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分包劳务人员进场施工平安治理规定
1. 劳务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必须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完善签订平安消费协议,并配置专职平安员,进场施工的劳务人员必须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个人平安消费保证书。
2. 劳务分包单位应保持现场人员的相对稳定,不得经常变换施工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增减人员时,应及时告知工程部平安员。
3. 人员进场后必须先通过三级平安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工作,平安教育应有教育登记卡、身份证复印件、平安知识考核试卷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等。
4. 凭三级教育“材料,工程部配发企业统一标志“的平安帽,未经三级教育的人员工程后勤部门不得安排食宿。
5. 施工班组应坚持班前平安交底“制度,并做好记录材料。
6. 工程现场的施工人员应服从工程的统一治理,恪守各项平安制度和治理规定,坚持文明施工,确保平安消费,维护企业形象,承担平安责任。
7.对各级组织在施工现场查出的平安隐患征询题,劳务分包单位及班组人员应按三定“原那么(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及时整改闭环,关于现场不服治理的劳务人员和严峻的平安三违“现象,工程平安员有权按平安奖罚制度“执行罚款并在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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