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及平安治理处分规定对执行平安消费治理制度好,积极排除隐患,施工现场平安治理达标,使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免受或少受损失作出奉献的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由所在单位上报公司平安领导小组转报公司经理审批,按照奉献大小在公司会议上给予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金200-500元奖励。对装饰施工平安检查评分不合格的工地,处以300元以上的罚款。工地无建立各级平安责任制或已建立责任制但未执行或执行不认真处以50-100元罚款。工地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平安技术措施,无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每月未向公司送平安检查报表,每项处以20-50元罚款。无定期执行平安检查,对公司及上级部门发给的隐患整改通知未定人、定时整改,未建立班前平安活动每项罚款10-30元。特别工种作业人员均应通过专业培训,由上级发给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操作都每人次罚款50元。施工现场无五牌一图,无平安标志或平安标语,施工机械设备无随机持设平安操作规程,每项罚款10-30元。不得使用童工,如觉察16周岁以下童工,每人给予罚款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