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平安消费征询责制度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平安消费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平安事故行政责任追查的规定(302号令)、消费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93号令)和国家平安消费监视治理总局、国家煤矿平安监察局煤矿消费平安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安监总政法2008212号)等法律法规,落实各级领导干部平安消费责任,严肃追查平安消费事故的行政责任,有效防止和减少平安消费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平安和企业平安消费,集团公司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及其所属消费矿井、资源整合矿井、基建矿井、地面消费单位、业务保安部门。区域性煤炭治理公司比照或参照消费矿井执
2、行。基建矿井井下比照或参照消费矿井执行,地面工程建立比照或参照地面消费单位执行。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平安消费征询责(以下简称征询责),是指平安消费责任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平安消费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阻碍、贻误平安消费工作,导致产生严峻平安隐患和发生平安消费事故,造成不良社会阻碍和后果的行为,对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副处级以上)采取行政征询责措施。行政征询责措施是指按照本制度,对事故单位给予黄牌警告、经济处分和一票否决;对单位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或免职、降职处理。第四条? 制定本制度是为了在集团公司内部标准征询责程序,强化责任治理。各子分公司对严峻平安隐患和平安消
3、费事故的过程全面征询责,集团公司对严峻平安隐患和平安消费事故的处理结果征询责。通过征询责充分调动两级集团公司以及矿、厂、处的积极性,抓住平安隐患来操纵平安消费过程,最终到达平安消费的目的。第五条? 凡发生一起3人以上(不含3人)的消费平安死亡事故,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按照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意见,由上级主管部门施行责任追查,并按上级有关规定进展处理。第六条? 平安消费征询责制度遵照“公开、公平、公正”和“四不放过”(事故缘故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遭到教育不放过)的原那么。第二章? 征询责方式和范围第七条? 征询责方式分为严峻平安隐患征询责和平
4、安消费事故征询责,对严峻平安隐患产生单位、事故单位和责任人进展行政征询责。第八条? 严峻平安隐患和平安消费事故征询责的范围是对事故单位及副处级以上责任人进展行政征询责,其他责任人员由各子分公司按照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标准自行制定。第三章? 严峻平安隐患征询责第九条严峻平安隐患认定标准:(一)超才能、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消费的;(二)瓦斯超限作业的;(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落实区域防突治理措施或区域治理效果不达标的;(四)高瓦斯矿井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转的;(五)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和矿井抽采率不达标组织消费的;(六)矿井、采区
5、通风系统不可靠、不完善,未采取措施的;(七)矿井出现瓦斯治理工程亏欠,导致严峻隐患的;(八)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消费前未进展“一通三防”平安评价许可的;(九)煤层群开采,临近层瓦斯未进展治理的;(十)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未在区域掩护下进展“拼刺刀”式掘进的;(十一)矿井通风、抽采才能充裕系数缺乏,采掘工作面不执行上限配风的;(十二)带压开采矿井采掘工作面消费前未进展防治水平安评价许可的;(十三)有严峻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十四)越层越界开采的;(十五)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十六)自然发火严峻,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十七)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
6、汰的设备、工艺的;(十八)矿井未实现双回路供电系统或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十九)新建煤矿边建立边消费;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消费,或者在其他区域的消费超出平安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二十)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工程进展劳务承包的;(二十一)煤矿平安治理机构和平安消费责任人不明确,各种证照过期或不健全的;(二十二)矿井在消费运营区域内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事故或者可能造成严峻经济损失的其他严峻平安隐患。第十条? 焦化、电力、化工、建筑、建材、机修、洗选加工、新产业等地面消费单位的严峻平安隐患的认定由各子分公司按照行业标准及特点制定相应的标准。第十一条? 上述严峻平安隐患由子分公
7、司、集团公司、上级或各级地点安监部门检查中提出,或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子分公司及以上安监部门界定确认。第十二条对存在严峻平安隐患矿井单位的征询责:(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对矿井予以黄牌警告:1、产生严峻平安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强行组织消费作业;2、在消费运营范围区域内,存在省、市等上级单位检查中查出,本单位未查出或未列入整改打算的严峻平安隐患;3、存在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检查中查出,本单位未查出或未列入整改打算的严峻平安隐患;4、存在群众举报经查属实,本单位未查出或未列入整改打算的严峻平安隐患;5、未实现年度平安消费目的治理考核指标。(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
8、,对矿井予以经济处分,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历:、对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严峻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2、年度内被集团公司黄牌警告两次以上(含两次)或被上级单位通报批判的。第十三条? 对存在严峻平安隐患的地面单位的征询责:(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对责任单位予以黄牌警告:1、产生严峻平安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强行组织消费作业;2、在消费运营区域内存在省、市等上级单位检查中查出,本单位未查出或未列入整改打算的严峻平安隐患;3、存在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检查中查出,本单位未查出或未列入整改打算的严峻平安隐患;4、存在群众举报经查属实,本单位未查出或未列入整改打算的严峻平安隐患;5、
9、未实现年度平安消费目的治理考核指标。(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对地面单位予以经济处分,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历:1、对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严峻平安隐患整改不力的;2、年度内被集团公司黄牌警告一次或被上级单位通报批判的。第十四条 对严峻平安隐患责任人的征询责:1、产生严峻平安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强行作业的责任人给予留用查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2、产生严峻平安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强行组织消费作业的责任人给予免职处理或撤职处分;3、产生严峻平安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隐瞒、谎报、迟报的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或行政记大过处分;4、对严峻平安隐患未
