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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珠江小学新建厕所及围墙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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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word文档 值得下载 值得拥有-浦口区珠江小学新建厕所及围墙工程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采购编号:PKZC-2009JZ041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2009年7月23日目 录第一部分: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谈判邀请书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谈判报价文件第三章 谈判报价文件密封和递交第四章 谈判报价及付款办法第五章 谈判程序第六章 合同签订、验收及工程结算第二部分:谈判报价文件部分格式授权委托书谈判报价人声明函报价清单施工质量保证质量服务承诺合同格式第三部分:工作量清单浦 口 区 政 府 采 购 中 心竞 争 性 谈 判 邀 请 书各供应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

2、“采购中心”)受浦口区教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法就浦口区珠江小学新建厕所及围墙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1、项目编号:PKZC-2009JZ0412、项目名称:浦口区珠江小学新建厕所及围墙工程3、项目简要说明:浦口区珠江小学新建厕所及围墙170米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四学校维修项目总和工期为40连续日历天)。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取本票、汇票或转帐支票等形式(恕不接受现金),在递交谈判文件时送达投标地点(谈判保证金不用密封)。采用转帐支票的:应明确填写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付款行名称、出票人帐号、保证金金额(大、小写),并加

3、盖齐全的付款人印鉴,否则该保证金无效。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法:从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如出现竞争性谈判文件有修改或采购变动的,将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公告,请各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前注意查看网站。6、谈判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7、考察现场及报名:各潜在投标人于谈判文件公布之日起,2009年7月27日上午10:00前截止,自行前往浦口区教育局三楼301室(浦口区江浦街道号文昌路6号)报名、领取图纸并考察现场(需考察现场的请自备交通工具自行前往)。请有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投标单位携带携带U盘按时报名。联系人:张飞飞;联系电话:025-58882173,1391596589

4、7。8、答疑时间:2009年7月27日上午10:00-11:00,地点同上。9、递交申报文件时间、地点:2009年8月3日上午9:00至9:30,浦口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号文昌路6号);谈判文件接受人:江启昌。10、谈判时间、地点:2009年8月3日上午9:30整,浦口区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浦口区江浦街道号文昌路6号),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迟到的供应商(含书面资料或保证金未及时提交等),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其参与谈判(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不唱标,价格可以谈判)。11、保证金汇款单位:浦口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保证金汇款银行:中国银行浦口支行、保证金汇款银

5、行帐号:0441101789108093001。联系电话:025-58886094 联系传真:025-58112533 项目负责人:江启昌 地 址: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30号浦口区财政局一楼 邮政编码:211800项目联系人:张飞飞;联系电话:025-58882173,13915965897。 第一章 总 则一、谈判项目:本次谈判是就浦口区珠江小学新建厕所及围墙工程进行谈判采购。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范(GB50300-2001)及国家规范严格执行。二、谈判费用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编制谈判报价文件以及递交报价文件参加谈判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集中

6、采购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三、谈判文件、谈判文件的组成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下载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勘察现场时向建设单位提出,建设单位作出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或在网站通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对采购机构提供的谈判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机构概不负责。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建设单位或采购机构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参与谈判的供应商自负。采购机构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在网站通知。澄清或修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四、

7、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义务、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完全明了谈判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工期,完全明了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报价文件。谈判报价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谈判报价文件送达谈判地点。、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谈判报价单位的公平竞争,损害建设单位或者其他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合法权益。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得与建设单位或采购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谈判

8、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二章 谈判报价文件五、谈判报价文件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应包括下列14部分内容,否则将可能被拒绝。1、公司情况说明:公司简介、生产设备、工程技术人员情况、类似典型项目介绍。2、谈判报价单:谈判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第四章。3、技术支持和质量服务: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需书面作出施工质量保证,技术支持及质量服务承诺,以上承诺将作为评审依据,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4、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未提供“必须”项者,作无效投标处理)(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

