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溧阳市地方税务局新旧系统切换方案
为保障省级大集中系统平稳上线,使各项业务工作有序、平稳过渡,根据常州市局上线工作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时间安排
1、 4月25日,进行第一次正式数据迁移,内容包括税务登记、社保登记、纳税鉴定等。
2、 4月26日起,对第一次正式迁移数据校验和相关数据采集,以及进行相关功能的模拟运行。
3、 4月30日晚上,原征管系统停止对外服务。
4、 4月30日晚上,进行第二次正式数据迁移,内容包括申报征收、社保费、项目管理、案件库数据的迁移。
5、 5月1日起,停止对外办公,对第二次正式迁移数据校验。并进行模拟运行。
6、 5月3日,调整。
7、 5月4日,正式对外办公。
二、 切换准备
1、 数据准备
各类登记和鉴定等基础数据、欠税(费)的清缴核对工作必须按时完成,确保进入大集中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做好待解户的核算工作,保证已开票的现金完税证、社保费等全部解出。
2、 资料准备
要按照大集中上线核心组的要求,认真准备各项上线资料,包括补充采集的资料,模拟运行的资料以及其他各项相关资料。
3、 思想准备
省级大集中系统是面向全省的综合税收征管业务系统,是一个集中、规范、统一的业务系统,大集中系统的推广应用,对我局的征管工作规范化、应用软件一体化建设必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大集中系统规范化的管理要求必将对我局原来的征管工作产生一定的影响,干部的操作必定有一个熟悉的过程,大集中系统的成熟也必定要有一个过程,因此,在新旧系统切换的过程中,可能会产生不适应、不熟练或者部分工作暂时中断等情况,大家需要有一定的思想准备。
三、 迁移及试运行
1、 4月25日晚,对税务登记、社保登记、纳税鉴定等基础数据进行正式迁移,迁移结束后,由技术组对迁移的数据进行总体检查。
2、 4月26日开始,由各分局对第一次迁移的数据进行抽样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报告,市局及时制定调整方案并实施。
3、 4月26日开始,对新办、变更登记以及鉴定的增加和变化在大集中系统中进行,并进行相关数据采集工作。
4、 4月26日开始,对大集中系统的票证进行初始化。
5、 4月26日开始,各大厅窗口进行客户机初始化配置工作及部分模块模拟运行工作。
6、 4月30日晚,停止原征管系统对外服务,进行数据库备份,并进行第二次正式数据迁移,迁移的内容包括申报征收、社保费、项目管理、稽查案件库数据等。迁移结束后,由技术组进行总体检查。
7、 5月1日开始,由各分局对第二次正式迁移的数据进行抽样核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局报告,市局及时制定调整方案并实施。
各分局进入大集中系统进行模拟运行,对相关功能模块进行操作演练,并上报模拟运行情况。
8、 5月3日,根据模拟运行情况进行调整,制定应对措施。
9、 5月4日,使用省级大集中系统对外正式办公。
四、 业务系统切换
1、征管系统
原征管系统全部关闭,启用省级大集中管理系统。在原征管系统中操作的业务全部进入大集中系统操作,包括稽查、社保。
2、网上申报系统
网上申报户仍沿用原来的网上申报系统,通过接口将申报数据写入大集中系统。从5月份起,对网上申报户进行培训,从8月份起,全市网上申报纳税户必须全部进入省级大集中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同时关闭常州地税网站的网上申报系统。
3、企业所得税汇缴软件
企业所得税汇缴软件(包括查账征收和核率征收)本年度仍沿用,申报的报表信息仍进入2.0数据库,涉及补税的,申报的税款通过接口进入省级大集中系统。
4、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软件
暂时仍沿用原宏图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软件,明细申报数据和汇总申报数据先写入2.0数据库,通过数据迁移的方式写入省级大集中系统。
5、综合查询、一户式查询系统
原使用的综合查询系统和一户式查询系统按大集中系统的要求进行升级,争取在5月份与大集中系统同步上线。
6、纳税户管理监控系统
原纳税户管理监控系统中的功能,对于大集中系统覆盖的功能,应全部使用大集中系统的功能,对没有覆盖的功能,暂时停止使用。
7、建筑房产项目管理系统
原项目管理系统废止,在大集中管理系统中处理。
8、 个体委托代征系统
个体委托代征系统仍沿用,个体征收数据通过接口导入大集中系统。
8、 国地税联合办证系统
国地税联合办证系统仍沿用,对开业登记、变更登记的信息通过接口写入大集中系统,其他信息(如证件信息等)暂时不导入大集中系统。
9、 税库联网系统
开发新的税库联网系统,原税库联网全部停用。
10、 房土车税源分析系统
暂时停用。
11、 网上工作平台
部分查询功能暂时停用。
12、 网上申报税务端系统
暂时沿用,到8月份时停用。
五、 单项工作切换
1、 稽查开票
从5月份开始,稽查局不作为单独的会统核算单位,各征管分局设虚拟用户,稽查局操作人员以虚拟用户进行开票,查补的税款由稽查局待解户解入到纳税人辖管征管分局核算库。
2、 发票
各单位应于4月30日晚开始对各级税务机关及各发票出售柜台的所有发票库存进行盘点,并与征管2.0系统发票库存数核对。在数据迁移后,至5月4日前,对纳税人用票资格认定、发票库存进行核对,各单位票管员根据2.0征管系统发票停限供情况录入大集中系统,同时要做好工本费发票、发票领购簿、代开发票以及各项文书打印格式的调整。
3、 票证
各单位在4月初上报使用的票证种类,由市局统一核定后导入大集中系统。所属征管2.0系统的票证仍在征管2.0系统中结报,到4月底结存的零散票证全部作为“其他作废”,整本整箱的票证由分局票管员上报计财处录入大集中系统使用。所属大集中系统的票证在大集中系统中结报。
4、 会统
核实欠税数据后,将正确的欠税信息导入大集中系统,在5月份在大集中系统中做报表前,将4月份所有会统报表导入大集中系统,作为5月份的期初报表。
六、 上线初期安排
1、 大厅配置
5月4日,各纳税服务大厅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岗,登陆省级大集中系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上线初期,各单位上线推广组应在征收大厅值班,及时解决各类问题,同时确定与市局上线推广组联系人员,在遇到问题无法解决时及时与市局上线推广组联系。
2、 问题管理
各单位在上线过程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时,应及时与上线推广组的相应分工安排人员联系,并记录相应的问题,在下班前书面上报市局。同时上线推广组人员对各单位上报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提出解决办法,市局推广组应每天对上报的问题进行汇总。
3、 应急处置
对上线过程中出现《风险预案》中的情况,按《风险预案》中的应急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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