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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脚手架施工工艺
6.1 基本规定
(1)本施工工艺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常规脚手架。
(2)本施工工艺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199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199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和相应的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编制。
(3)施工中的劳动保护、安全和防火措施等,必须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执行。
(4)根据建筑物的特点、环境状况和施工用途、组织要求来选择脚手架的支固方式、设置方式,并进行必要的结构分析和计算。
6.2 落地扣件式钢管双排脚手架施工工艺
6.2.1 适用范围本施工工艺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用50m以下落地式双排扣件式脚手架。
6.2.2 材料性能要求
(1)钢管:脚手架钢管应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1992)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1993)中规定的3号普通钢管,其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中Q235—A级钢的规定。钢管上严禁打孔。
(2)扣件: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可锻铸铁制作的扣件,其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1995)的规定;采用其他材料制作的扣件,应经试验证明其质量符合该标准的规定后方可使用。脚手架采用的扣件,在螺栓拧紧的扭力矩达65N·m时,不得发生破坏。
(3)脚手板:
1)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每块质量不宜大于30kg。
2)木脚手板应采用杉木或松木制作,长度为1.5~3.6m,厚度不得小于50mm,板宽宜为200~300mm,两端应设直径为4mm的镀锌钢丝箍两道。材质为不低于国家Ⅱ等材标准的杉木和松木,且不得使用腐朽、劈裂的木板。
3)竹串片脚手板应使用由毛竹或楠竹制作,其厚度不小于50mm,拼接螺栓间距不得大于600mm,螺栓孔径与螺栓Φ8~Φ10应紧密配合,离板端部留出200~250㎜。还有竹笆脚手板。
4)冲压金属脚手板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中Q235—A级钢的规定,钢板厚度为2~3mm,长度为1.5~3.6m,肋高为50㎜,宽度为230~250㎜。脚手板的一端应压有连接卡口,以便铺设时扣住另一块板的端部,板面应冲有防滑圆孔。
(4)连墙件:连墙件的材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中Q235-A级钢的规定。
(5)安全网:安全网的技术要求必须符合CB5725—1985 规定,工程使用的安全网必须由公司认定的厂家供货。大孔安全网用做平网和兜网,其规格为绿色密目安全网1.5m×6m,用作内挂立网。内挂绿色密目安全网由国家认证的生产厂家供货,安全网进场要做防火试验。
6.2.3 主要机具与设备
(1)垂直运输设备:塔吊、人货电梯、施工井架。
(2)搭设工具:活扳手、力矩扳手。
(3)检测工具:钢直尺、游标卡尺、水平尺、角尺、卷尺。
6.2.4 作业条件
(1)脚手架的地基必须处理好,且要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2)搭设脚手架的,场地应清理干净。
(3)脚手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达到《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要求的还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6.2.5 工艺流程
脚手架搭设顺序如下:放置纵向扫地杆→逐根竖立柱→安放横向扫地杆→安装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和横向水平杆—→安装第二步纵向水平杆和横向水平杆→加设临时抛撑→安装第三步、四步纵向水平杆和横向水平杆;设置连墙件→安装横向斜撑→接立杆→加设剪刀撑;铺脚手板→安装护身栏杆和扫脚板→挂立网
6.2.6 施工要点
1.地基处理必须加设底座和安放垫木(板),并对地基做好夯实处理。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2.铺放垫木(板)和安放底座垫木(板)必须铺放平稳,不得悬空,安放底座时应拉线和拉尺,按规定间距尺寸摆放后加以固定。
3.放置纵向扫地杆、竖立杆
(1)根据施工条件可选用表6-1双排脚手架结构尺寸。
表6-1常用脚手架设计尺寸
连件设置
立杆横距
部距
h
下列荷载时的立杆纵距lb /m
脚手架允许
搭设高度/m
2+4×0.351
(KN/m2)
2+2+4×0.351
(KN/m2)
3+4×0.351
(KN/m2)
3+2+4×0.351
(KN/m2)
二步三跨
1.05
1.20~1.35
2.0
1.8
1.5
1.5
50
1.80
2.0
1.8
1.5
1.5
50
1.30
1.20~1.35
1.8
1.5
1.5
1.5
50
1.80
1.8
1.5
1.5
1.2
50
1.55
1.20~1.35
1.8
1.5
1.5
1.5
50
1.80
1.8
1.5
1.5
1.2
37
三步三跨
1.05
1.20~1.35
2.0
1.8
1.5
1.5
50
1.80
2.0
1.5
1.5
1.5
34
1.30
1.20~1.35
1.8
1.5
1.5
1.5
50
1.80
1.8
1.5
1.5
1.2
30
注:1.表中所示2+2+4×0.35(kN/㎡) 包括下列荷载:
2+2(kN/m2)是二层装修作业层施工荷载。
4×0.35 (kN/m2)包括二层作业层脚手板另两层脚手板根据规范JGJ 130—2001第7.3.12 条的规定确定。
2.作业层横向水平杆间距应按不大于la/2 设置。
(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 mm(见图6-1)
