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工程平安设备与条件“三同时”治理制度为强化工程部平安消费,使平安设备可以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平安设备三同时“由主管平安消费的平安经理负责。 2、新、改、扩、技改、革新工程,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必须保证平安消费和消除有害要素的设备,这些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平安、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备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水平的设备和技术。 4、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工程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平安、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标准和标准。 (2)设计采纳新工艺、新设
2、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5、新产品消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采纳成熟的工艺方法; (2)工艺条件的送取应符合平安要求; (3)具备可靠的平安措施; (4)设备外型和建筑等,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要求; (5)设计文件要有平安可行性评价。 6、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平安、工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及工会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回绝付款。 7、施工过程中,应有人负责平安、卫生、环保、消防设备的施工监视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中缺陷。 8、在竣工验收工作中,要有平安、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会同工会组织参加,凡平安、卫生、环保、消防设备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车或经考核达不到原设计要求时,均不能验收,直到到达要求。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煤二十九处古城工程部 2013年0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