妇 联
文明办、教体局
团县委、纪委办
Ⅲ-12
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
1)加强正反面典型宣传,强化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导向;
2)开展文明餐桌活动。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宣传部、广电台
教体局、文明办
市监局
Ⅲ-13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1)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各种纪念庆典活动,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
2)加强对历史文化名胜、文物古迹、传统古村落的保护。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宣传部、文明办
教体局、文广局
城建局、规划局
广电台、蒲亭镇
宝塔乡、河东乡
测评
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Ⅰ-3
文
明
道
德
风
尚
Ⅱ-9
道德模范评选表彰和学习宣
传
Ⅲ-14
选树道德模范
1)发动城乡基层群众推选道德模范,树立道德标杆;
2)建立和完善道德模范推选制度机制,做好道德模范选树工作;
3)落实《江西省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奖励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本地道德模范进行奖励帮扶。
材料审核
宣传部
文明办
蒲亭镇
宝塔乡
河东乡
Ⅲ-15
“道德模范在身边”学习宣传活动
1)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德耀中华”专题宣传,在公共场所和基层宣传文化阵地举办道德模范事迹展览;
2)组织道德模范基层宣讲活动,开展道德模范“故事汇”活动;
3)开展道德模范“传帮带”活动。
材料审核
宣传部
广电台
文明办
蒲亭镇
宝塔乡
河东乡
Ⅱ-10
志愿服务制度化
Ⅲ-16
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
1)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对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2)注册志愿者人数占本地总人口的比例≥5.3%,人均志愿服务时间大于40小时;
3)城市社区建立了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
4)建立健全注册培训、活动运行、服务记录、回馈激励等机制,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发展。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网络调查
文明办
团县委
蒲亭镇
宝塔乡
河东乡
Ⅲ-17
志愿服务活动
1)按照省文明委《关于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确定社区志愿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活动项目;
2)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上网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
材料审核
文明办
团县委
民政局
残 联
教体局
旅游局
交管大队
蒲亭镇
宝塔乡
河东乡
测评
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Ⅰ-3
文
明
道
德
风
尚
Ⅱ-11
文明旅游
Ⅲ-18
制度机制建设
1)根据省文明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文明旅游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地的实施办法,形成推进文明旅游工作的机制;
2)制定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建立游客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
材料审核
文明办
旅游局
Ⅲ-19
工作落实和氛围营造
1)新闻媒体实现文明旅游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相结合,旅游黄金时节有热潮,平时宣传常态化;
2)旅游部门落实行前教育、行中引导、行后总结制度,把好护照关、组团关、出境关、交通关、落地关、行程关;出入境办证大厅有文明出游宣传材料;
3)主要景点、景区坚持文明旅游宣传,开展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4)制定旅游“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旅游厕所改造升级。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宣传部
广电台
旅游局
公安局
Ⅱ-12
公益慈善活动
Ⅲ-20
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
1)动员社会各界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捐赠和公益活动,社会捐赠总额占GDP的比例达0.2%以上,家庭参与捐赠或公益活动的比例达10%以上;
2)发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医助学等为重点的慈善组织,万人拥有公益慈善组织不少于5个。
材料审核
民政局、卫计委
组织部、团县委
妇 联、残 联
Ⅱ-13
公益广告
Ⅲ-21
年度工作安排
1)牢牢把握公益广告宣传主题,建有完善的公益广告宣传发布制度,牢牢把握公益广告宣传主题,及时更新公益广告发布内容;
2)既刊播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通稿,又设计制作刊播兼顾地域文化特色的公益广告作品。
材料审核
宣传部
文明办
广电台
Ⅲ-22
落实刊播情况
1)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刊播公益广告情况;(电视台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少于10条次,在19:00至21:00之间,播出数量不少于4条次;政府网站、新闻网站等其他网站在首页固定位置宣传展示公益广告,并运用其他多种方式传播公益广告)
2)社会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刊播公益广告情况。(车站、影剧院、商场、宾馆、商业街区、城市社区、广场、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的广告设施或其他适当位置,公交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广告刊播介质或其他适当位置,适当地段的建设工地围挡、景观灯杆等构筑物,要大力度、经常性刊播公益广告。此类场所公益广告的设置发布要整齐、安全,与环境相协调,美化周边环境,不低于广告总数的20%)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宣传部、政府办
文明办、广电台
交通局
运管分局
执法局、城建局
长运公司
火车站
测评
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Ⅲ-23
制度机制保障
1)健全完善文明委统筹指导,宣传部、文明办总体协调,工商、新闻出版广电、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工信、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贯彻执行《广告法》中促进公益广告发展的专门条款,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根据《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做好“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的实施意见》,制定出台公益广告的相关激励政策。
材料审核
宣传部
文明办
市监局
执法局
Ⅰ-3
文
明
道
德
风
尚
Ⅱ-14
网络文明
Ⅲ-24
网络管理
1)成立县(市、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重大负面舆情事件监测与报送工作及时有效。
材料审核
宣传部
Ⅲ-25
网德建设工程
1)建立与新媒体代表性人士的经常性联系渠道,加强线上互动、线下沟通;
2)依法打击网络谣言和网上淫秽色情信息,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网站。