(3)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见图6-1)
(4)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邻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应采用不少于2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6)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 高出檐口上皮1.5m。
(7)双管立杆中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m。4.搭设纵、横向水平杆
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见图6-2)。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见图6-3)。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在脚手架使用期间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3)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纵向水平杆必须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柱固定。
(4)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应大于lOOmm。
5.设抛撑
在设置第一层连墙件之前,除角部外,每隔6跨应设一根抛撑,直至装设二道连墙件且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上端与脚手架中第二部纵向水平杆连接,连接点与主节点的距离不大于300 mm。抛撑与地面的倾角宜为45°~30°。
6.搭设连墙件
(1)连墙件数量除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外,尚应满足表6-2要求。
6-2连墙件数量
脚手架高度
竖向间距h
水平间距(la)
每根连墙件覆盖面积/㎡
≤50m
3h
3 la
≤40
注:h——步距;
la——纵距。
(2)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2)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3)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或矩形布置。
4)一字形、开口形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2步)。
5)对高度在24m以下的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件。
6)对高度在24m 以上的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3)连墙件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2)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采用拉筋必须配用顶撑,顶撑应可靠地顶在混凝土圈梁、柱等结构部位,拉筋应采用两根以上直径为4mm 的钢丝拧成一股,使用时不应少于2股亦可采用直径不小于6mm 的钢筋。
3)架高超过40m 且有风涡流作用时,应采取抗上升翻流作用的连墙措施。
7.剪刀撑、横向斜撑:
(1)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柱、纵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2)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表6-3 的规定确定,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 跨,且不应小于6m, 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表6-3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
剪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
45°
50°
60°
剪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7
6
5
2)高度在24m 以下的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
3)高度在24m 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4)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且应符合规定要求。
5)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3)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层呈之字形连续布置,斜撑的固定应符合规范规定。
2)一字形、开口形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中间宜每隔6 跨设一道。
3)高度在24m 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24m 以上的闭形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 跨设置一道。
8.扣件安装
(1)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并不大于65N·m。
(2)扣件规格(Φ48或Φ51)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3)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或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支撑等扣件的中心线距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l50mm。
(4)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5)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
9.铺设脚手板
