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平安检查表
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平安检查表(试行)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按照
符合/有效性检查
建议采取的对策措施
应得分
实得分
1
企业的根本情况(总分100分,占总分值10%)
企业法人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平安消费许可证条例》
8
危险化学品平安许可文件
《平安消费许可证条例》
危险化学品企业设立批准书
5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工程平安设备设计审查
5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工程试消费备案文件
5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工程三同时“验收文件
5
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消费许可证
8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8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工程建筑消防验收意见书
5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工程环保验收文件
5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工程立项批准文件
5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工程选址意见书
5
危险化学品企业建立工程规划许可证
5
建立工程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证
5
剧毒化学品备案文件
5
易制毒化学品备案文件
5
监控化学品特别消费许可证
5
防雷设备合格证书、防静电检测报告
8
小计
100
2
厂址平安和总平面布置(总分100分,占总分值10%)
厂址平安(25分)
厂址选择符合工业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并获得相关部门的规划许可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标准》(GB50187-93)
3
厂址具有满足消费、生活及开展规划所必须的水源和电源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标准》(GB50187-93)
3
厂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和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防止时,必须具有可靠的防洪、排涝措施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标准》(GB50187-93)
3
厂址应充分考虑地震、软地基、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质要素以及飓风、雷暴、沙暴等气象危害
《化工企业平安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
3
化工企业厂址应位于城镇、工厂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方向。
《化工企业平安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
3
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消费区。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92)
3
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备的防火间距必须满足相关行业标准、标准要求
相关行业标准、标准
4
企业与居住区的间隔必须满足相关行业卫生防护间隔要求
相关行业标准
3
总平面布置(25分)
危险化学品企业在总平面布置时应考虑功能分区(消费区、罐区、生活区等)
相关行业标准、标准
3
易燃易爆场所宜用非燃烧实体围墙与其它场所隔开
相关行业标准、标准
4
产生高温、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的消费设备,应布置在厂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标准》(GB50187-93)
4
高噪声的设备,与相邻设备的防噪声间距,应符合国家噪声卫生防护间隔的规定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标准》(GB50187-93)
3
易燃及可燃材料堆场宜布置厂区边缘,并应远离明火及散发火花的地点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标准》(GB50187-93)
4
酸类库区及其装卸设备的布置,宜位于厂区边缘且地势较低处,并位于厂区地下水流的下游地段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标准》(GB50187-93)
3
工厂内建筑物、设备之间的防火间距必须满足相关行业标准、标准要求
相关行业标准、标准
4
道路运输(25分)
跨越道路上空管架距路面的最小净高不小于5m,并设置限速标志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平安规程》(GB4387-94)
3
化工企业应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大型化工厂的人流和货流应明确分开,大宗危险物资运输设单独道路,不与人流、货流混行或平交
《化工企业平安卫生设计规定》(HG20571-95)
3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
3
罐区和消费装置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受地形限制时应设置回车道或回车场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2006)
3
消防车道不宜与铁路正线平交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2006)
3
厂内建筑物、设备与道路的间隔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标准要求
相关行业标准、标准
3
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设备与道路间的间隔应符合相关平安要求
相关行业标准、标准
4
进出易燃易爆场所的车辆应佩戴阻火器
相关行业标准、标准
3
建(构)筑物(25分)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宜独立设置,采纳放开或半放开式,并设置泄压设备。承重构造宜采纳钢筋砼或钢框架、排架构造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2006)
3
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宜采纳轻质屋面板的全部或部分作为泄压面积
《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16-2006)
3
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蒸气的甲类场所不宜设置排水沟、电缆沟等,应采纳不发火花的地面
相关行业标准、标准
