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队)长平安消费责任制一、结实树立平安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平安消费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有关平安消费的指示、规定,并催促检查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本单位的平安消费负全面责任。二、认真制定本单位的平安消费治理制度,并严格贯彻落实。三、在组织消费、布置工作时,正确贯彻执行:平安第一“的方针和规程措施。在打算、安排、检查、总结、评比消费工作的同时,要打算、安排、检查、总结、评比平安工作。四、组织本队职工严格按照三大规程“作业,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实在处理好工程质量等征询题,及时组织处理事故隐患,坚决制止三违“现象。五、落实好本队跟班队长与职工同入井、同升井等治理制度,对职工遵章守纪情况进展监视检查。六、负责本队轻伤、重伤、一般非伤亡事故隐患的上报工作,按照三不放过“的原那么进展追查处理,并对本队平安消费工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