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年街道清明节活动方案 清明节是缅怀先人、悼念逝者的传统节日,是广大群众开展祭祀活动的高峰期。为做好2015年清明节期间我街道群众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维护正常祭扫秩序,倡导绿色文明祭扫,确保街道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长芦街道特制定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责任。 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管理和服务是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要按照“重安全、强服务、惠民生、树新风”的工作思路和要求,做到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突出重点、措施上狠抓落实,使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开展。为此,街道办事处成立清明祭扫工作领导小
2、组。 组长:李建军葛德成 执行组长:王小康张宝年郭成存刘保钢高志和 成员:杨权勇朱红玉林正用陈德茂时长龙胡德龙郑国民陈强王世州王敏任足玉 二、狠抓措施落实,做好安全防范。 (一)目标任务 保证祭扫安全、秩序井然,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祭扫陋习,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工作措施 根据公墓周边地形及实际情况设置相应卡点,由街道及社区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同时安排派出所民警、边防武警、协警、保安以及城管队员等协助把守和维持秩序,在公墓周边一定范围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车辆驶入,严禁将烟花爆竹带入公墓及祭扫区域内。农业科仅负责做好清明祭扫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 卡
3、点设置及派出所民警、边防武警、协警、保安以及城管队员具体安排如下: 1、桃花山公墓共设卡点三处,分别为: 长芦自来水厂门前卡点。1名民警、2名保安、1名交协警、1名城管。 桃花山公墓门口卡点。1名民警、2名保安、1名交协警、1名城管、2名边防武警。 荣欣化工厂门口卡点。1名民警、2名保安、1名交协警、1名城管、2名边防武警。 2、三教寺公墓共设卡点二处,分别为: 三教桥路口卡点:2名民警、2名保安、2名城管 沿滁河路卡点:由2名民警、2名保安、2名城管 (三)带班制度 为了强化措施落实,实行领导带班制,预测祭扫高峰为四天(3月28日、3月29日、4月4日、4月5日),在这四天当中确保每天有一名
4、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带班(由当日街道值班领导负责),同时各社区每天要至少安排一名街管干部在公墓大门口处做好执勤服务工作。 各卡点的执勤人员必须按时到带班领导处报到,统一在签到簿上签字后,由街道社会事务科安排专人统一收回备存。抽调的民警及保安由刘保钢和王敏(桃花山公墓)、任足玉(三教寺公墓)负责安排,抽调的交协警及城管队员由张宝年和陈开勇(三教寺公墓)、戴子云(桃花山公墓)负责安排,抽调的边防武警、街道相关部门人员由郭成存负责协调落实。 祭扫高峰日值班人员安排: 3月28日值班人员 (长芦片):郭成存、时长龙、石合中 (玉带片):曹维义、陈德茂 3月29日值班人员 (长芦片):刘春斌、潘长红、王小兵
5、 (玉带片):宋家发、陈金花 4月4日值班人员 (长芦片):侯传恩、黄书余、查德群 (玉带片):周正亚、杨松林 4月5日值班人员 (长芦片):刘保钢、林正用、王进云 (玉带片):王小康、谢小青 以上值班人员中排在第一位的为带班领导,带班领导及值班人员在桃花山公墓大门口或三教桥公墓卡点进行签到。公墓处值班时间为上午7:0012:00,其余时段的公墓祭扫值班保卫服务、爆竹禁放查处以及森林防火等工作由相关社区及责任部门自行做好安排。 12 2015年清明节墓区应急预案 重点地区:县太阳山公墓和白云公墓及周边区域 高峰期:4月2日4月8日 高峰日:4月4日4月6日 根据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和民政部通
6、知精神,落实XX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利用清明祭祀有利时机,扎实推进“绿色、生态”殡葬,积极引导群众开展“低碳、文明”祭扫,加快推进和深化殡葬改革,保障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文明、低碳、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大力推行绿色生态殡葬、文明低碳祭扫,切实保障祭扫安全有序。把清明节期间群众的文明、低碳、安全祭扫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公墓管理全体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作用,紧紧依靠有关部门的协调和参与,强化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保护能力,加强通往墓区道路的清障工作,提高科学指挥水平,积极倡导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低碳的
7、现代祭扫方式,实现祭扫文明、低碳、安全、和谐、有序。 2、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民政牵头下,明确交警、公安、消防、工商、交通、卫生、教育等相关部门参与安全祭扫保障工作中的职责,充分发挥公墓管理工作人员在清明节期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作用,防止踩踏、火灾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 3、完善应急保障机制,坚持依法规范、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清明节期间突发公共事件的报告、控制、处置等依法实施管理,一旦出现突发公共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二、组织领导 县民政局成立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清明节