材料审核
网络调查
宣传部
公安局
Ⅱ-15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Ⅲ-26
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制定下发专门文件,有具体实施方案,有明确责任分工;
2)健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措施、办法;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形成制度规定。
材料审核
教体局
Ⅲ-27
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
1)组织好重要时间节点“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2)开展最美少年、美德少年等身边榜样学习活动常态化;
3)组织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材料审核
教体局
Ⅲ-28
营造良好
社会文化环境
1)加强网吧管理、取缔“黑网吧”,经营性网吧无接纳未成年人;
2)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常态化、效果实;(中小学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OK厅、游戏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校园周边取缔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3)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措施具体,普遍开展;
4)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有措施、效果实。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文广局
公安局
市监局
执法局
教体局
文明办
团县委
妇 联
第二版块: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测评
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Ⅰ-4
廉
洁
高
效
的
政
务
环
境
Ⅱ-16
干部学习教育
Ⅲ-29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制定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具体办法,以党委中心组为示范带动,完善学习制度,加强考核工作。
材料审核
组织部
宣传部
蒲亭镇
宝塔乡
河东乡
Ⅲ-30
“三严三实”教育
1)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
2)开展修身律己活动,大力宣传优秀共产党员、最美基层干部等先进典型;
3)深入推进“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
材料审核
组织部
Ⅱ-17
政务行为规范
Ⅲ-31
依法行政
1)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2)推进政府综合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3)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
材料审核
政府办
(法制办)
行政服务中心
Ⅲ-32
政务公开
1)公布权力清单,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管理机制,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工作;
2)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
材料审核
政府办
(信息办)
Ⅱ-18
党风廉政建设
Ⅲ-33
从严治党
1)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格执行干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党建工作评价机制;
2)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大于90%。
材料审核
纪委办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Ⅰ-5
民
主
公
正
的
法
治
环
境
Ⅱ-19
法治宣传教育
Ⅲ-34
全民普法教育
1)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江西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
2)推进以宣传依法治国战略部署为重点的普法教育,完成“六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
3)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80%。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司法局
Ⅱ-20
公民权益维护
Ⅲ-35
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1)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机构承担法律援助工作,有经费保障;
2)建立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协调机制,执行进城务工人员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3)建立专门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机构和机制,设立专门的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渠道。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司法局
财政局
人社局
市监局
Ⅲ-36
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妇女权益保护
1)做好孤残儿童、弃婴救助和收养安置工作,制定落实孤儿供养标准;
2)统筹规划残疾人劳动就业,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保护措施;
3)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逐步增加对养老服务的投入;
4)有机构承担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5)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杜绝未成年人权利受到严重侵害的现象发生。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民政局
残 联
人社局
卫计委
财政局
妇 联
团县委
教体局
Ⅱ-21
基层民主政治
Ⅲ-37
基层党、群组织建设
加强和完善农村、城市社区、机关、学校、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科技创新单位等基层党、群组织建设。
材料审核
组织部
总工会
团县委
妇 联
Ⅲ-38
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
社区居委会、社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和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
材料审核
民政局
房管局
蒲亭镇
宝塔乡
河东乡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Ⅰ-6
公
平
诚
信
的
市
场
环
境
Ⅱ-22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Ⅲ-39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贯彻落实省政府《江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建设;
2)贯彻落实省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推动建立统分结合的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机制;
3)群众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85%。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政府办
