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事故隐患检查、整改治理制度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了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整改,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有效保证职工在消费劳动中的平安与健康,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事故隐患是指在某项设备、设备或在某工作面作业中存在的物的不平安要素,假设不加以操纵及消除,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 隐患检查与整改工作是防止事故的重要措施,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
第二章 隐患的检查
第四条 矿每旬、队组每天、班组每班至少对本单位、本岗位各种设备、设备、工具、危险源点及作业环境等进展一次全面的检查。
第五条 矿消费、设备、技改、技术等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专业性隐患检查,每旬不少于1次。
第六条 各级主管部门均要建立隐患检查登记台账,对检查出的以及上报隐患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分检查人员、检查时间、隐患部位、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
第七条 凡检查出的隐患经确认本单位无力整改的,应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
第八条 凡矿、科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由矿、科下达隐患三定表,限期责任单位组织整改;凡队组、班组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由队组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由队组限期组织整改。
第三章 隐患的分类治理
第九条 隐患的分级治理
(一) 隐患的治理分三级,即ABC级。凡矿内无力整改的隐患属A级,凡队组内无力整改的隐患属B级,需矿协调处理;队组内可以整改的属C级。
(二) 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坚持四定三不交“原那么,即:定工程、定措施、定责任人、定完成时间;
第十条 凡由公司主管部门确定为严峻事故隐患的,各级均应建立专门台帐,按要求落实整改,并报矿平安科备案。
第四章 隐患的整改
第十一条 消费过程中隐患的整改
(一) 各单位觉察隐患后,应按照分级治理原那么,及时确定整改级别和整改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负责人,规定整改期限,并制定出整改前实在可靠的防备措施,落实到详细人员执行。
(二) 各单位在收到下一级隐患报告后,要及时进展确认,及时安排整改打算,均不得借故推诿和拖延。凡属A级隐患工程,在未整改前由矿主管部门及隐患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防备措施。
第十二条 隐患工程的整改须经主管科室和产权单位确认后,才算整改完毕。
第十三条 技术打算部门必须优先安排隐患整改的有关费用。
第五章 考 核
第十四条 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各单位要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之中,一级考核一级。
第十五条 在隐患与检查整改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扣责任单位1000~3000元;责任领导、责任人100~300元。
(一)各级各单位未按规定进展隐患检查工作的;
(二)对已立项整改的隐患工程未按四定“要求按期整改的;
(三)隐患已整改,产权单位因维护和使用不当又重新造成不平安状态的;
(四)施工工程在交工前未及时处理而留下的隐患未进展整改而验收签字的;
(五) 对一时无法整改的隐患,各单位未及时制定可靠的防备措施,落实详细人员执行的;
(七) 凡本级无力整改的隐患,未及时按分类治理原那么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联络整改的。
第十六条 因隐患整改不及时或失控,或因人为缘故造成隐患而导致伤亡事故的,严格按公司工伤事故治理方法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进展处理。
第十七条 平安科、各单位隐患的检查与整改工作要加强监视检查,对整改不及时的要随时督办,对造成事故的要及时组织调查,追查有关人员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 对隐患整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及时消除隐患防止严峻事故的有功人员,矿将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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