9、证书或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必须)(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三级或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必须)(3)施工主要设备一览;(4)工程技术人员状况;(必须)(5)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附原件备查);(必须)(6)提供2007年以来完成的与本工程类似业绩3个(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以合同日期为准);(必须)(7)投标综合说明书:施工队伍组织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工期、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必须)(8)施工质量保证书及质量服务承诺。(必须)六、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认真检查谈判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采

10、购机构提出,否则责任自负。七、谈判报价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必须依照谈判文件提供的表式制作谈判报价文件,谈判报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2、谈判报价文件必须打印并应装订成册;3、全套谈判报价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谈判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八、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的谈判报价文件均视为可以接受的谈判文件。九、谈判保证金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参加谈判时须按谈判须知的要求向采购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10000元。2、未成交的谈判报价单位的保证金在宣布成交结果时当场退还。3、成交单位的保证金将转入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按约履行完毕后

11、的一周内全额退还(无息)。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采购机构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后又撤回其谈判文件;)成交人未能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提交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导致成交无效的。第三章 谈判报价文件密封和递交十、谈判报价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谈判报价人应将谈判报价文件密封。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项目名称、采购编号。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谈判报价文件,其谈判报价文件将可能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十一、谈判截止时间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须在谈判公告规定的谈判报价文件递交

12、截止时间之前在指定地点将报价文件递交给采购机构。十二、谈判文件的修改和撤回在谈判截止时间之前,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可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第四章 谈判报价及付款办法十三、谈判报价的所用材料规格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的品牌、规格执行。1、以工程量清单作为谈判报价依据。各谈判报价单位根据预算工程量及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量清单内容进行复核,在勘察现场会讨论,统一做法,按照江苏省2004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江苏省建筑与装修工程

13、计价表、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工程量清单指定的定额等造价计算程序、及现行的法律法规确定分项综合预算单价,并根据本企业水平研究最终确定谈判总报价。不可竞争费计取按现行规定执行。 2、建设单位反对盲目压价参与谈判,任何盲目压价的谈判报价将会被拒绝。3、本谈判文件、成交单位的报价资料及谈判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作为施工合同之附件。4、付款方式如下:工程经验收合格,审计结束、竣工资料交付后付工程款的30%,余款于合同签定一年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决算价与合同价有变动的,由合同双方另行商订付款事宜。十四、谈判报价1、参与谈判的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报价,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

14、护、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图纸、清单范围内所有装修内容。2、报价形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方式,谈判报价单位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种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今后不作调整,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授权人签字。第五章 谈判程序十五、谈判时间地点详见谈判邀请书十六、谈判成交原则本次谈判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即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十七、谈判致辞谈判致辞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采购机构主持。采购机构、所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等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十八、谈判报价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谈

15、判文件处理,无效谈判文件不予参加谈判或不参加评分。1、投标文件无投标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或委托书非原件;2、谈判报价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谈判报价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3、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一份谈判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确定以哪个报价为准;4、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报价中存在严重错误;5、谈判报价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逾期送达的保证金、谈判报价文件。7、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以他人的名义参加谈判、串通、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

16、作假方式参加谈判的,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8、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参与谈判的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文件将作无效谈判报价文件处理。9、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谈判报价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其谈判报价文件。10、报价文件中甲、乙供材(如有的话)的品牌规格请按谈判文件要求详细列出,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其报价文件

17、。11、工程量清单数量、暂定价、独立费不得变更、不得优惠;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12、投标文件经评委审定认为没有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1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工期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14、不可竞争费计取必须按编制说明、报价说明及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15、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1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17、投标文件经评委审定认为没有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

18、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十九、谈判、确定成交单位谈判由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根据谈判采购文件、谈判报价文件推荐成交候选人或直接确定成交单位。二十、谈判程序1、竞争性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2、竞争性谈判小组审阅谈判采购文件。3、围绕谈判要点,竞争性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谈判报价单位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竞争性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4、竞争性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谈判报价单位,谈判结束后,竞争性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谈判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最终报价,并由谈判授权代表签署。