10、按“三定”(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人)要求整改的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第四章? 消费平安事故征询责第十五条? 消费平安事故的定义、分类和定性标准:平安消费事故是指在集团公司消费运营区域内发生的事故。平安消费事故的分类标准,按事故是否对人造成损害的原那么,分为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员工在消费活动中或工作中,发生的人身损害、急性中毒等忽然使人体组织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致使人体立即中断工作,甚至终止生命的事故;事故等级分为特别严峻事故、严峻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非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消费活动或工作中,由于治理、操作、设备缺陷等缘故,造成的中断消费、设备损害等事
11、故;事故等级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平安消费事故的性质,按事故是否由人的责任所致,可定性地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在消费、建立或工作过程中(包括设计、安装、使用、维修等过程),有关人员不执行平安消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标准,不履行岗位职责,违犯作业程序、规章制度、治理规定,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难以预防、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祸,或由于目前国内技术水平和条件尚不能治理的要素造成的事故。第十六条? 对矿井发生消费平安事故的征询责:(一)矿井发生一起死亡1人消费平安事故:1、给予事故矿井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2、给予事故矿井主要负责
12、人行政警告处分;3、子分公司领导对事故矿井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区域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展约谈;4、给予事故矿井黄牌警告。(二)矿井发生一起死亡2人消费平安事故:1、给予矿井分管领导撤职处分,主管领导免职,安监处长行政降级处分;2、给予矿井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行政记大过处分;3、给予所属区域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4、给予子分公司分管领导行政警告处分;5、集团公司领导对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保安部门负责人,事故矿井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所属区域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展约谈;5、给予子分公司黄牌警告。(三)矿井发生一起死亡3人及以上消
13、费平安事故:1、给予矿井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安监处长撤职处分;2、给予所属区域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免职或行政降级处分;3、给予子分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行政记大过处分;4、给予子分公司包矿领导行政记过处分;5、给予子分公司业务保安部门主要负责人免职或行政降级处分;6、集团公司领导对子分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保安部门负责人、事故矿井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所属区域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展约谈;7、集团公司有关领导及业务保安部门主要负责人由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追查。第十七条? 对地面单位发生消费平安事故的征询责:(一)地面单位发生一起重伤1人的消费
14、平安事故:1、给予事故单位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2、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3、子分公司领导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进展约谈;4、给予事故单位黄牌警告。(二)地面单位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消费平安事故:1、给予事故单位分管领导行政撤职处分,主管领导免职,安监处长行政降级处分;2、给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行政记大过处分;3、给予子分公司分管领导行政警告处分;4、集团公司领导对子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保安部门负责人,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进展约谈;5、给予子分公司黄牌警告。(三)地面单位发生一起死亡2人消费平安事故:1、给
15、予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委书记、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安监处长行政撤职处分;2、给予子分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行政记大过处分;4、给予子分公司业务保安部门主要负责人免职或行政降级处分;5、集团公司领导对子分公司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业务保安部门负责人、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主管领导进展约谈。以上两条所指“分管领导”是指职能分管的领导,“主管领导”是指专业分管的领导。第十八条? 除上述征询责、约谈外,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在两级集团公司平安办公会上作检查;子分公司分管领导、包矿领导要在子分公司平安办公会上作检查;集团公司挂牌领导在集团公司平安办公会上作检查。第十九条? 凡在上述事故查处及执行过
16、程中故弄玄虚,瞒报、谎报,或者阻碍、干预事故调查工作的,给予事故单位党政正职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第二十条? 以上受免职处理的人员,一年内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不得任用;受行政撤职或降级处分的人员,两年内在集团公司范围内不得任用或推荐到与原职务相当的岗位任用。第五章? 事故约谈第二十一条? 约谈内容:听取被约谈单位的平安消费治理根本情况陈述,包括平安机构人员、平安消费责任制、平安消费治理规章制度、平安操作规程、平安检查、平安投入、隐患排查治理、平安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根本制度建立和贯彻执行情况。主要听取事故发生通过、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事故性质、缘故分析及教训,重点是采取的措施、强化平安责任等方面
17、的汇报。同时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进展约谈告诫。被约谈对象应当预备书面材料和必要的图纸。第二十二条? 约谈程序:约谈原那么上在事故发生、事故等级、事故性质确定后10日内进展。(一)约谈前,由安监部门书面或通知约谈对象,告知约谈时间、地点及需要提交的材料;(二)约谈时,应安排专人记录,构成约谈纪要并及时发送被约谈单位;(三)约谈后,被约谈单位应在15日内将约谈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以书面方式上报。第六章? 附? 那么第二十三条? 征询责实行回避制度。平安消费委员会成员与征询责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阻碍征询责公正的,应当回避。第二十四条? 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征询责结果,纳入年度平安绩效考核,并在
18、一定范围内通报批判,或通过新闻媒体在集团公司公布。第二十五条? 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分,对事故责任人的约谈,对事故单位的经济处分由各级组织、纪委监察、安监、工会、人力资源(劳资)、财务等部门组织并监视执行。第二十六条? 对副处级以上干部的征询责,由各子分公司按照本制度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委员会审查备案;对各子分公司副职级以上领导的征询责由集团公司安监局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委员会批准。第二十七条? 集团公司、子分公司、事故单位对同一起事故的处理决定,应合并从重执行。第二十八条? 有平安消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人,由纪委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为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各子分公司要按照本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相应的平安消费征询责制度执行细那么。第三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