(1)脚手板的探头应采用直径为3.2mm(10号)的镀锌铁丝固定在支撑杆上。
(2)应铺满、铺稳,靠墙一侧离墙面距离不应大于150mm。
(3)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以防止滑动。
10.搭设栏杆、挡脚板
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的搭设应符合下列规定(见图6-4):
(1)上栏杆上皮高度l.2m,中栏杆居中设置。
(2)栏杆和挡脚板应搭设在外立柱的内侧。
(3)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l80mm。
11.脚手架拆除
(1)拆除脚手架前应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2)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3)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4)应清除脚手架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除脚手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 步,如高差大于2 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3)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3)卸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构配件严禁抛掷至地面。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
12.安全要求
(1)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按现行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2)搭设脚手架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脚手架的构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4)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当有6级及6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搭设与拆除作业。雨、雪后上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并应扫除积雪。
(6)脚手架的安全检查与维护应按规定进行,安全网应按有关规定搭设或拆除。
(7)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8)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9)临街搭设脚手架时,外侧应有防止坠物伤人的防护措施。
(10)在脚手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庄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茂》(JGJ 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搭拆脚手架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
6.2.7 质量控制与检验标准
(1) 脚≋架参其地基基础应在䘋列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13m 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月6级大风或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䐎。
6)停甠超过一个月。
(2)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
1)施ᷥ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2)技术交底文件。
(3)脚≋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高度在24m 以上的脚手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表&-4 项次1、2 的规定。
5)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超载。
表6-4 脊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技术要求
允许偏差
/mm
检查方法与工具
1
地基
基础
表面
坚实平整
观察
排水
不积水
垫板
不晃动
底座
不滑动
不沉降
-10
2
立
杆
垂
直
度
搭设中检查偏差的高度/m
总高度
用经纬仪或吊线和卷尺检查
50m
40m
20m
H=2
H=10
H=20
H=30
H=40
H=50
±7
±20
±40
±60
±80
±100
±7
±25
±50
±75
±100
±7
±50
±100
中间档次用插入法
3
间距
步距
纵距
横距
—
±20
±50
±20
钢尺检查
4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外伸长度偏差
外伸500mm
—50
钢尺检查
5
纵向水平杆高差
一根杆的两端
—
±20
水平仪或水平尺检查
同跨内两根纵向水平杆高差
—
±10
6
扣
件
安
装
主节点处各扣件中心点相互距离
a≤150mm
—
钢尺检查
同步立杆上两个相隔对接扣件的高差
a≥500mm
—
钢卷尺检查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至主节点的距离
a≤h/3
—
钢卷尺检查
纵向水平杆上的对接扣件至主节点的距离
a≤la/3
—
—
钢卷尺检查
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
40~65N·m
—
扭力扳手检查
7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
45°~60°
—
—
角尺检查
8
脚手板
外伸长
度
对接
a=130~150mm
l≤300mm
—
卷尺检查
搭接
A≥100mm
l≥200mm
—
卷尺检查
6.3 落地扣件式钢管单排脚手架施工工艺
6.3.1 适用范围本施工工艺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用24m以下落地式单排扣件式脚手架。