文明办
Ⅲ-40
诚信奖惩制度
依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研究出台对诚实守信者的优待政策,建立对失信违法者的联合惩戒机制,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定期发布。
材料审核
政府办
法 院
人 行
市监局
Ⅲ-41
诚信宣传教育实践
各类媒体发掘宣传诚信人物、诚信企业、诚信群体,批评揭露失信败德行为,定期发布。
材料审核
网络调查
宣传部
政府办
广电台
Ⅱ-23
市场监管
Ⅲ<, B>-42
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
1)建立和完善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监督、投诉和处置机制;
2)建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机制并有效运行。
材料审核
市监局
Ⅱ-24
“窗口”行业服务
Ⅲ-43
行业服务规范化
1)完善行业守则和行业规章,推进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提供优质服务;
2)在窗口行业开展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创建活动,引导从业人员恪守职业道德,树立行业新风;
3)行业风气满意度≥85%。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文明办
行政服务中心
各窗口服务单位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Ⅰ-7
健
康
向
上
的
人
文
环
境
Ⅱ-25
国民教育
Ⅲ-44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1)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有具体的扶持弱校的措施,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和信息公开制度;
2)人均教育经费支出≥300元;
3)市民对义务教育的满意度≥75%;
4)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政府部门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建立学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
材料审核
教体局
物价局
Ⅱ-26
科学普及
Ⅲ-45
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1)利用全民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时间节点,深化拓展科普活动;
2)辖区域内有综合性科技活动场所或科普场馆,≥80%的乡镇有科普活动场所,经常开展活动,每年3次以上。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科技局
科 协
农业局
水务局
蒲亭镇
宝塔乡
河东乡
Ⅱ-27
公共文化设施
Ⅲ-46
文化事业
1)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2)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设施建设,其中文化馆、图书馆为二级馆,图书馆每百人图书藏书量≥160册。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财政局
文广局
Ⅲ-47
基层文化活动场所
1)在乡镇、社区统筹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坚持长期向周边居民开放,正常开展活动;
2)把社区文化中心建设纳入城市规划,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或提供相应面积的综合文化活动场所;
3)充分运用社区文化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农村文化活动室、文化礼堂、文化广场等场所,广泛开展文化活动。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文广局
规划局
财政局
蒲亭镇
宝塔乡
河东乡
Ⅲ-48
文体设施
1)建设城区体育场(馆)和群众性户外体育健身场地,每个社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
2)每个社区配套建设文化体育活动设施,并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活动。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教体局
蒲亭镇
宝塔乡
河东乡
Ⅲ-49
经营性文化设施
1)在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过程中,预留出版物发行门店用地,保障相关基础设施到位;
2)鼓励影院建设,通过多种形式增加观影设施。
材料审核
规划局
城建局
文广局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Ⅰ-7
健
康
向
上
的
人
文
环
境
Ⅱ-28
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
Ⅲ-50
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和保障
1)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制定与本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具有地域特色的地方标准;
2)依据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指导性意见和目录,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材料审核
文广局
Ⅲ-51
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服务
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推进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免费开放工作,健全基本服务项目。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文广局
Ⅲ-52
文体活动
依托公共文化设施组织开展全民文化艺术普及、全民健身、文艺表演等活动,每年举办全民健身活动次数每年4次以上。
材料审核
文广局
教体局
Ⅱ-29
市民文明行为
Ⅲ-53
市民教育
1)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2)≥80%的社区建立市民学校或社区教育学校并开展活动。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文广局、蒲亭镇
宝塔乡、河东乡
Ⅲ-54
公共场所道德
1)公共场所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公共设施无人为弄脏、损坏现象;
2)城市无烟草广告,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
3)影剧院、图书馆、纪念馆、博物馆、会场、赛场等场所安静、文明、秩序良好,无大声喧哗、污言秽语、嬉戏吵闹现象。
实地考察
城建局
执法局
卫计委
文广局
Ⅲ-55
文明交通
1)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
2)交通守法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机动车让行斑马线,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乘客排队候车(侯船)、依次上下车(船);
3)建成区万车死亡率达到国家畅通工程评价标准。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实地考察
交管大队
交通局
运管分局
Ⅲ-56
人际关系
1)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
2)人际关系融洽,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实地考察
交通局
文明办
蒲亭镇
宝塔乡
河东乡
Ⅲ-57
见义勇为
1)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倡导科学合理实施见义勇为行为;
2)完善见义勇为人员认定机制、补偿救济机制,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和抚恤待遇。
