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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网状态检修平安治理考核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设备平安治理责任制,加强配网设备状态检修治理,在《湖北省电力公司平安消费工作奖惩规定》的根底上,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规定了湖北省电力公司配网设备开展状态检修的平安治理考核内容与要求。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湖北省电力公司10 千伏及以下配网设备的状态检修工作。
第二章考核范围
第四条因以下缘故造成电网或设备事故、障碍的,纳入本方法考核范围:
1、根底材料和信息搜集不及时、不精确、不完好等缘故导致设备状态评价结果出现严峻偏向;
2、执行《配网设备状态检修试验规程》不到位;
3、配网设备状态评价流程执行不完好;
4、未考虑本钱、环境、平安等要素导致状态检修策略出现严峻偏向;
5、未按确定的状态检修策略施行检修;
6、未按确定的检修打算施行检修导致检修超期;
7、未执行标准化作业,出现检修质量征询题。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施行配网状态检修的单位凡出现考核范围内的障碍、事故,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消费事故调查规程》组织事故调查,认定其性质并按照相关单位或人员的责任施行考核。
第六条施行配网状态检修中因工作不当引发考核范围内的事故、障碍,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湖北省电力公司平安消费工作奖惩规定》的相关条款进展处分。
第七条施行配网状态检修的单位发生非人员责任事故,同时未违犯国家电网公司、湖北省电力公司配网状态检修有关规定的,免予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考核。
第八条由于单位或人员责任缘故,虽未构成事故或一类障碍,但造成配网主设备严峻异常和紧急缺陷的,按照《配网状态检修治理标准和工作标准(试行)的通知》内容施行考核。
第四章附那么
第九条本方法由湖北省电力公司消费技术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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