6.3.2 材料性能要求
见本章6.2.2节
6.3.3 主要机具与设备
见本章6.2.3节
6.3.4 作业条件
见本章6.2.4节
6.3.5 工艺流程
见本章6.2.5节
6.3.6 施工要点
1.地基处理必须加设底座和安放垫木(板),并对地基做好夯实处理。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2.铺放垫木(板)和安放底座垫木(板)必须铺放平稳,不得悬空,安放底座时应拉线和拉尺,按规定间距尺寸摆放后加以固定。
3.放置纵向扫地杆、竖立杆
(1)根据施工条件可选用表6-5单排脚手架结构尺寸。
表6-5 常用脚手架设计尺寸
连墙件
设置
立杆
横距lb
步距h
下列荷载时的立杆纵距lb /m
脚手架允许
搭设高度/m
2+2×0.35
/(kN/㎡)
3+2×0.35
/(kN/㎡)
二步三跨
三步三跨
1.20
1.20~1.35
2.0
1.5
24
1.80
2.0
1.5
24
1.4
1.20~1.35
1.8
1.5
24
1.80
1.8
1.5
24
注:1.表中所示2+2+4×0.35(kN/㎡) 包括下列荷载:
2+2(kN/㎡)是二层装修作业层施工荷载。
4×0.35 (kN/㎡)包括二层作业层脚手板,另两层脚手板根据规范JGJ 130—2001第7.3.12 条的规定确定。
2.作业层横向水平杆间距应按不大于lb/2 设置。
(2)脚手架必须设置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见图6-1)。
(3)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见图6-1)。
(4)立杆必须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5)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可采用搭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立杆上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邻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 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 ,应采用不少于2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6) 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 高出檐口上皮1.5m。
(7) 双管立杆中副立杆的高度不应低于3步,钢管长度不应小于6m。
4.搭设纵向水平杆
见本章6.2.6节。
5.设抛撑
见本章6.2.6节。
6.搭设连墙件
连墙件数量除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外,尚应满足表6-6要求。
表6-6 连墙件数量构造要
脚手架高度
竖向间距h
水平间距la
每根连墙件覆盖面/㎡
≤24m
3h
3 la
≤40
注:h——步距;
la——纵距
其他要求见本章6.2.5节
7.剪刀撑:
见本章6.2.6节
8.扣件安装
见本章6.2.6节
9.铺设脚手板
见本章6.2.6节
10.搭设栏杆、挡脚板
见本章6.2.6节
11.脚手架拆除
见本章6.2.6节
12.安全要求
见本章6.2.6节
6.2.7 质量控制与检验标准
(1)脚手架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基础完工后及脚手架搭设前。
2)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3)每搭设完10~13m 高度后。
4)达到设计高度后。
5)遇有6级大风或大雨后,寒冷地区开冻后。
6)停用超过一个月。
(2) 应根据下列技术文件进行脚手架检查验收:
1)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2)技术交底文件。
(3)脚手架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杆件的设置和连接连墙件支撑门洞桁架等的构造是否符合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高度在24m 以上的脚手架其立杆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表6-7 项次1、2 的规定。
5)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是否超载。
表6-7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技术要求
允许偏差
/mm
检查方法与工具
1
地基
基础
表面
坚实平整
—
观察
排水
不积水
垫板
不晃动
底座
不滑动
不沉降
-10
2
立
杆
垂
直
度
搭设中检查偏差的高度(m)
总高度
检查
24m
16m
8m
H=2
H=8
H=16
H=24
±7
±33
±65
±100
±7
±50
±100
±7
±80
中间档次用插入法
3
间距
步距
纵距
横距
—
±20
±50
±20
钢尺检查
4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外伸长度偏差
外伸500mm
-50
钢尺检查
5
纵向水平杆高差
一根杆的两端
—
±20
水平仪或水平尺检查
同跨内两根纵向水平杆高差
—
±10
6
扣
件
安
装
主节点处各扣件中心点相互距离
a≤150mm
—
钢尺检查
同步立杆上两个相隔对接扣件的高差
a≥500mm
—
钢卷尺检查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至主节点的距离
a≤h/3
—
钢卷尺检查
纵向水平杆上的对接扣件至主节点的距离
a≤la/3
—
—
钢卷尺检查
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
40~65N*m
—
扭力扳手检查
7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
45°~60°
—
—
角尺检查
8
脚手板
外伸长
度
对接
a=130~150mm
l≤300mm
—
卷尺检查
搭接
A≥100mm
l≥200mm
卷尺检查
6.4 落地碗扣式钢管双排脚手架施工工艺
6.4.1 适用范围本施工工艺适用于60m以下落地碗扣式钢管双排脚手架的搭设。
6.4.2 材料性能要求
(1)碗扣式脚手架用钢管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1992)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3092—1993)中的Q235—A级普通钢管,其材质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的规定。