3)市民对见义勇为的支持率≥90%。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宣传部
政法委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Ⅰ-8
舒
适
便
利
的
生
活
环
境
Ⅱ-30
经济发展方式
Ⅲ-58
人均GDP水平
高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等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低于本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
材料审核
统计局
Ⅲ-59
单位GDP能耗
低于本省(区)年度控制目标
等于本省(区)年度控制目标
高于本省(区)年度控制目标
材料审核
统计局
Ⅲ-60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高于同等级城市的平均水平
等于同等级城市的平均水平
低于同等级城市的平均水平
材料审核
统计局
Ⅱ-31
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
Ⅲ-61
无障碍设施
城区道路、公共建筑及设施、新建居住建筑及居住区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实地考察
规划局
城建局
Ⅲ-62
道路名称与主干道设施
1)主干道路名设置合理,用字规范,符合国家标准;
2)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路灯亮灯率99%;
3)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无损坏和被违规占用现象,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实地考察
民政局
城建局
交通局
交管大队
执法局
Ⅲ-63
街巷基础设施
街巷道路路面硬化,排水设施完善。
实地考察
城建局
Ⅲ-64
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
>20%
>15%
≤15%
材料审核
交通局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Ⅰ-8
舒
适
便
利
的
生
活
环
境
Ⅱ-32
医疗与公共卫生
Ⅲ-65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每3-10万居民或每个乡镇处范围内至少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5%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人。
材料审核
卫计委
Ⅱ-33
社会保障
Ⅲ-66
社会保险参保计划完成率
100%
>90%
≤90%
材料审核
人社局
Ⅲ-67
城镇登记失业率
低于年度控制目标
等于年度控制目标
高于年度控制目标
材料审核
人社局
Ⅲ-68
棚户区改造情况
100%
<100%
材料审核
房管局
Ⅱ-34
美丽城镇建设
Ⅲ-69
环境建设投入
1)在财政预算中列支城市环境建设专项经费;
2)整合各部门资金,集中使用好各类专项资金,确保环卫设施配套投入,加大美丽城镇建设的投入;
3)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农村进行设施配套,形成宜居、宜业、宜人的城镇环境。
材料审核
执法局
农工部
财政局
Ⅲ-70
打造绿色城镇
1)积极开展以培育生态文化,引导绿色消费为主要内容的绿色新生活行动;
2)城镇建成区绿地率>35%;
3)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筑比率≥19%。
材料审核
环保局
城建局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Ⅰ-8
舒
适
便
利
的
生
活
环
境
Ⅱ-35
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
Ⅲ-71
城市建筑工地
建有冲洗平台、进出口道路硬化、按标准设立围档。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城建局
规划局
Ⅲ-72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
≥30
≥20
<20
材料审核
执法局
Ⅲ-73
整治“牛皮癣”
开展清除“牛皮癣”专项治理,大街小巷、居民楼道无“牛皮癣”,并设立免费信息张贴栏。
开展清除“牛皮癣”专项治理,大街小巷、居民楼道无“牛皮癣”,未设立免费信息张贴栏。
开展清除“牛皮癣”专项治理。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执法局
Ⅲ-74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5%
≥80%
<80%
材料审核
执法局
Ⅲ-75
公共厕所
每万人拥有公厕3座(含)以上,建有无障碍设施,分布均匀。
每万人拥有公厕2座(含)以上,建有无障碍设施,分布均匀。
每万人拥有公厕2座以下。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规划局
城建局
执法局
Ⅱ-36
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
Ⅲ-76
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1)建立了由县级环卫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
2)开展了存量垃圾专项治理,电话社会调查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
3)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村镇环境卫生容貌整洁。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农工部
执法局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Ⅰ-9
安
全
稳
定
的
社
会
环
境
Ⅱ-37
公共安全
Ⅲ-77
安全保障
1)主要公共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
2)社会面、重点单位及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水平符合安全要求;
3)不埋压、圈占、遮挡消防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城市公共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100%;
4)群众安全感≥85%。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公安局
房管局
人防办
消防大队
政法委
Ⅲ-78
食品安全
1)全面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95%;
2)食品经营单位和集贸市场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
3)食品安全事故及时查处,无漏报、瞒报情况。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问卷调查
市监局
卫计委
Ⅲ-79
药品安全
1)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没有无证经营药品的现象;
2)公布举报电话,问题药品得到及时查处。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市监局
Ⅲ-80
饮用水安全
定期监测、检测本行政区域内集中供水单位出厂水和末梢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布。
材料审核
卫计委
城建局
Ⅲ-81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
1)建立减灾、防灾、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和灾害应急管理体系,设置明确的城市避难场所,开展社区减灾、防灾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救灾应急预案;
2)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系统,严格执行事件报告、通报和信息发布制度。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政府办
防震减灾局
气象局
民政局
市监局
Ⅲ-82
安全生产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
材料审核
安监局
Ⅱ-38
社会治安
Ⅲ-83
治安管理
1)加强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