19、二十一、成交单位确定后,将在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采购机构即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建设单位和成交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10天内到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放弃成交结果,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中心将停止该供应商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公示期间如有质疑投诉除外)。第六章 合同签订、验收及工程结算二十二、合同签订1、成交单位一经确定,且公示期满后即与建设单位、政府采购中心签订采购合同。2、合同一式六份,建设单位二份、施工单位二份、政府采购中心二份,如有需要,可适当增加或减少合同份数。3、履约过程中如有变动,由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自行协商解决。二

20、十三、验收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监理及竣工验收、竣工后保修事宜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二十四、工程结算1、以工程量清单作为谈判报价及工程结算的依据。成交后工程量可以依据建设单位现场签证按实计算、调整,但成交单位所报的单价不得调整,作为工程结算审计单价。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事项,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本项目下的工程款由市(区)财政局或使用单位根据合同支付。第二部分授 权 委 托 书本授权书声明:_(谈判报价单位名称)的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谈判报价单位授权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次谈判的合法代理人,全权负责参加PKZC-2009JZ041的谈判、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

21、工作。谈判报价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本授权书于_年_月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盖章:职 务: 单位名称: 地 址:谈判报价单位名称(公章):日 期: 投 标 函 格 式一、投标函格式致: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PKZC-2009JZ041号竞争性谈判文件,我单位收到“PKZC-2009JZ041 ”谈判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决定参加谈判,愿意完全接受投标文件中所有的条件和要求。现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单位的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1、愿意提供谈判

22、文件中要求所有资料,并保证完全真实准确。 2、我单位完全响应成交办法。3、谈判后的最终报价已经确认无误。成交后,愿意按照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4、我单位如果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合同规定等提出的各项承诺履行义务,愿意承担本谈判文件中所列的违约责任。5、投标人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6、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7、我们愿意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8、一旦我方中标,我们愿意履行自己在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9、我们愿意遵守招

23、标文件中对投标者的所有规定。10、我们完全理解政府采购中心有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我们完全理解政府采购中心无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理由的义务。11、我们完全理解政府采购中心不一定以最低价确定中标单位(限综合评分)。12、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11、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12、与本投标单位有关的正式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单位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 公 章: 日 期: 年 月 日谈判报价文件中所有关于谈判资格文件、附

24、件材料说明及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虚假和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谈判报价单位法人代表签字:谈判报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壹万元整 人民币形式:工期投标总报价人民币报价大写:小写: 元标书份数正本:1 份副本:2份其它(如有优惠条件须在此注明) 投标人签字:投标单位(章)说明: “开标一览表”不需装订,与投标文件正本置于同一信封内。施工质量保证我公司就“PKZC-2009JZ041 ” 即浦口区珠江小学新建厕所及围墙工程施工质量保证如下:谈判报价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 期:质量服务承诺最低服务承诺要求: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

25、其中屋面、地面防水工程五年),上述质量服务保修要求为最低要求,不满足的作无效谈判文件处理;其他服务承诺由谈判报价单位自定!我公司就“PKZC-2009JZ041 ” 即浦口区珠江小学新建厕所及围墙工程谈判采购的质量服务承诺如下: 谈判报价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 期:合同格式(参考合同)第一部分 协议书格式发包人(全称)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简称发包人)承包人(全称)_(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浦口区珠江小学新建厕所及围

26、墙工程工程地点:浦口区珠江小学校园内工程内容:浦口区珠江小学新建厕所及围墙工程资金来源:区财政全额拨款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2009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2009 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30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标准GB50300-2001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 : 元(人民币) ¥ : 万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6、施工图纸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双方有

27、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中标通知书开出后30日内合同订立地点: 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公证 后生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28、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浦口区政府采购中心(盖章)地 址: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路30号项目负责人:江启昌 年 月 日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与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 本合同除使

29、用汉语外,不使用其它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3.3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规范和质量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三章提供的技术规范。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承包人按国内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另行商定4.图纸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提供4套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员泄露。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二、双方一般权

