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危急事件治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以下简称桦南风电公司)危急事件的治理、预防、预备、报告、处理和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规那么。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危急事件治理。
2 援用文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危急事件治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08〕29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08〕28号
3 定义
3.1 危急事件
阻碍平安消费,并对平安消费构成严峻威胁的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祸、突发公共卫惹事件以及人身伤亡事故,严峻及以上或对电网阻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3.2 Ⅰ级危急事件
事故的有害阻碍局限在一个单位(如某个工厂、火车站、仓库、农场、煤气或石油管道加压站)的界区之内,同时可被现场的操作者遏制和操纵在该区域内;这类事故可能需要投入整个单位的力量来操纵,但其阻碍不会扩大到社区。
3.3 Ⅱ级危急事件
事故所涉及的阻碍可扩大到公共区(社区),但可被该县(市、区)或社区的力量,加上所涉及的工厂或工业部门的力量所操纵。
4 总那么
4.1 为防备特、严峻人身、电网和设备事故的发生,有效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减轻对人员的损害,危急事件治理工作必须遵照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备和救援相结合“的原那么。
4.2 危急事件治理工作实行行政正职负责制,桦南风电公司总经理 是危急事件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桦南风电公司危急事件治理工作。
4.3 平安消费委员会为危急事件指挥中心,负责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的治理并组织开展危急事件的救援工作。
5 危急事件的预防
5.1 危急事件治理工作要着眼于预防,积极采取有力措施,综合治理,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于未然,做好危急事件治理工作。
5.2 各风场要认真开展平安性评价、危险点分析、技术监控、缺陷治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打算和平安技术劳动保护措施打算;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平安消费根底;加强员工的平安思想教育,有效防备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5.3 加强平安消费日常治理工作,要做好各种事故料想工作,尤其是可能对电网产生严峻阻碍的事故料想工作;开展反事故演习,防止事故扩大。
5.4 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备的完好,并定期检查更换;对防火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监控,防止严峻火灾事故的发生。
5.5 关于洪水、地震等自然灾祸,要按照所在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各风电场实际进展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对中控楼等主要建筑物、主要设备和设备要及时进展加固改造,到达相关标准,提高抗击自然灾祸的才能。
5.6 关于突发公共卫惹事件,各单位要加强治理。做好消费现场和职工生活区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工作,做好风电场的平安保卫工作。严密依托政府有关部门,防止公共卫惹事件的发生。
5.7 风场要针对存在的各种危险要素,确定可能发生的各种危急事件,制定相应的危急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的全过程治理工作。
6 应急预案
7.1 Ⅰ、Ⅱ级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由安监部、消费部编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必要时报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后以文件方式下发至各部门、各风场执行。
7.2 Ⅰ级以下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由安监部组织各风场进展编制,经风场领导批准后报安监部审批,以文件方式下发至相应单位执行。
7.3 危急事件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应急报告、指挥渠道的通讯保障;
--抢险救援的人员、资金、物资预备;
--危急事件的评估预备;
--应急行动方案;
--消费、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7.4 安监部负责Ⅰ、Ⅱ级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的日常治理和定期检查,每半年对预案的内容按照隐患的整改情况和现场设备、人员的变化及时增加和修正预案内容。
8 应急预案的学习与演练
8.1 各风场每年要经常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危急事件应急预案,使员工全面掌握应急预案的内容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
8.2 各风场应按照应急预案内容和设备的运转方式,做好针对性的事故料想,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
8.3 关于Ⅰ、Ⅱ级预案,安监部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演练;Ⅰ级以下预案由各单位自行组织,但每项预案的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9 人员、资金、物资预备
9.1 各单位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应急救援人员、资金、物资治理的负责人,每月进展检查和核对,对防汛、防寒、防火等季节性重点危急预案,在特别时期每周对预备情况进展一次检查。
9.2 安监部组织每月对Ⅰ、Ⅱ级预案所涉及的救援人员、资金、物资预备情况进展一次检查,重点时段每两周进展一次检查。
10 危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
10.1 Ⅰ、Ⅱ级危急事件发生后,必须立即用、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逐级报告危急事件指挥中心。人身事故、突发公共卫惹事件及自然灾祸等发生后,要按规定报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
10.2 发生消费人身死亡事故,严峻及以上或对电网阻碍较大的设备和电网事故,危急事件指挥中心必须按照集团公司《电业消费事故调查规程》的要求,妥善保护好事故现场,听候事故调查组的指挥,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分析等工作。
10.3 发生洪水、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祸时,危急事件指挥中心在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和政府报告的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及时疏散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安排好救济物资的供给,妥善安排群众生活。在保证人身平安的前提下,按应急预案,组织施行消费、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10.4 各类危急事件完毕后,消费部应组织对设备和设备情况进展全面检查。必要时,应开展技术鉴定工作,认真查找设备和设备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平安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11 奖励与考核
11.1 关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作出奉献、成绩明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工作奖惩规定》及《桦南风电公司平安奖惩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11.2 对违犯上级及本规定,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利,或处理不当,造成严峻损失的,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工作奖惩规定》和《大唐桦南风电公司平安奖惩规定》及相关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查刑事责任。
12 附那么
12.1 本规定由大唐桦南风力发电平安监察部负责解释
12.2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