3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操纵室应独立设置
3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仓库,宜按规定采取防爆措施、设置泄压设备
4
库房的占地面积大于等于300m2时的平安出口不应少于2个
3
酸碱性腐蚀作业区的建(构)筑物地面、墙壁、设备根底,应进展防腐处理
3
易燃易爆化学品场所的排水应设置水封井等设备,防止化学品流入下水道
相关行业标准、标准
3
小计:
100
3
风险治理(总分100分,占总分值12%)
是否成立风险评价组织、风险评价组织是否合理
平安标准化
4
是否制定风险评价制度
平安标准化
2
是否按照企业实际情况确定风险评价目的、范围
平安标准化
4
风险评价范围是否全面,且符合企业实际
平安标准化
4
是否按规定制定风险评价准那么
平安标准化
4
按照企业消费装置情况选择风险评价方法,评价方法是否适用于该企业
平安标准化
4
按确定的风险评价范围和选定的风险评价方法进展风险评价
平安标准化
4
风险评价是否全面,且包含了特别作业,是否从阻碍人、环境和财产等方面分析
平安标准化
4
企业治理人员是否参与风险评价工作
平安标准化
4
企业是否确定了不可接受风险,且是否采取措施操纵风险
平安标准化
4
风险操纵措施是否有效,风险是否操纵在可接受范围
平安标准化
4
是否将风险评价结果和操纵措施向从业人员进展宣传、培训
平安标准化
4
按照风险评价确定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对隐患进展限期治理,隐患治理做到四定“
平安标准化
4
是否建立严峻隐患档案
平安标准化
4
企业无力处理的严峻事故隐患,是否报告了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
平安标准化
4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严峻事故隐患的治理措施
平安标准化
4
辨识严峻危险源,建立严峻危险源治理档案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4
设置严峻危险源平安监控报警系统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4
对严峻危险源进展平安评估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4
对严峻危险源设备、设备定期检查、检验,并有记录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4
制定严峻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展演练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4
是否装备应急救援器材、装备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4
按规定对严峻危险源及相关平安措施进展备案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4
严峻危险源是否设置明显的平安警示标志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4
严峻危险源平安防护间隔是否满足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是否采取了防备措施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4
企业风险信息是否按规定进展更新
平安标准化
2
小计:
100
4
法律法规与治理制度(总分100分,占总分值6%)
建立获取法律、法规的规章制度,明确责任部门
平安标准化
6
是否确定获取法律、法规的渠道、时机、方式
平安标准化
5
是否识别法律、法规、标准、标准
《平安消费法》
10
法律、法规的获取是否满足要求
《平安消费法》
5
获取的法律、法规是否适用
平安标准化
5
是否及时更新法律、法规
平安标准化
6
对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标准是否向从业人员宣传和培训
《平安消费法》
8
是否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传达给相关方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5
对法律、法规、标准、标准的执行情况应进展符合性评价
平安标准化
6
应按《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及平安标准化标准的要求制定平安消费规章制度
《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10
是否将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岗位
《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6
应按规定制定平安操作规程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10
平安操作规程应符合企业实际情况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6
是否将操作规程发放到相关岗位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6
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是否按照企业消费运营情况及时修订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6
小计
100
5
消费设备及工艺平安(总分100分,占总分值12%)
消费设备建立(15分)
建立工程严格按平安设备 三同时“的要求进展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应满足相关规定
《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企业在新(改、扩)建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设置平安治理机构和人员,并施行有效平安监视
《平安消费法》
3
建立工程的变更严格执行变更治理规定,并对变更全过程进展风险治理
平安标准化
3
工程采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提高平安消费技术水平
平安标准化
3
消费设备治理(15分)
制定消费设备平安治理制度,建立平安设备治理台帐。
《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各种平安设备有专人负责治理,进展检查、保养
《平安消费法》
3
制定年度平安设备检维修打算,定期进展检维修,并建立检维修档案
《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平安设备不得撤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撤除的,检维修完毕后立即复原
《平安消费法》
3
企业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定期进展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平安标准化
3
特种设备(15分)
制定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叉车等)治理制度
《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
3
特种设备按要求登记注册,并按规定建立档案
《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
3
特种设备按要求定期检验,合格标志置于特种设备的明显位置
《平安消费法》
3
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进展演练
