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车辆治理规定为标准校园车辆行驶秩序,强化治安治理,维护校区教学工作及生活等各项秩序,特制定本治理规定。1、 所有车辆(包括校车、工作用车、施工用车及经批准进入校区的其他车辆),在校园内必须严格恪守交通规那么,服从学校工作人员指挥。2、 校外单位车辆进入校园,必须主动接受门卫查询方可入校。3、 车辆进入校区后须留意行车平安,减速慢行,不得鸣号;禁止在校园内练习驾驶或试车、验车。4、 校内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地点。5、 施工用车、垃圾清运车应留意清洁卫生,防止抛、洒、滴、漏。6、 禁止学生在校园内骑自行车,教职工和学生使用的自行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内。7、 家长会等大型活动车辆治理按学校制定的临时方案施行。8、 凡违犯上述规定者,由学校职能部门视情节轻重予以批判教育并视情节处理。9、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上海市汾阳中学200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