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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化工容器作业安全规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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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进入化工容器作业平安规程 1、为确保进入塔、釜、槽、箱等容器作业平安,防止中毒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程。 2、凡进入在用或陈旧的塔、釜、槽、罐、箱、管道等化工容器内进展清渣和检修作业的,均属危险作业。应按危险作业审批制的规定,由执行该项作业的单位负责办理《设备内平安作业证》,并负责落实有关平安措施,经化验分析合格,由平安科批准签发后,方准执行。 3、进入容器作业前,必须做好以下预备工作: (1)将物料来源有效切断(上盲板或水封),用水封切断时必须有专人看管,并不能大于24小时; (2)将剩料放空; (3)按置换方案的规定,用水冲洗和蒸汽清扫置换; (4)打开所有人孔、手孔及放散管; (5)按照情况,采纳向容器内强迫吹风或抽风; (6)经取样分析合格; (7)必须留意防止有毒有害物质在置换中可能出现的死角。 (8)凡次日接着作业的,或出现可疑情况时,再次测定观察其变化情况; (9)预备12V低压、平安灯或采纳容器外投光照明。 4、进入容器作业前,必须落实专人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随时观察容器内作业人员的平安情况。觉察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进入容器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要实行轮换作业。按照有毒气体情况,决定轮换时间的长短,一般在2030分钟为宜。 6、进入容器作业时,设监护人看管,一旦觉察中毒情况,要及时将中毒者拉出,采取急救措施。 7、如遇特别情况,必须进入有害气体超过同意浓度的容器内作业时,应戴隔离式防毒面具、方可作业。 8、参加作业人员自感不适或出现细微中毒现象时,应立即离开容器,到空气新鲜的地点休息,严峻者应立即送医院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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