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齐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PVC地板施工合同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苏州齐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供给PVC塑胶地板及其安装(含焊条、界面处理剂、专用胶水、_mm厚自流平水泥等辅材),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等(详见下表)项目名称产品规格产品型号使用数量综合单价备注米兰系列2.0mmML19809120080元/不含税合同总价:人民币 玖万陆千元整(¥96000元)注:按实际安装面积结算工程款第二条产品质量2.1乙方应向甲方展示本合同中约定的各产品的样品,
2、乙方所供货物应与样品质量一致。2.2本工程各项技术指标应达到国家现行相关的标准,胶水有足够的粘结力,接口不脱胶。第三条合同工期3.1按甲方要求的日期乙方组织货物运到交货地点;并组织 天之内完成安装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及格。3.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工期相应顺延:a.甲方有重大设计变更;b.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发生变化;c.乙方施工期间出现其他工种交叉施工情况,并明显影响了乙方的施工;d、施工现场不符合乙方要求;第四条承包内容甲方所指定的pvc地板、工费、运费、施工辅料。第五条付款方法5.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付乙方合同总价的_%为订金,即:30000元。5.2 货到甲方指定场所后,甲方进行验收,
3、验收无误后甲方应再付合同总价的_%,即:30000元。甲方收到款后开始组织施工。5.3 施工至一半是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20000元。5.4 施工结束,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即:16000元。第六条售后服务6. 1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全新。6.2乙方承诺全部产品在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6个月。6.3保修期内,乙方对本合同产品实行免费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人为破坏如利器刮刻,重压造成的损坏,不在乙方保修范围内。6.4乙方收到甲方维修的通知后,应在72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进行维修。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进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仲裁。第八条附则8.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8.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8.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各执壹份。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电 话: 电 话:0512-89882956 13052859477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