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治理处分方法(1) 赤脚、穿拖鞋、不戴平安帽进入施工现场,违犯其中之一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 高空作业不佩带平安带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 违章用电,私接乱拉,觉察一次,罚款200元; (4) 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觉察一次,罚款50元; (5) 施工现场混乱,觉察一次,罚款200元; (6) 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罚款50元; (7) 不按规定文明施工,没有作到工完场地清者,罚款200元; (8) 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抽烟,经检查觉察,按每人次50元罚款; 检查觉察地上有烟蒂、烟盒的,罚款50元/支; (9) 穿插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保护好现场设备、
2、阀门、管道等设备,假设因施工单位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现场设备、阀门、管道等损坏,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施工方负责并罚款5000-10000元; (10) 施工人员在施工的同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人为制造非施工缘故的噪音、粉尘,如有投诉,罚款200元/次; (11) 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行为,一旦觉察将给予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峻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2) 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场地通道及周边道路通畅,禁止将通道、道路用于堆放施工材料或设备,如需临时存放,必须提早与扩建办进展沟通。在未得到扩建办同意的情况下,在施工场地通道及周边道路 堆放施工材料或设备,一经觉察,将给予500元罚款。 (13) 施工现场消防器材不得挪为它用或变更消防器材的位置,觉察一次,罚款100元。 (14) 施工现场禁止随意搭建临时工棚等设备,施工单位如需搭建临时设备,必须向扩建办提出申请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施行。在未得到扩建办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搭建临时工棚等设备,一经觉察,撤除临时设备并给予5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