《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
3
特种设备报废,应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视治理部门办理注销
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
3
工艺平安(15分)
消费装置开、停车前编制开、停车方案
《化工企业平安治理制度》
3
正常停车不得使用消费装置的紧急停车联锁系统
相关标准、标准
3
紧急停车联锁系统应定期维修保养,使其正常可靠
相关标准、标准
3
消费装置泄压或排空系统排放的化学品应引至平安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
相关标准、标准
3
工艺参数严格按平安操作规程执行
相关规程
3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15分)
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平安治理制度,领导干部定点承包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并在现场设置领导干部平安承包责任牌“
《平安消费法》
4
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展一次平安活动;每季度应对承包人进展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平安标准化
4
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平安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定期进展监视检查
平安标准化
4
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展一次演练
平安标准化
3
检维修(15分)
制定消费设备平安检维修治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
《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4
制订年度综合检维修打算,落实五定“(定检修方案、检修人员、平安措施、检修质量、检修进度原那么)
《化工企业平安治理制度》
4
检维修前制定检维修作业程序(危险识别、编制方案、办理手续、培训教育、检查操纵措施、装备劳保用品、现场监护和办理移交等),采取有效的风险操纵措施
《化工企业平安治理制度》
4
属特种作业的检维修,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平安消费法》
3
撤除和报废(10分)
制定消费设备撤除和报废平安治理制度,并建立相关的档案
平安标准化
3
撤除作业和报废前进展风险评价,制定撤除打算或方案,采取有效操纵措施
平安标准化
3
需撤除、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存在危化品的,应先清洗洁净,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展撤除作业,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平安标准化
2
撤除、报废中的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平安消费法》
2
小计:
100
6
作业平安(总分100分,占总分值10%)
作业许可证(24分)
三级动火作业许可证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4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化工企业平安治理制度》
3
破土作业许可证
《化工企业平安治理制度》
3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化工企业平安治理制度》
3
登高作业许可证
《化工企业平安治理制度》
3
吊装作业许可证
《化工企业平安治理制度》
2
抽堵盲板作业许可证
《化工企业平安治理制度》
2
车辆临时出入证(易燃易爆场所)
平安标准化
2
其它危险性作业许可证
《化工企业平安治理制度》
2
警示标志(18分)
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车间、仓库、罐区等)的适当位置张贴警示标志和告知牌。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相关标准
3
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戒备区域和平安标志
《化工企业平安治理制度》
3
产生职业危害的企业和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危害的品种、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和职业危害要素检测结果
《职业病防治法》
3
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
《化工企业平安治理制度》
3
在明显位置设置紧急疏散示意图和疏散指示标志
平安标准化
3
作业环节(28分)
作业前进展风险分析,制定操纵措施
平安标准化
4
在作业现场装备平安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备,标准现场人员作业行为
《平安消费法》
4
作业人员持作业许可证作业,特种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
《平安消费法》
4
作业活动监护人员持作业许可证进展监护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
《平安消费法》
4
两个以上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展消费运营活动,应签订平安消费治理协议,并指定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进展平安检查与协调
《平安消费法》
4
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现场进展装卸作业,应办理相关手续,并佩戴阻火器,按指定线路行驶
相关标准
4
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运输和装卸平安治理制度,标准作业行为,减少事故发生
《平安消费法》《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
4
承包商与供给商(15分)
制定承包(供给)商治理制度,建立合格承包(供给)商档案,并经常识别与施工(供给)单位有关的风险
《平安消费法》
4
与选用的承包(供给)商签订平安治理协议
《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对进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现场的承包(供给)商人员进展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
《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4
建立供给商治理制度,制定资历预审、选用和续用标准,并经常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平安标准化
4
变更(15分)
建立变更治理制度,对人员、治理、工艺、技术、设备等永久性或临时性的变化进展有打算的操纵。
《平安消费法》
3
变更的施行应履行审批及验收程序。
《平安消费法》
3
对变更过程及变更所产生的风险进展分析和操纵。
平安标准化
3
变更的结果应以文件或公榜方式公布
平安标准化
3
建立变更情况档案
平安标准化
3
小计:
100
7
产品平安与危害告知(总分100分,占总分值6%)
7.1.
