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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热水用水定额、水温和水质
5.1.1 本条所列“热水用水定额”同“原规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 15—88)比较,作了
如下方面的修改:
1 与本规范给水章节的表3.1.10的内容相对应,增加了桑拿浴(淋浴、按摩池)、快餐厅、酒吧、咖啡厅、茶座、卡拉OK房、办公楼、健身中心等建筑物的相应热水用水定额。
2 本条表5.1.1-1对住宅、旅馆、医院等使用热水量较大的建筑物使用热水定额作了较大的调整,
其理由如下:
1)根据对一些建筑物实际用热水量的调查结果对比“原规范”4.1.2-1中的相应热水用水定额,后者 数值明显偏高。如北京市某一集中供应热水的高层住宅,经两年的实测统计资料,平均日热水用 量为48L/人﹒d;北京市另一集中供应热水的住宅,据统计:年平均日用水量为116L/人﹒d,其 中平均日用热水量为24L/人﹒d。北京XX五星级宾馆,设计按旅客180L/床﹒d,用65℃热水计 算,设计最高日用热水量为229.0m3/d,查1995年4~6月三个月的逐年用水量记录表(注:在此 三个月内该宾馆出租率≥90%):统计整理日平均热水量为168.2m3/d(供水温度按55℃计),扣 除职工、厨房及洗衣房等公用部分的热水外,客人的用热水定额按65℃水计算为131.6L/床﹒d,
折合为60℃的热水量为145.6L/床﹒d。
2)按“本规范”表“3.1.9”、表“3.1.10”给水量进行比例分配(见表6):
表6 给水量比例分配表
类 别
给水定额
(L/人·d)
洗浴用水占给水定额的百分率 (%)
热水量占洗浴用水的百分率 (%)
热水定额
(L/人·d)
住宅
局部
85~150
60
55~63
28.1~56.7
(40~80)
集中
130~280
60
55~63
42.9~105.8
(60~100)
别墅
200~350
55
55~63
60.5~121.2
(70~110)
旅馆
客人
250~400
89~79
55~63
122.3~199.0
(120~160)
员工
80~100
89~79
55~63
39.2~49.8
(40~50)
医院
设公用盥洗室
设公用盥洗室、淋浴室
设单独卫生间
门诊部、诊疗所(每人每次)
疗养院、休养所住房部
医务人员
100~200
150~250
250~400
15~25
200~300
150~250
80
80
80
80
80
80
55~63
55~63
55~63
55~63
55~63
55~63
44~100.8
(60~100)
66~126
(70~130)
110~201.6
(110~200)
6.6~12.6
(7~13)
88~151
(100~160)
66~126
(70~130)
餐饮业
营业餐厅
快餐店职工及学生食堂
酒吧、咖啡座、茶座、卡拉OK房
30~40
15~20
5~15
80
80
80
60~65
60~65
60~65
14.4~20.8
(15~20)
7.2~10.4
(7~10)
2.4~7.8
(3~8)
办公楼
40~60
30
60~65
7.2~11.7
(5~10)
注:1 表中洗浴用水定额的百分率 值中住宅与旅馆是参加有关资料中的厨房、淋浴、盥洗三项 之和的叠加值再考虑洗衣用水等附加因素而定。医院所列不同类型的用水中包含有不用热水的 占一定比例的清洁用水。因此,其 低值考虑。办公楼的 为34%~40%,但其总水量为25~ 35L/人·d。而本规范中办公楼用水定额为30~50L/人·d,增大部分,其中应含有部分清洁用水量,
故将 值调整为30%。
2 热水量占洗浴用水的百分率 值是分别按冷水温度为5 C、15 C,热水温度为60 C,使用温
合水温度为40 C计算而得的。
3 表中热水定额一栏括号外为计算值,括号内为选定值。
3)考虑节水这个重要因素,是因为我国是一个缺水的国家,尤其是北方地区严重缺水。因此,在 考虑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在满足基本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必须在本规范热水定额中体现“节 水”这个重大原则。由于热水定额的幅度较大,可以根据地区水资源情况,酌情选值,一般缺水地
区应选定额的低值。
4)参考国外一些用热水量定额的资料。近年来我们从国外一些资料上收集到一些数据整理
(见表7)
表7 国外用热水量定额
建筑物类型
美 国
英 国
日 本
住宅
83.3~100.3L/人·d
115~140L/人·d
75~150L/人·d
公寓
189.3~302.8L/户·d
70~140L/人·d
75~150L/人·d
旅馆
56.6~132.5L/床·d
(汽车旅馆)
70~140L/人·d
75~150L/人·d
办公楼
7.6L/人·d
15L/人·d
7.5~11.5L/人·d
医院、疗养院
113.6L/人·d
140~230L/人·d
-
餐馆
-
-
3~10L/人·餐
5.1.3 本条将水质处理改写成为水质软化式稳定处理,指标亦作了一些调整。
1 将原水总硬度(以碳酸钙计)的指标357mg/L改为300mg/L,300mg/L的水已属极硬水,故
以此为界更为确切。
2 明确洗衣房用热水硬度(以碳酸钙计)>300mg/L时,应进行水质软化处理,150~300mg/L 时,宜进行水质软化处理。并强调了水质处理方法是软化处理,因用其它方法不能去除水中
影响洗衣质量的钙、镁离子。
3 规定了生活用热水(洗衣房除外),经软化处理后的水质总硬度(以碳酸钙计)为75~150 mg/L。一是适用、经济,如将水的硬度降到75mg/L以下,则不但很不经济,且使用不舒服, 还会使水呈酸性。加剧对管道和设备的腐蚀。二是国外一水处理公司提供的生活水软化处理
的硬度指标亦为75~150mg/L。工程设计中可按比例将部分水软化,部分水不软化通过混合装置将两者混合后使用。亦可采用生活用水专用软水器进行软化处理。
4 近年来,国内出现的各种物理水处理器,如磁水器、电子水处理器、静电水处理器、碳铝离 子水处理器,以用用化学药剂如归丽晶等,使生活热水的水质稳定处理大大简化。这些设备 和方法应用在工程实践中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总体来说,这些处理方法用于生活热水系 统时间不长,且缺乏长期的使用效果实测对比,因此,本条文第4款列举了选择这些设备或
方法时应注意的因素。
5.1.5 近年来,多次专业学术交流会上就热水供水水温问题进行过研讨,国外一些专业杂志资料上 亦有类似报导。大家比较一致的意见,热水供水温度以控制在55~60℃之间为好,因温度>6 0℃时,一是将加速设备与管道的结垢和腐蚀,二是系统热损失增大耗能,三是供水的安全性 降底,而温度<55℃时,则不易杀死滋生在温水中的各种细菌,尤其是军团菌之类的致病菌。 因此,一般推荐设计采用供水温度为55~60℃。表5.1.5中仍将最高温度75℃写入,是考虑一 些个别情况下,如专供洗涤用(一般洗涤盆、洗涤池用水温度为50~60℃)的水加热设备的出口温度在原水水质许可或有可靠水质处理措施的条件下为满足特殊使用要求可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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