8、期间公墓内部的各项管理工作。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进行总负责、总协调,其他相关人员为成员,按分工做好各自工作。联系各有关单位,根据部门职能进行分工协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位。确保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 三、清明节期间可能引发的公共突发事件 1、交通安全事故。由于通往公墓的公路狭窄,公路两旁菇农生产原料随意堆放,更加剧了道路的拥堵,加上市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越来越多家庭出车扫墓,车流人流混杂,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2、山林火灾。由于现阶段群众祭扫活动的习俗大多数还以焚烧香烛、纸钱等为主,墓区内树木茂盛,极易引发火灾。 3、拥挤踩踏事故。由于祭扫人员较多,在人流量高峰时段及墓区
9、狭窄地段容易引发拥挤踩踏事件。 4、群众打架斗殴事件。由于祭扫人员较多,容易就一些小的误会、口角、拥挤摩擦升级为群体性的打架斗殴事件。 5、祭扫人员摔伤、突发疾病事件。墓区山高路陡,容易发生不慎摔伤、扭伤;扫墓时一些祭扫人员特别是老年人和儿童会因自身的身体状况不佳而引发身体不适,诱发一些突发疾病。 四、应对措施 1、认真落实祭扫活动工作安排。 由“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清明节期间的各项管理工作。公墓管理单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夜间巡防制等,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在墓区主要路口设置墓区指示牌、警示牌,修缮墓区道路、防护栏;在墓区主干道和显眼地段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语和横幅,对祭
10、扫群众广泛宣传清明扫墓期间注意事项,大力弘扬文明祭扫新风。 2、针对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措施: (1)公路两旁随意堆放的香菇原材料,由交通(路政)管理部门先行治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2)提醒市民尽量采取骑车或步行前往祭扫的方式,以免在停车中给自己带来不便。 (3)在交通高峰时段(早上7点至下午5点),交警部门对通往太阳山公墓路段进行交通管制和疏导工作,大型机动车禁止通行,派专人引导机动车安全停靠至指定地点,尽量避免拥堵情况的发生。 3、针对墓区火灾的应急措施: (1)指派专人对各墓区进行不间断巡查,劝阻祭扫人员不安全用火行为,在祭扫形式上,要摒弃烧纸、烧香、点香烛等传统祭奠方式,采用“鲜花祭
11、祀”、“无烟祭祀”、“家庭追思会”等文明、环保、健康的祭祀方式,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和报告。 (2)在各墓区放置灭火器材,及时清除墓区绿化内的干枯树枝、杂草,检查更换老化的电线线路,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3)万一发生火灾事故,各墓区巡查人员立即赶到现场有序疏散祭扫人员,小的火情用灭火器材进行扑灭,大的火情迅速通知、引导消防部门灭火。 4、针对拥挤踩踏事故的应急措施: (1)及时疏散密集人群,提醒年老体弱者不要单独到墓地祭扫。 (2)踩踏事件万一发生,迅速组织救援并立即报警,通知救护车和医务人员抢救伤员,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5、针对祭扫群众打架斗殴事件的应急措施: 打架斗殴事件一旦发生立即报警
12、,由公安人员到场调解处置。 6、针对祭扫人员摔伤、突发疾病事件的应急措施: (1)在一些危险地带设置警示牌,提醒祭扫人员注意安全; (2)准备充足的开水和避暑药品免费提供,预防祭扫人员因天气炎热而引发中暑等身体不适,诱发一些突发疾病。 (3)一旦发生祭扫人员摔伤、突发疾病等事件,立即组织人员看护或护送到安全地带,并通知医护人员到场救护。 五、注意事项 在整个清明节祭扫过程中,各岗位人员应各负其责,各单位应严密注视、紧密配合,尽量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必须迅速到位,避免事态扩大发展,酿成严重后果。 12 为做好2015年清明节期间文明低碳祭扫和服务保障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祭扫活动管
13、理,倡导殡葬改革新风尚,实现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目标,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关于我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以“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文明、有序祭扫为首要目标,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弘扬新风尚,宣传文明低碳祭扫,充分发挥清明节对于推进殡葬改革的积极作用。 二、工作任务 (一)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践行文明低碳理念,树立清明祭扫新风尚。 (二)强化安全意识,健全祭扫安全保障机制。保障群众安全,认真查找殡葬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三)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行风建
14、设水平,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引导群众移风易俗。 三、工作安排 (一)成立工作机构。根据xx区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明确各部门分工,建立联动机制的基础上,区民政局成立由钟艺青局长为总指挥、吴万就副局长为副总指挥的清明节工作应急处置指挥小组。指挥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和社会救济股。指挥小组负责了解和掌握各地群众祭扫活动的情况,协调督查相关工作,指导全市清明节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地开展。各镇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要成立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领导小组,祭扫活动接待任务重的地方要提请政府成立协调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清明节群众祭扫工作,处置突发情况。 (二)做好安全保障。
