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煤矿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治理方法第一章 总那么第一条 为落实平安消费法律法规和上级一系列平安治理文件、标准要求,强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以下简称“双重预防体系”)标准建立和责任落实,实现持续改良,确保风险受控和平安稳定,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是矿“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和运转情况的根本要求,作为“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和运转的考核按照。第三条 安监处是公司的详细施行部门,负责本方法的制定,按照监视检查情况,定期对各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及运转情况进展运转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负责定期统计汇总考核情况上报月度考核例会。第四条 本方法适用于矿各部门双重预防体系奖惩考核。第二章 体系建立
2、与考核第五条 各部门要按照平安消费标准化和矿平安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施行方法、平安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责任体系、平安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求及规定,标准各部门“双重预防体系”。未按要求标准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并构成文件材料的,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考核。第六条 各部门要成立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工作小组,制定各部门双重预防体系职责以及详细施行步骤。统筹组织和落实本单位的“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工作,确保“双重预防体系”标准建立。未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组织机构或未有效组织落实的,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考核。第七条 各单位、部门要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双重预防体系”施行方案、平
3、安消费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制度,确定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途径、方法及要求。未按要求建立治理制度的,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考核。第八条 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要构成“作业活动清单、设备设备清单、严峻风险清单、平安风险分级管控清单”等书面建立材料;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建立“现场类隐患排查台账、根底治理类隐患排查台账、现场治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根底治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隐患排查治理打算”等书面建立材料,存在缺项的,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项考核。第九条 各部门要按照风险分级管控施行指南的有关要求,在严峻风险区域设置平安风险公告牌和作业人员上限告知牌
4、板。未按要求设置的,责令限期整改,未按要求设置的,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每项100元考核。第三章 培训教育与考核第十条 各部门要强化“双重预防体系”的教育培训,将其纳入本单位平安消费责任制和员工平安教育培训打算,制定培训打算,组织员工进展培训,落实年度风险辨识评估报告、专项辨识评估、岗位告知卡三类培训,构成标准的教育培训材料并留档。未落实“双重预防体系”平安消费责任制和三类平安教育培训的,给予责任负责人100元考核。第十一条 各部门施行的培训教育要确保效果,使职工掌握本岗位风险点名称、风险等级、主要危险源辨识方法和管控措施,掌握本岗位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检查觉察岗位人员未掌
5、握的,每人次对责任人考核20元,联责责任单位负责人10元。第十二条 各纪、各部门负责人要掌握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求,掌握本层级管控的风险点、危险源情况、管控措施及隐患排查治理的类别、频次及要求。各级负责人及岗位人员不理解的,每人次考核20元。第十三条 “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要纳入年度教育培训打算,并按打算施行。“双重预防体系”未纳入年度教育培训打算的,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考核。第十四条 各部门要建立教育培训效果检测机制,开展闭卷考试,定期和不定期检测“双重预防体系”教育培训效果,催促各级人员掌握和落实双重预防体系要求。未开展闭卷考试的,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考核。第四章
6、 风险分级管控与考核第十五条 风险分级管控按照年度和随机进展的方式,施行重新梳理和优化。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面梳理优化。在新采区、新水平、新工作面、消费系统、消费工艺、主要设备设备、严峻灾祸要素、排放瓦斯、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要及时组织专项平安风险分级辨识评估与管控措施变更。未按期组织或及时变更的,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考核。第十六条 各部门要按要求对所管控的风险,落实分级管控职责,确保责任明确、措施有力、管控到位。达不到要求的,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考核。第十七条 风险点划分要结合单位实际,遵照“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治理、范围明晰”的原那么合理划分
7、。风险点划分存在明显征询题的,责令限期整改,未按要求整改的,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考核。第十八条 风险点划分和危险源辨识要自下而上组织施行,让岗位员工充分参与,注重作业活动、作业步骤、设备设备分类的合理性和符合性。员工未能充分参与、危险源辨识不到位的,未能掌握风险点、危险源及管控措施的,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每人次20元考核。第十九条 风险评估要结合矿制度要求,进展定性、定量评估,按照评价结果按从严从高原那么断定评估级别。充分考虑有关平安消费法律法规;设计标准、技术标准;风险评估不合理的,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考核。第二十条 制定风险管控措施时要从工程技术措施、治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
8、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五个方面充分考虑,确保风险有效受控,不可接受风险应补充制定管控措施并施行,直至风险能够接受。风险管控措施存在明显不到位的,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考核。第五章 隐患排查治理与考核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要按照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求,建立和完善各部门隐患排查打算等相关规定。未按要求建立的,给予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考核。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要对照现有隐患治理措施,进展分层次、定频次、逐项检查,留存各层级检查记录,确保效果。存在明显征询题的,给予责任部门每项100元考核。第二十三条 隐患排查觉察的征询题要遵照闭环治理原那么,按照“排查-整改-验收-复查-闭合-销号”的流
9、程,进展责任到人的整改和验收复查闭合,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符合闭环治理要求的,每项考核责任部门负责人20元。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要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求,组织施行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隐患排查治理存在明显缺陷的,考核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第二十五条 矿各级治理人员排查出的根底治理类隐患和消费现场类隐患,由排查人按照隐患区域和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落实相关责任人进展整改。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每项考核责任部门负责人100元。第二十六条 严峻事故隐患未能及时觉察和落实整改的,每项考核责任部门负责人200元。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对严峻事故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并制定隐患整改前
10、的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无法有效管控的,必须施行停产措施。没按要求落实的,考核责任部门负责人500元。第二十九条 双重预防体系建立方面积极主动且表现优秀的,对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班组长以及员工给予奖励,作为年度评选先进的重要按照。岗位员工排查出的较大隐患,经确认后按照情况给予50元的奖励;排查出严峻隐患的,经确认后给予200元的奖励。觉察严峻事故隐患并成功防止事故发生的,一次性奖励500元。奖励金额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执行。第六章 持续改良与考核第三十条 矿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双防体系建立、运转情况进展系统性评审并保存评审记录,并对评审结果进展公示和公布,充分调动双重预防体系建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在双重预防体系建立和运转良好的单位或部室给予奖励1000元,对在双重预防体系建立或运转不正常、滞后的单位或部室给予罚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