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现场清扫治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消费平安,遏制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的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平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安监局编制的涉可燃粉尘企业火灾与爆炸防护实践指导书,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作业现场治理三、治理内容:1. 作业场所应至少每班清扫1次。2. 除尘系统管道应至少每月清扫1次。3. 墙壁、建筑钢构造外表,以及吊顶和其它隐藏外表,应至少3个月清扫一次。4. 清扫时应防止构成粉尘云。5. 清扫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应使用铁质工具,最好使用挪动式粉尘防爆型真空清扫设备。禁止使用高压空气吹扫,在无法用其它工具清扫,必须使用压缩空气吹扫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在吹扫前,区域和设备已经用真空吸尘方式进展了清扫。 区域内不适于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已经关停。 区域内点火源已经全部去除,不存在可以点燃粉尘云或粉尘层的热外表或火焰。 使用的蒸汽或压缩空气的压力低于103kPa。6. 清扫时应保持车间通风良好,不应敲打管道和设备。7. 在用水清扫设备或地面上的粉尘后,不应留有泥浆或粉尘结块。8. 除尘器布袋按照收尘量随时进展清理,每天下班必须清理洁净。秦皇岛卡尔bull;凯旋木艺品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