碗扣式脚手架用钢管规格为Φ48×3.5mm,钢管壁厚不得小于3.5~0.025mm。
立杆上的上碗扣应能上下串动和灵活转动,不得有卡滞现象;杆件最上端应有防止上碗扣脱落的措施。在碗扣节点上同时安装1~4个横杆,上碗扣均应能锁紧。
立杆与立杆连接的连接孔处应能插入Φ12mm连接销。
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螺纹杆与螺母捏合长度不得少于4-5扣,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
(2)脚手板:
见本章6.2.2节
(3)安全网的技术要求
见本章6.2.2节
6.4.3 主要机具与设备
见本章6.2.3节
6.4.4 作业条件
见本章6.2.4节
6.4.5 工艺流程
安放立杆底座或立杆可调底座→竖立杆、安放扫地杆→安装底层(第一步)横杆→安装斜杆→接头销紧→铺放脚手板→安装上层立杆→紧立杆连接销→安装横杆→设置连墙件→设置人行梯→设置剪刀撑→ 挂安全网。
6.4.6 施工要点
1.常用碗扣式钢管双排脚手架组合形式见表6-8
表6-8 常用碗扣式钢管双排脚手架组合形式(单位:m)
脚手架形式
廊道宽×框宽×框高
适用范围
轻型架
1.2×2.4×2.4
装修、维护等作业
普通型架
1.2×1.2×1.8
结构施工
重型架
1.2×1.2×1.8或1.2×0.9×1.8
高层脚手架中的底层架
2.竖立杆、安放扫地杆
(1)脚手架地基基础必须按施工设计进行施工,按地基承载力要求进行验收。
(2)地基高低差较大时,可利用立杆0.6m节点位差调节。
(3)土壤地基上的立杆必须采用可调底座。
(4)脚手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应按施工设计或专项方案的要求放线定位。
(5)脚手架首层立杆应采用不同的长度交错布置,底部横杆(扫地杆)严禁拆除, 立杆应配置可调底座。
(6)双排脚手架应根据使用条件及荷载要求选择结构尺寸,横杆步距宜选用1.8m,廊道宽度(横距)宜选用1.2m,立杆纵向间距可选择不同规格的系列尺寸。
(7)曲线布置的双排外脚手架组架时,应按曲率要求使用不同长度的内外横杆组架,曲率半径应大于2.4m。
(8) 外排脚手架拐角为直角时,宜采用横杆直接组架;拐角为非直角时,可采用钢管扣件组架。
3.安放底层横杆根据步高的要求将横杆接头插入立杆的下碗扣内,然后将上碗扣沿限位销扣下,并顺时针旋转,将横杆与立杆牢固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框架结构。
4.安装斜杆和剪刀撑
(1)斜杆可采用碗扣式钢管脚手架的配套斜杆,也可用钢管扣件代替。
斜杆是为增强脚手架稳定性而设置的系列构件,用φ48×3.5mm、Q235钢管两端铆接斜杆接头制成,斜杆接头可以转动,同横杆接头一样,可装在下碗扣内,形成节点斜杆。
3)脚手架专用斜杆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斜杆应设置在有纵向及廊道横杆的碗扣节点上。
2)脚手架拐角处及端部必须设置竖向通高斜杆(见图6-5)。
3)脚手架高度≤20m时,每隔5跨设置一组竖向通高斜杆;脚手架高度大于20m时,每隔3跨设置一组竖向通高斜杆;斜杆必须对称设置(见图6-5)。
4)斜杆临时⋆除时,应调整斜杆位置,并严格控制同时拆除的根数。
(4)当采用钢管扣件作斜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斜杆应每步与立杆扣接,扣接点距碗扣节点的距离宜小于等于150mm;当出现不能与立杆扣接的情况时,亦可采取与横杆扣䆥,扣接点应牢固。
2)斜杆宜设置成兩字形,斜杆水平倾角宜在45°~60°之间,纵向斜杆间距可间隔1|2跨。
3)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斜杆应在内外排对称议置。
5.设置连墙䳶连墙杆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墙杆与脚手架立面及墙体应保持垂直,每层连墙杆应在同一平面,水平间距应不大于4跨。
(2)连墙杆应设置在有廊道横杆的碗扣节点处,采用钢管扣件作连墙杆时,连墙杆应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连接,连接点距碗扣节点距离应小于等于150mm。
(3)连墙杆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压荷载的刚性结构。
(4)当连墙件竖向间距大于4m时,连墙件内外立杆之间必须设置廊道斜杆或十字撑(见图6-6、图6-7)。
(5)当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上部20m以下的连墙杆水平处必须设置水平斜杆。
6.脚手板安放、脚手板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脚手板的挂钩必须完全落在廊道横杆上,并带有自锁装置,严禁浮放。
(2)平放在横杆上的脚手板,必须与脚手架连接牢靠,可适当加设横杆,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小于150mm。
(3)作业层的脚手板框架外侧应设挡脚板及防护栏,护栏应采用二道横杆。
7.接立杆接头是立杆同横杆、斜杆的连接装置,应确保接头锁紧。组装时,先将上碗扣搁置在限位销上,将横杆、斜杆等接头插入下碗扣,使接头弧面与立杆密贴,待全部接头插入后,将上碗扣套下,并用榔头顺时针沿切线敲击上碗扣凸头,直至上碗扣被限位销卡紧不再转动为止。安装碗扣式脚手架时,立柱和纵、横向水平杆的安装必须同步进行,接头必须锁紧。
如发现上碗扣扣不紧或限位销不能进入上碗扣螺旋面时,应检查立杆与横杆是否垂直,相邻的两下碗扣是否在同一水平面上(即横杆水平度是否符合要求);下碗扣与立杆的同轴度是否符合要求;下碗扣的水平面同立杆轴线的垂直度是否符合要求;横杆接头与横杆是否变形;横杆接头弧面中心线同横杆轴线是否垂直;下碗扣内有无砂浆等杂物填充等;如是装配原因,则应调整后锁紧;如是杆件本身原因,则应拆除,并送去整修。
8.斜道和人形架梯安装
(1)人行坡道坡度可为1:3,并在坡道脚手板下增设横杆,坡道可折线上升(见图6-8)。
(2)人行梯架应设置在尺寸为1.8m×1.8m的脚手架框架内,梯子宽度为廊道宽度的1/2,梯架可在一个框架高度内折线上升。梯架拐弯处应设置脚手板及扶手(图6-9)。
(3)脚手架上的扩展作业平台挑梁宜设置在靠建筑物一侧,按脚手架离建筑物间距及荷载选用窄挑梁或宽挑梁。宽挑梁可铺设两块脚手板,宽挑梁上的立杆应通过横杆与脚手架连接(见图6-10)。
9.安全网、扶手安装
(1)上栏杆上皮高度l.2m,中栏杆居中设置。
(2)栏杆和挡脚板应搭设在外立柱的内侧。
(3)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l80mm。
