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车间平安职责为保证消费正常进展,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汽车维修厂的员工必须恪守平安消费制度。 全厂员工必须恪守平安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犯。 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意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加强对易燃物品的治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各工作应装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工作灯顶采纳低压(36V以下)平安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作业完毕后,要及时去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