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平安第一责任人(工程经理)的岗位职责 i.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平安消费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及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的规定。 ii.催促本工程工程技术人员、工长及班组长在各工程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平安工作,不违章指挥。 iii.组织制定或修订工程平安治理制度和平安技术规程,编制工程平安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施行。 iv.组织工程工程业务承包,确定平安工作的治理体制,明确各业务承包人的平安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指导平安治理人员的工作。 v.健全和完善用工治理手续,如确有分包工程时,必须经公司及甲方、监理公司批准。认真做好专业队和上岗人员平安教育,保证他们的健康和平安。 vi
2、.组织落施行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平安技术措施,组织并监视工程工程施工中平安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备验收制度的施行。 vii.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平安消费检查,觉察施工消费中不平安征询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处理,对上级提出的消费与治理方面的征询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处理。 viii.不打折扣地提取和用好平安防护措施费,落实平安防护措施,实行平安达标。 ix.工程经理及平安员每天亲临现场巡查工地,觉察征询题通过整改指令书向工长或班组长交待。 x.定期召开工地平安工作会,当进度与平安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平安。 xi.发惹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备措施,汲取事故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