10.脚手架拆除
(1)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连接、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按技术管理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作业。
(2)脚手架拆除前,现场工程技术人员应对在岗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3)脚手架拆除时必须划出安全区,设置警戒标志,派专人看管。
(4)拆除前应清理脚手架上的器具及多余的材料和杂物。
(5)拆除作业应从顶层开始,逐层向下进行,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
(6)连墙件必须拆到该层时方可拆除,严禁提前拆除。
(7)拆除的构配件应成捆用起重设备吊运或人工传递到地面,严禁抛掷。
(8)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必须事先确定分界处的技术处理方案。
(9)拆除的构配件应分类堆放,以便于运输、维护和保管。
11.安全措施
(1)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脚手架上集中堆放模板、钢筋等物料。
(2)混凝土输送管、布料杆及塔架拉结缆风绳等不得固定在脚手架上。
(3)大模板不得直接堆放在脚手架上。
(4)遇6级及以上大风、雨雪、大雾天气时应停止脚手架的搭设与拆除作业。
(5)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擅自拆除架体结构杆件,如需拆除必须报请技术主管同意,确定补救措施后放可实施。
(6)严禁在脚手架基础及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7)脚手架应与架空输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防雷措施等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8)使用后的脚手架构配件应清除表面粘接的灰渣,校正杆件变形,表面作防锈处理后待用。
6.4.7 质量控制与检验标准
(1) 进入现场的碗扣架构配件应具备以下证明文件:
1) 主要构配件应有产品标识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2)供应商应配套提供管材、零件、铸件、冲压件等的材质、产品性能检验报告。
(2)构配件进场质量检查的重点:
钢管管壁厚度;焊接质量;外观质量;可调底座和可调托撑螺纹杆直径、与螺母配合间隙及材质。
(3) 脚手架搭设质量应按阶段进行检验:
1)首段以高度为6m进行第一阶段(撂底阶段)的检查与验收。
2)架体应随施工进度定期进行检查;达到设计高度后进行全面的检查与验收。
3)遇6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后的特殊情况的检查。
4)停工超过一个月恢复使用前。
5)脚手架搭设应按立杆、横杆、斜杆、连墙件的顺序逐层搭设,每次上升高度不大于3m。底层水平框架的纵向直线度应小于等于L/200;横杆间水平度应小于等于L/400。
(4)对整体脚手架应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保证架体几何不变形的斜杆、连墙件、十字撑等设置是否完善。
2)基础是否有不均匀沉降,立杆底座与基础面的接触有无松动或悬空情况。
3)立杆上碗扣是否可靠锁紧;
4)立杆连接销是否安装、斜杆扣接点是否符合要求、扣件拧紧程度;
5)脚手架全高的垂直度应小于L/500;最大允许偏差值应小于100
mm。
(5)搭设高度在20m以下(含20 m)的脚手架,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技术、安全及监理人员进行验收;对于高度超过20 m脚手架,超高、超重、大跨度的模板支撑架,应由其上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负责人组织架体设计及监理等人员进行检查与验收。
(6)脚手架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技术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及变更文件。
2)高度超过20 m的脚手架的专项施工设计方案。
3)周转使用的脚手架构配件使用前的复验合格记录。
4)搭设的施工记录和质量检查记录。
6.5 落地门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工艺
6.5.1 适用范围本施工工艺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中采用高度不大于60m的落地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施工和使用。
6.5.2 材料性能要求
(1) 门式钢管脚手架:门式钢管脚手架及其配件的规格、性能及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门式钢管脚手架》(JGJ76)的规定,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及产品标志。
周转使用的门式钢管脚手架及配件应按《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附录A的规定进行质量类别判定、维修及使用。
连接外径48mm钢管的扣件的性能、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的规定,连接外径42mm与48mm钢管的扣件应有明显标记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2)脚手板:
见本章6.2.2节
(3)连墙件:
见本章6.2.2节
(4)安全网:
见本章6.2.2节
6.5.3 主要机具与设备
见本章6.2.3节
6.5.4 作业条件
见本章6.2.4节
6.5.5 工艺流程
(1)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应自一端延伸向另一端,有下而上按部架设,并逐层改变搭设方向,以减少误差。
(2)门式钢管脚手架的搭设顺序:
铺放垫木(板)→安放底座→自一端起立门架并随即安装交叉支撑→安装水平架(或脚手板)→安装梯子→(需要时,装设作加强用的大横杆)→安装连墙杆→照上述步骤,逐层向上安装→装加强整体刚度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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