2)预防和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成效明显;
3)卖淫嫖娼、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制毒等违法犯罪得到有效控制;
4)预防打击传销工作领导机制、部门协作机制健全完善;
5)无宗族把持村务情况,黑恶势力犯罪得到及时有效打击。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司法局
公安局
市监局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Ⅰ-10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生
态
环
境
Ⅱ-39
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
Ⅲ-84
消除黑臭水体
城市建成区内未出现黑臭水体(审核城市住建部门有关资料)。
材料审核
城建局
Ⅲ-85
城市空气质量
完成省级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全年AQI(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占比≥80%。
完成省级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全年AQI(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占比≥70%。
完成省级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年度目标任务,全年AQI(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占比≥60%。
材料审核
环保局
Ⅲ-86
城市水环境质量
1)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按国家规范划分保护区,且水质达Ⅱ到Ⅲ类;
2)城市市辖区主要河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
材料审核
环保局
Ⅲ-87
环境管理
1)未被环保部挂牌督办或无区域、流域限批;
2)无因区域内环境污染事件造成本地或其他地区饮用水源地污染并停水事件;
3)公众对城市环保满意率≥75%。
材料审核
问卷调查
环保局
Ⅲ-88
公众参与
1)制定落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工业节能、建筑节能、交通节能、住宅节能、绿色流通、循环经济等工作,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和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倡导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
2)全面向社会公开环境质量信息和污染源环境信息,环境投诉处置率100%。
材料审核
发改委
工信委
环保局
Ⅱ-40
土地资源管理
Ⅲ-89
耕地、林地保护
1)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
2)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上级下达的规划指标;
3)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上级下达的计划指标。
材料审核
国土局
第三版块:长效常态的创建工作机制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Ⅰ-11
长
效
常
态
的
创
建
工
作
机
制
Ⅱ-41
组织领导体制
Ⅲ-90
领导重视,文明委指导协调
1)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职尽责,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精神建设,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2)落实文明委成员单位责任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材料审核
县委办
政府办
文明办
Ⅱ-42
基层基础创建
Ⅲ-91
创建文明单位
1)在机关、企事业、学校、社区、景区等基层单位普遍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并延伸到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科技创新单位;
2)60%以上单位是县级以上文明单位;
3)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作用,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材料审核
文明办
Ⅲ-92
创建工作氛围
主要新闻媒体设有精神文明创建专题专栏,城乡公共场所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材料审核
宣传部、政府办
广电台、文明办
Ⅱ-43
以城带乡、城乡共建
Ⅲ-93
帮扶共建
1)制定文明生态村帮建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各级文明单位与农村结对帮扶活动;
2)落实城市支援美丽乡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标准化、均等化;
3)各相关职能部门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列入经常化的工作(每年3次以上),组织文明单位与村镇结成对子,长期帮建。
材料审核
文明办
财政局
农工部
文广局
农业局
科技局
科 协
卫计委
Ⅲ-94
民风建设
1)支持农村开展好公婆、好媳妇、好妯娌等评选活动,利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禁赌禁毒会、红白理事会等进行道德评议,有效整治农村不良社会风气突出问题;
2)支持农村地区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文明村、文明镇(乡)、文明集市创建活动;
3)亲帮亲、邻帮邻,互帮互爱、守望相助,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
材料审核
实地考察
文明办
民政局
公安局
市监局
妇 联
蒲亭镇
宝塔乡
河东乡
测评项目
指标名称
测评内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Ⅰ-11
长
效
常
态
的
创
建
工
作
机
制
Ⅱ-44
群众广泛参与
Ⅲ-95
群众建言献策
1) 采取多种形式让群众了解创建工作情况,搭建市民建言献策的有效平台;
2) 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议案、提案。
材料审核
文明办
人大办
政协办
Ⅲ-96
群众监督
1) 建立完善群众监督机制,畅通市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及时处理和回复群众举报问题;
2) 新闻媒体发挥监督作用,对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材料审核
信访局
宣传部
广电台
Ⅲ-97
群众参与率调查
>90%
>80%
≤80%
, 问卷调查
文明办
Ⅲ-98
群众满意度调查
>80%
>75%
≤75%
问卷调查
文明办
Ⅱ-45
加强创建管理
Ⅲ-99
加强动态管理
1)制定出台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2)建立定期跟踪检查制度,完善领导监督、部门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材料审核
文明办
Ⅱ-46
完善保障机制
Ⅲ-100
投入保障
1)创建活动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
2)加强创建工作力量,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实际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创建工作队伍。
材料审核
财政局
文明办
指标名称
测 评 内 容
测评标准
测评方法
责任单位
特色指标
荣誉称号
获得国家和省级荣誉称号
被授予城市其他的荣誉称号(须是经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后保留的城市评选项目),每获得一项有效荣誉称号得1分,6项以上(包括6项)得6分。
材料审核
县委办
政府办
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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