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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处创文工作指导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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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办事处创文工作指导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区委、区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全面完成我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冲刺,根据《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街道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统筹、指挥、协调全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工作职责。及时与区创文办协调联络,全面落实工作措施,完成区创文办分解到街道的各项指标,并对各社区的项目进行指导检查,切实做好辖区创文工作的有序开展。同时,抓好“创文”工作的协调、督促、考核等工作,及时通报辖区达标工作进展情况。 二、工作重点 1.建立党政主要领导牵头、指挥有力、全面协调的“创文”领导小组。完善综合推动、投入保障、宣传教育和督查考评等机制,在辖区形成“党委总揽、政府主导、行业参与、部门协调、村居联动、全民共创”的创建格局。 2.按《区创建文明城市任务分解表》要求,对照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落实完成各项任务,实行创建工作倒计时,确保今年7月18日前完成任务达标。 3.组织专项整治。重点解决在社会治安、环境卫生.集贸市场、窗口服务等领域存在的问题,确保城市综合环境全面改善。 4.展开全方位的宣传发动。重点提高市民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度。开展文明市民系列教育,规范市民的公共行为。印发制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条”发放给辖区居民。 5.重点抓好公共文明指数的模拟测评工作,特别要加大“创文”工作、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办法、公共文明行为规范的宣传力度,大力提升公共文明指数,努力提高市民的公德意识,为迎检打牢基础。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冲刺阶段,由街道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创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完成材料的收集归档,迎接省市创文检查小组的检查。 1.由街道党政办牵头,在全街道范围内需挂牌的地点场所进行重点督促检查,确保各制度、牌匾上墙。同时,“创文”档案资料整理归档,按照各自工作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所有收集整理好的创建档案资料,由街道统一汇总。对部分达标的项目抓好创建工作的日常监管,防止突出问题反弹,巩固和提高创建成果。进一步强化迎检期间的公益宣传,营造浓厚的迎检氛围。 2.由街道领导小组牵头,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加大对窗口服务行业的督查督办力度。 3.由街道城管科牵头,组织实施环境整治。 4.由街道综治办牵头,组织实施社会治安“百日行动”。 (二)迎检阶段,全力配合市、区做好迎检的工作。 1.落实好“整体观察路线”和实地考核地点。全面检查窗口行业及实地考察地点的设施、环境、服务、管理四个方面的规范建设情况。召开实地考察地点、窗口行业负责人会议,对不符合测评要求的路线和地点,进行限期整改。 2.制定《迎检方案》,做好测评组接待、汇报、整体观察等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以及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重中之重”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创文”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制,由各社区“一把手”、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负总责。把“创文”的每一项指标任务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要把创建工作纳入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纳入单位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对整治不力、工作失职、影响达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问责处理。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 广泛采用公益宣传、社会宣传、宣传海报、宣传知识条、工作简报、宣传手册等载体,并通过党(团)员志愿者服务社区先锋行活动,进社区、进单位、进楼院、进沿街门面,提高“创文”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第4页 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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