30、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_ 7.项目经理姓名: 职务:_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各专业质量员,不得擅自变更,开工时或施工过程中若有擅自变更,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由此带来的发包人一切损失。投标文件中明确的项目经理本人每周不少于5天,每天至少6小时在本工程现场工作,且必须参加每周的例会(有事须请假),如发现项目经理未经发包人同意,违反上述规定,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

31、工作: 8.1.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8.1.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8.1.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8.1.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由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如施工中发现有地下管线应及时向发包人及监理汇报。8.1.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8.1.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现场书面交底,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坐标控制点及有关参照物和数据。8.1.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8.1.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

32、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8.1.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协商处理。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9.1.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9.1.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合同正式签定7天内分别向发包人、监理方提供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供应采购材料清单,材料进场计划,劳动力及用款计划书等。9.1.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包人按照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及保卫工作及施工照明,负责施工人员的治安教育和管理工作。由此发生事故,均由承包人负

33、责。9.1.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为监理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必要条件。9.1.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协助。9.1.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交付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交付由发包人负责。9.1.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如因承包人责任原因赞成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损坏,其损失费用应由承包人予以赔偿。9.1.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所有人员进入工地后必须做到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发扬工程高速、

34、优质、安全、廉洁的精神,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9.1.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负责市容、环保、交通、街道等部门和周边居民的协调工作,发包人协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正式签定后一周内。工程师确定的时间:承包人提交后三天。13.工期延误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无论工程量增减,工期不可改变。工期每延期一天,承包人赔偿5000元,赔偿额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四、质量与验收15.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规定。17.隐蔽工程和中间

35、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按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规定执行。19.工程试车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无。五、安全施工:(1)工程项目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承包人应落实本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管理体系中的人员名单上报发包人项目部备案,以便发包人监督管理。工地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2)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发包人的安全生产、人身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发包人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发包人有协助承包人搞好安全生产、人身安全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承包人必须限期整改。

36、(3)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死、火警、火灾等一切事故,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下列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认可、施工期间的市场风险。(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已含在合同价内,不予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在工程结算时可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投标报价中有相同或相近子目单价的按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单价执行,如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同或相近子目,则承包人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及相应增加的费用以书面形式报建设单位,经建设单

37、位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量清单或风险范围以外工程量的增减部分只调整分部分项费用和相应的规费,其他一律不予调整。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发包方另行增加项目,设计变更。24.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 扣回工程款时间、比例: 无 25.工程量的确认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每月20日。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按阶段支付,即:完成基础工程后支付合同总价20%,主体完工后支付合同总价30%,竣工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30%,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0%,余款在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工程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施工方提

38、供工程决算资料,发包人在两个月内审计完毕)。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无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厂家须经发包人和监理认可,进场材料须送检合格后方可使用。八、工程变更须由监理、发包人、设计共同认可后方可变更,否则不予验收。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捌套。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

39、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5000元人民币/天罚款,罚款至合同价款的10%为止。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工程实行优质优价,工程不合格,承包人无条件返工,直至工程合格为止,并外加合同价款的5%罚款。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工期延期处罚:按5000元人民币/天罚款,罚款至合同价款的10%为止。37.争议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

40、请 上级主管部门 调解调解不成,约定向浦口区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十一、其它38.工程分包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分包施工单位为:无39. 不可抗力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40.保险40.1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1)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2)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应按国家有规定,为其所有施工人员办理人身伤亡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由承包人全权负责,发包人概不负责。41.担保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

41、,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46.1双方约合同副本份数: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发包人(全称):南京市浦口区教育局承包人(全称):_为保证(工程名称)浦口区珠江小学新建厕所及围墙工程项目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必须保证工程质量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和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承担,并负责进行保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如下:1、土建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为 5 年;2、电气管线、工艺管道、上下水管线、消防报警等安装工程为 2 年;3、供热及供冷为 2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 2 年;5、其他约定:地下室防水 5 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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