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和防疫治理制度一、学校建立卫生室,确定专人治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医疗器材和药品。二、加强药品治理。各类药物应按规定储存在玻璃瓶或塑料瓶内,贴上标签,注明药名。三、定期检查药品,凡过期失效或因保管不当引起药物变质的,应及时处理,并补充新药。四、做好学生的传染病治理及特异体质学生的登记、统计工作。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对学生按时完成各种预防接种、预防性服药。五、做好对传染病预防和操纵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如遇学生中发生传染病,要做到早觉察、早报告、早隔离治疗、早消毒处理,并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诊检制度,以操纵传染病源。六、治理好学校的卫生保健材料,健全学生的健康档案,做到一人一卡。七、学校正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情况的学生,应当予以必要的关怀和照顾。对生理、心理情况异常,不宜在校学习的学生,应当劝其休学。及时与其监护人联络,安排治疗、涵养。八、学校注重学生的心理卫生教育,及时觉察和努力化解学生的心理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