企业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包括产品、中间产品和原材料进展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
《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
6
危险化学品档案内容是否齐全
《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
10
对所有危险化学品进展分类,并将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
《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
8
是否将产品编制平安技术说明书
《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
6
平安技术说明书是否符合GB16483的要求
GB16483
6
是否将产品编制平安标签
《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
6
平安标签是否符合GB15258的要求
GB15258
6
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平安标签是否提供给用户
《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
6
采购的危险化学品是否索取平安技术说明书和平安标签
《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
6
企业应设立24h应急救援征询效劳固定
《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10
应急救援是否专人值守
《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8
没有条件设立应急效劳的是否委托专业应急机构作为应急效劳代理
《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18
企业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展登记
《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
8
企业应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展危害告知
《平安消费法》
6
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是否理解消费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等,并掌握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措施
《平安消费法》
8
小计:
100
8
职业危害(总分100分,占总分值6%)
企业应将其存在的法定职业病目录中所列的职业危害要素,如实向当地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申报
《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10
企业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打算的施行方案
《平安消费法》
10
建立职业卫生档案、防护用品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治理档案
《平安消费法》
10
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应分开;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应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应隔离。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职业病防治法》
15
企业应定点设置有毒有害检测报警装置、冲洗设备、防护急救器具专柜,专人负责,定期校验和维护
《平安消费法》
15
定期对作业场所进展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公布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平安消费法》
10
从业人员经职业健康卫生培训,未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劳动法》
10
企业应按规定装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催促从业人员应按规定配戴
《平安消费法》
10
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域
平安标准化
10
小计:
100
9
平安治理(总分100分,占总分值12%)
负责人和平安治理机构(30分)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平安消费工作全面负责
《平安消费法》
3
企业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平安承诺,并确保平安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
平安标准化
3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施行平安标准化治理。
平安标准化
3
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平安消费方针和目的。
平安标准化
3
企业应签订各部门的平安目的责任书,确定年度平安消费目的,并予以考核。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企业建立平安消费委员会或领导小组,并以文件化方式公布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危化品企业应设置平安消费治理机构或者装备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按从业人员1%的比例装备)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平安治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平安消费知识和才能,并经培训合格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明确各部门、单位和各级治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平安职责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认真履行职责,组织制定平安治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整改平安隐患等
《平安消费法》
3
平安投入和工伤保险(12分)
消费运营单位应当具备平安消费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消费运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运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平安消费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缺乏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平安消费法》
《高危行业企业平安消费费用财务治理暂行方法》(财企[2006]478号)
3
企业应建立平安投入保障制度,设立平安保障基金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建立平安费用台帐,专款专用
《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消费运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平安教育培训(58分)
企业应严格执行平安培训教育制度,制定平安培训教育目的、要求和年度打算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企业应对新从业人员进展三级平安教育,建立从业人员平安培训教育档案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危险物品的消费、运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经依法获得相应资质的平安培训机构培训,并由平安消费监视治理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平安消费监视治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权考核合格,发给平安资历证书后方可任职。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企业其他治理人员,包括治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平安培训教育由企业人事、教育部门会同平安消费治理部门,按干部治理权限分层次组织施行,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平安消费法》
