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质化验室消防平安治理制度一、电器设备使用防火制度 1、电器设备的安装、撤除,临时电源的架电由正式电工进展,临时电源用后立即撤除。 2、对电器、仪表设备要经常和定期进展全面认真检查,觉察隐患立即排除。 3、电器、仪表设备及照明,必须符合消费实际,使用固定式或挪动式电器设备时,要指定专人治理,用后必须切断电源。 4、电器设备和仪表四周附近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它杂物。 5、电器设备不得超负荷进展,严禁用纸或其它可燃物做灯罩。 6、电闸下面不得存放可燃物。二、危险化学使用防火制度 1、使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的过程中,严禁使用明火。 2、实验过程中的残液要妥善处理,严禁混放、乱倒。 3、使用氧气瓶等禁止阳光曝晒,严禁烟火,下班前检查瓶嘴是否关好。 4、存放的化学药品,按化学性质妥善存放。 5、使用的电热板、鼓风单调箱、马弗炉、测硫仪等电热设备,使用时要有人看管,用完后切断电源。单调箱内不得存放任何易挥发和可燃、易燃药品。 6、下班前检查所有电器设备,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四周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化验室所有人员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和保养方法,保持清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