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平安监视检查制度一、不设置特种特种设备平安检查禁区“,自觉接受监视治理;二、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平安监察和检验检测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的平安检查;三、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有关特种设备的调查和现场监察;四、及时反映特种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征询题,要求相关人员进展分析指导,确保设备的平安运转;五、积极配合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机构的监视检查,如实提供相关文件和材料,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六、对觉察的平安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事故隐患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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