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平安应急预案制度按照食品平安的有关法规、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运营实际制定制度。一、应当制定食品平安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平安防备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是食品平安事故隐患。二、一旦发生或可能发生食品平安事故,食品平安事故发生的店(单位)有义务及时、主动、有效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操纵事态开展和蔓延。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食品平安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消灭有关证据。四、食品平安事故发生的店(单位)的应急处置措施:1、采取措施立即停顿可能导致食品平安事故食品的食用和使用;2、亲切留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食品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病症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3、保护食品平安事故发生的现场,操纵和保存可能导致食品平安事故的食品,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