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平安消费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一)平安消费委员会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安委会成员单位和职能部门,是从事平安消费工作的议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全县平安消费工作;2、分析全县平安消费情势,研究处理平安消费中存在的严峻征询题,并在全县平安消费工作会议上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工作情况和工作建议以及措施,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送平安消费信息。3、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平安消费工作。(二)县平安消费委员办公室作为县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综合治理、监视、指导和协调全县平安消费工作,负责与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联络;2、指导、监视和协调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平安消费监视检查工作,负责全县平安消费目的责任的下达与考核工作,并催促检查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平安消费工作情况;3、组织草拟全县平安消费工作规划和计划,研究并提出平安消费工作重要措施和建议;4、负责发布全县平安消费信息,综合治理全县伤亡事故统计和上报工作;5、组织开展全县平安消费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指导、协调县平安消费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开展全县平安消费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工作,建立严峻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和监控工作;6、承办县安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催促、检查县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县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