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治工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中治工办发20101号)和四川省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做好我厅的试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一、工作目标2010年6月底前,发布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依托政府网站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加强行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共享,重点做好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不良行为信息的公开,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总结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为全面推广实施提供实践依据。二
2、、职责与分工(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试点全面工作,组织试点工作检查、交流和总结工作。(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规处、规划处、审批处、建筑管理处、勘察设计处、房地产管理处、风景园林处、对外合作交流处、建设监察总队、质量安全监督总站、造价管理总站、招投标管理总站、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省代建中心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做好试点工作,指导试点市、县部门做好试点工作。制定本部门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录入涉及本部门的项目公开信息数据和信用信息数据。(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负责系统平台建设和与省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专栏链接的具体工作,建立全省统一
3、的信息数据库。协助业务处(室)做好相关数据的录入,指导试点市、县做好试点工作。(四)成都市、自贡市、资阳市和新津县、蒲江县、富顺县、荣县、简阳市等8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本次试点工作的试点单位。三、主要任务(一)编制和发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信用信息目录。按照国家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编制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明确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责任主体。制定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标准和程序,规范有序地推进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的实施。(二)建设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
4、公开专栏”,各试点单位和部门按照审批权限和职能,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和各级政府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的相关信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共建共享和工程建设的跟踪和监控。(三)建立企业和个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围绕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定并发布行业信用信息管理、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认定、信用评定管理等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各试点单位和部门要及时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实现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四、工作安排(一)2010年4月底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部门和试点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试点工作安排,制定试点
5、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二)2010年5月底前,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的条目发布建设项目公开信息和信用信息。(三)试点工作期间,各试点单位每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省建设厅治工办上报试点工作进度和情况。各试点单位要及时分析试点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接受5月份省治工办的检查。(四)2010年6月底前,试点单位做好试点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治工办。五、组织领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面实施的
6、组织、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完成本单位的试点工作。组 长:谭新亚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副组长:毕志彪 省纪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组组长 成 员:鲁泽文 省纪委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组副组长 方怀南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处长 卯 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规划处处长殷时奎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管理处处长 冯 江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处长 何华荣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业处处长 郑贵林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风景园林处处长 杨光福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外合作处处长 李大军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处调研员 孔 燕 省建设监察
7、总队队长 谢洪学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站长 肖 军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 刁立军 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总站站长 余 萍 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主任 车志军 省代建中心主任 薛学轩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主任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纪检组,办公室主任由毕志彪(兼)担任,副主任由鲁泽文(兼)、方怀南(兼)、殷时奎(兼)担任。六、工作要求(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是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规范工程建设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的现实要求。各
8、试点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责任分工。要按照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和安排认真开展试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统筹规划,密切协作。各试点单位要从自身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按照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和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的要求,及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协调,充分利用互联网络和各级政府网站,统筹规划,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共享。(三)精心实施,确保准确。各试点单位要制定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正和使用相关管理规定,明确相关责任人,落实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的采集、整理、发布和报送工
9、作,确保信息有效、准确和及时,促进信用信息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共享应用。(四)加强调研,不断完善。要深入开展试点工作调查研究,把握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的特点和规律,研究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和技术问题,指导和推进试点工作的开展。要及时研究试点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总结经验,把握规律,研究提出解决对策,不断完善试点工作,为整体推进公开实施工作奠定基础。附件:1、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2、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附件1: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目录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一、项目审批信息责任部门发布时间包括:选址意见书信息、用地规划许可证信息、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等内容。 二、项目建
10、设管理信息责任部门发布时间(一)项目基本信息 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概况、建设时间、投资规模、项目经理、建设单位信息、参建单位信息等内容。(二)招标投标信息 包括招标事项、招标公告、投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结果信息等内容。(三)征地拆迁信息 包括征地拆迁负责人及联系方式、项目用地审批意见、项目涉及征地、拆迁公告、工作方法原则、已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总额等内容。(四)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包括设计变更管理依据、项目变更时间、变更原因、资金变更、变更内容、审批单位等内容。(五)施工管理信息 包括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等内容。(六)合同履约信息 包括施工单位项目考核信息、参建单位主要相关人员按合同履约到场信息、
11、建设单位按合同支付资金信息、设备、材料采购资金使用情况等。(七)质量安全检查信息 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质量安全监督负责人、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及结果、质量、安全鉴定结果等内容。(八)交竣工验收信息 包括交竣工验收时间、交竣工验收结果、较竣工验收报告的核备等内容、档案;监理、环保、消防等单位项目验收报告的信息;项目审计、工程决算、档案验收、交付使用时间、验收报告等内容。 附件2: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目录(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基本内容)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企业名称一、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营业执照登记机关、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登记机关、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
12、本、成立日期、住所、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信息、年检结果等内容。二、资质信息包括资质等级名称、资质证书号、有效起始日期、有效到期日期、资质证书核发日期、资质证书核发机关、资质证书状态等内容。三、项目业绩信息:包括项目名称、起止日期、项目规模、项目负责人、项目获奖情况等内容。四、信用评价信息:包括信用评价结果、评价日期、评价机构等信息及重合同守信用情况等内容。五、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包括地市级及以上的荣誉文书编号、荣誉内容、荣誉认定日期、颁发机构等信息,以及驰名、著名商标信息等内容。六、不良行为记录信息(1)违法信息:包括法院判决结果、处罚对象、执行期限、判决机关等内容。(2)行政处罚信息:包括处罚
13、各类,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日期、处罚执行情况、处罚机关等内容。(3)行政强制信息:包括行政强制机关、行政强制决定文书编号、行政强制事项名称、行政强制依据、行政强制日期、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等内容。(4)行政裁决(定)信息:包括行政裁决机关、行政裁决(定)书编号、行政裁决(定)地位、行政裁决(定)事由、行政裁决(定)结果、行政裁决(定)日期等内容。(5)欠薪及欠缴社保金信息:包括欠薪时段、欠薪总额、欠薪记录机关、欠薪社会保险种类及金额等内容。(6)不良行为信息:详见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 说明:从业单位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业务活动的法人单位,包括代
14、理招标、工程施工、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检测机构等单位和机构。(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基本内容)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人员姓名一、人员基本信息基本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内容。二、执业资格信息基本内容:包括证书名称、编号、有效起始日期、有效到期日期、核发日期、核发机关、证书状态等内容。三、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基本内容:包括地市级及以上的荣誉文书编号、荣誉内容、荣誉认定日期、颁发机构等内容。四、不良行为记录信息(1)违法信息:包括法院判决结果、处罚对象、执行期限、判决机关等内容。(2)行政处罚信息:包括处罚各类,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日期、处罚执行情况、处罚机关等内容。(3)不良行为信息:参见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信息。说明:从业人员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业务活动的主要。包括法人代表,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建造师、监理工程师、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城市规划师等注册人员和持证上岗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