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洗衣工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第2条使用洗衣设备前必须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烘干设备是否良好,严格按规程操作。
第3条 认真学习业务, 正确使用、保养设备。当设备出现缺点时不能私自处理,应立即关闭电源向调度室汇报,并作记录。
第4条 每班卫生区必须保持洁净整洁。
第5条 对职工效劳热情,耐心周到,语言文明礼貌,严禁刁难职工。
第6条 洗过的衣服要整理好放置在衣橱内,严禁乱扔乱放、丧失衣物。
第7条 所洗衣服有破损或掉扣子的要及时补缀好,保证职工及时穿上洁净、干爽、温馨的工作服。
第8条 收发衣物应手续完备,衣物送交人和领取人必须在登记表上签字方可收洗和发还。
第9条按规定开关女澡堂的门,并监视检查女澡堂和结合办公楼一层的卫生。
第10条 尽责尽职,杜绝三违“现象。
第11条 积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二、责任追查
第12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追查其相关责任:
1、对工作不认真,不填写交接班记录,罚款50-100元。
2、不认真学习业务,不能正确使用、保养设备,罚款50-100元。
3、当设备出现缺点时不能私自处理,应立即关闭电源向调度室汇报,并作记录。
4、对职工效劳不热情,刁难职工,出现一次罚款50-100元。
5、洗过的衣服不能整理好放置在衣橱内,出现乱扔乱放、丧失衣物,出现破损或掉扣子的不能及时补缀,罚款50-100元。
6、不按手续收发衣物,出现衣物丧失,罚款50-100元。不按规定开关女澡堂的门,不能特别好的监视检查女澡堂和结合办公楼一层的卫生,罚款50-100元。
7、不恪守劳动纪律,出现迟到、早退、空岗、窜岗,上班干私活,不能积极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罚款50-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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