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消防保卫部平安责任制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XX发电消防保卫部在平安工作中应负的责任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XX发电消防保卫部的平安工作。
2 援用标准
《中国XX集团公司系统平安消费责任制治理方法》XX集团制(2005)41号
《中国XX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工作规定》XX集团制(2010)17号
《电力企业各级领导人员平安消费职责规定》电安生[1996]640号
《XX股份发电企业主要消费治理岗位平安消费职责》[2006]95号
3 平安工作应负的责任与要求
3.1 消防保卫部在党委书记的领导下,消防保卫部对本部门的消防、保卫、武装人防平安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3.2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消防、保卫、武装人防平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并把围绕平安消费所要做的主要工作列入消防保卫部年度工作计划,组织施行。及时纠正消防保卫部工作中的渎职和违章行为。
3.3 负责组织消防保卫部人员编制公司消防保卫部工作有关的规定和与消防、保卫、武装人防治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并按照实际情况,及时组织修订、补充、完善。
3.4 负责落实上级有关保护电力设备和消防平安的法规、规定;对本公司的防火、防盗和发供电设备的平安保卫工作负有责任。
3.5 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负责本公司消防组织制度的健全和检查指导工作,建立健全各级防火责任制,催促落实防火措施和防火演习工作,做好防火知识培训,组织消防队员和义务消防人员加强根本功训练,提高本身平安防护才能。组织防火平安大检查,对本公司防火工作负催促责任。
3.6 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的妥善保管、平安使用进展检查和监视。
3.7 认真做好发供电设备和公司的平安保卫工作,及时调查外力破坏案件。负责重要消费场所的保卫工作。
3.8 组织火灾、爆炸和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防备措施,并催促执行。
3.9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监视条例和爆炸物品的储运、保管、使用等有关规定,对严峻隐患加强治理,催促有关单位及时消除。
3.10 对警械器具、武器弹药仓库及设备的平安防护治理负领导责任,严防盗窃与丧失。
3.11 组织并参与配合公司政治、刑事、治安案件的侦破;检查催促公司消防、护卫、治保工作中的防火、防盗、保卫、保密等工作。
3.12 参加消费厂房、设备的防火审核、竣工验收。
3.13 配合平安监察部和设备治理部进展事故调查。
4 检查与考核
4.1 本标准由XX发电总经理、党委书记和平安监察部进展检查与考核。
4.2 本标准与《XX发电经济责任制》、《XX发电工作标准》、《XX发电平安工作奖惩标准》一并考核。
5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消防保卫部、平安监察部起草
XX
XX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