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平安治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施行医院的实验室生物平安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治理方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平安治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平安通用要求等国家的医政法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技术标准,制定公布我院有关生物平安治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视施行,使我院生物平安治理到达制度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的要求。 二、审查实验室生物平安相关操作程序,监视和检查相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审查实验室生物平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对实验室平安事件进展风险评估,提出处理和改良意见。 四、监视试验室工作人员准入、培训、健康监护等相关治理制度的施行。 五、批准和发布实验室生物平安手册、生物危害评估等重要文件。 六、对本单位上报的二级生物平安实验室备案材料进展审核。 七、对本单位在二级生物平安实验室开展的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进展审查。 八、组织对全体医务人员进展生物平安相关法规及相关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监视、指导生物平安防护的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