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外包施工队员工平安教育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预防和减少外包施工队发生各类事故,按照《迪庆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平安教育制度》的要求,结合消费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平安消费方针,对新入矿的员工必须接受矿、工区(车间)、队(组)三级平安教育,不得少于72小时。并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作业。
第三条 承包施工工程的工程负责人,必须按时组织员工参加工程部每周两次的平安活动及平安学习。队(组)班前会上必须进展班前平安教育和平安学习,使每个员工明白得在平安消费工作中自我防备,做到三不损害;全年所属员工在岗平安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第四条 互换工种人员必须到工程部接受平安教育,再通过队(组)平安教育,工程部记录在案后,才能上岗作业;员工必须自觉接受平安知识教育,参加平安技术学习。
第五条 离岗15天以上的员工必须通过工程部、队(组)的平安教育,方能安排工作。
第六条 新入矿的员工上岗后,必须指定有经历的师傅带着,工作满四个月后,经跟踪考核合格才能独立工作。
第七条 队(组)平安教育内容:
(1)劳动纪律、岗位平安技术操作规程及平安消费责任制度;
(2)违章事故案例及预防事故措施;
(3)平安、消防、环保装置及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的功能及使用方法。
(4)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和抢救知识。
第八条 处分
(1)工程部对外包施工队员工的平安教育必须列为本单位职工教育打算的内容,开展三级平安教育、复岗、转岗等日常的平安教育工作,教育情况登记台帐,并建立外包施工队班组建立台帐。此项工作公司将纳入平安治理综合量化评估考核的内容;
(2)凡未经平安教育培训,安排员工上岗的,一经查实,一次给予外包施工队500元/人bull;次,年内出现三次,不再同意其承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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