3
企业应对新从业人员进展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平安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平安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国家平安消费监视治理总局令第3号
3
企业从业人员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含6个月)或换岗人员,应进展二、三级平安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展有关平安规定及平安本卷须知的培训教育
平安标准化
3
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展入厂平安教育,经考核后发放入厂证,保存平安培训教育记录
平安标准化
3
消费运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平安作业培训,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历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平安消费法》
5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司机、船员、押运员经具有相关资质的交通治理部门考核合格,获得上岗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危险化学品平安治理条例》
5
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后的有关从业人员应进展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平安消费法》
3
消费运营单位应当对在岗的从业人员定期进展平安消费教育和培训。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9.3. 13
制定、施行年度平安培训打算,并对培训效果进展评价
《平安消费法》
3
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做好平安培训记录
平安标准化
3
企业应开展班组平安活动,班组平安活动每月不少于规定要求
平安标准化
3
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治理人员应定期参加班组平安活动
平安标准化
3
企业平安治理部门或专职平安治理人员应每月至少1次对平安活动记录进展检查、签字
平安标准化
3
企业平安消费治理部门或专职平安治理人员应结合平安消费实际,制定治理部门、班组月度平安活动打算,规定活动的方式、内容和要求
平安标准化
3
小计:
100
10
事故与应急(总分100分,占总分值6%)
事故报告(8分)
事故报告制度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2
事故报告程序
《消费平安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
2
事故报告记录
《消费平安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
2
事故报告档案或台帐
《消费平安事故报告和处理条例》
2
事故应急预案(8分)
事故应急预案的备案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2
事故应急预案的分级治理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2
事故应急预案的启动、中止程序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2
24小时征询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2
事故应急指挥机构(4分)
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2
事故应急指挥机构的常设地点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2
事故应急抢险器材(12分)
抢险堵漏工具、
相关标准、标准
3
通风器材
相关标准、标准
3
稀释、喷雾工具
相关标准、标准
3
挪动灭火器材(泡沫、干粉、清水等)
相关标准、标准
3
事故应急通讯器材(9分)
(防爆)对讲机
相关标准、标准
3
事故警报(如防空警报器等)装置
相关标准、标准
3
固定、挪动
平安标准化
3
事故应急疏散器材(12分)
风向标
相关标准、标准
3
紧急疏散指示图和标志
相关标准、标准
3
疏散车辆
相关标准、标准
3
现场(防爆)广播系统
相关标准、标准
3
事故应急防护器材(12分)
防护服、手套、鞋
相关标准、标准
3
空气或氧气呼吸器
相关标准、标准
3
防毒面具
相关标准、标准
3
防护头盔
相关标准、标准
3
事故应急抢救器材(6分)
担架
相关标准、标准
3
急救药品
相关标准、标准
3
事故应急戒备器材(4分)
戒备带、路障
相关标准、标准
2
交通疏导指示牌
相关标准、标准
2
事故应急检测器材(9分)
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装置
相关标准、标准
3
便携式有毒气体检测装置
相关标准、标准
3
氧气含量检测装置
相关标准、标准
3
事故现场洗消设备(6分)
清净下水设备
相关标准、标准
3
污水处理设备
相关标准、标准
3
事故应急培训(4分)
事故应急教育培训器材
相关标准、标准
2
分类培训记录
相关标准、标准
2
事故应急演练(6分)
事故演练方案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2
事故演练记录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2
事故演练总结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2
小计:
100
11
平安检查和隐患整改(总分100分,占总分值10%)
日常平安检查(12分)
交接班检查记录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4
班中巡回检查记录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4
各级领导和平安治理人员制定平安检查表,深化现场检查记录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4
定期平安检查(8分)
季节性检查记录:春季防火大检查;雨季八防“(防触电、防中暑、防工伤事故、防淹溺、防洪汛、防倒塌、防车祸、防中毒)大检查;冬季六防“(防冻、防火灾、防爆炸、防中毒、防触电、防机械损害)检查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4
节假日前检查记录:春节前、五一“节前、国庆节前、元旦前及其它节日前的平安检查。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4
专业性检查(50分)
锅炉、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和定期检查记录
《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
5
电气设备的绝缘性检查记录
相关标准、标准
5
机械设备、工艺管道的密封性和强度检查记录
相关标准、标准
5
平安阀定期校验检查记录
《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
5
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液位计、变送器等监测仪器定期校验记录
相关标准、标准
5
自动联锁和紧急迫断装置的有效性检查记录
相关标准、标准
5
防护器具定期有效性检查记录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5
消防设备定期维修保养检查记录
《消防法》
5
叉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等定期检查记录
《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
5
高温、噪声、振动、辐射职业卫生方面的定期检查记录
《职业卫生法》
5
不定期检查(8分)
装置开工前、停工后、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的不定期平安检查记录
《化工企业平安治理制度》
4
国际、国内同行业发生严峻事故时,及时组织有针对性的平安检查记录
平安标准化
4
隐患整改(22分)
隐患整改通知书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隐患整改风险分析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5
隐患整改措施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5
隐患整改回复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隐患整改验证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隐患整改存档
《平安消费法》《江西省平安消费条例》
3
小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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