15、1、各镇和殡葬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总结历年来的经验,加强安全管理,根据xx区清明节群众祭祀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区民政局工作方案,制定清明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 2、加强对殡仪馆、公墓(陵园)、骨灰楼(堂)等群众集中祭扫场所的安全检查,完善祭祀场所的安全保障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清明节期间不发生因祭祀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3、要针对清明节祭扫活动“短时间、小空间、高密度”的特点,重点做好下列防范:一是扫墓现场交通堵塞,人员拥挤,严防踩踏事件的发生。二是扫墓人员相互之间、扫墓人员与管理人员突发矛盾纠纷。三是骨灰寄存处(塔
16、、楼)因人员拥挤、滞留时间过长而引发的建筑物倒塌。四是殡仪馆、公墓(陵园)、骨灰楼(堂)内和周边地区消防安全,特别是散葬墓穴的防火安全。五是防止骨灰丢失、被盗和错拿、错放,确保殡仪服务各环节和全过程标准化、零差错。六是扫墓现场机动车辆自燃现象的预防与应急。 4、祭扫场所内分区负责,责任到人。各祭扫场所分成若干区域,由殡葬服务单位的工作人员组成若干个工作小组,直接负责各区域的群众指挥、咨询和环境清洁工作,定人定岗,责任到人。 (三)确保交通顺畅。 1、在主要祭扫场所周边地区增设临时户外停车位,并免费开放。 2、通过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祭扫现场的人流情况和周边地区交通状况,指引群众选择出行路线与停车场
17、地,引导群众错峰祭扫。 3、与公安、交警配合,在各主要祭扫场所周边道路安排交警指挥交通,在主要路口布置交通指导标志,并根据人流、车流情况在高峰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四)大力倡导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贯彻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关于我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骨灰树葬、骨灰撒海等生态葬法,推广小型墓、壁葬、寄存等节地葬法。积极推广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故人,弘扬慎终追远等优良传统文化。进一步充实清明节传递亲情的文化内涵,引导群众移风易俗。 (五)建立值班和报告制度。清明节期间,各单位加强值班,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汇总信息,报告紧
18、急情况,受理有关事宜。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3月11日26日)1、制定xx区民政局2015年清明节工作方案,召开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单位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2、开展安全巡检。区、镇对辖区内的殡仪馆、公墓(陵园)、骨灰集中存放地和重点祭扫场所开展专项督查,消除安全隐患。 3、添置、更换消防器材,畅通消防通道,对祭扫场所进行维修改造,改善祭扫环境。 4、各殡葬服务单位对职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进行岗前培训和岗位演练,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7日4月6日)1、殡葬服务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按照预案,佩证上岗,各就各位,严守
19、职责,密切协作。 2、做好清明节的宣传报道工作。重点是宣传市委办、市府办印发的关于我市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xx市免除户籍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实施办法和文明低碳祭扫,营造良好氛围,引导群众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3、完善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加强联络,随时了解和报告有关情况。 4、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镇、区殡仪馆、大洋山陵园于3月22日前将信息联络员名单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救济股(电话/传真0756-5538490/0756-5533916)。各信息联络员于3月31日报3月28、29日信息(祭扫人数、车辆数等),4月5、6、7日每天下午4:30时前报当天祭
20、扫信息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救济股。 5、指挥小组视情况派工作组进行督查指导。 (三)总结报告阶段(4月7日4月9日)各单位对清明节开展祭扫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并于4月8日前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和社会救济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做好清明节工作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切实增强做好清明节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早制定工作预案,细化相关保障措施,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预防,落实责任。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加强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设施设备和救援人员,强化祭扫高峰期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优化服务,提高保障水平。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增设便民服务设施,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要开通服务监督、举报投诉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群众意见和建议;要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价格、服务标准等相关规定和工作规范,对服务项目收费和商品价格要明码标价,不得借节日期间抬高价格。12第14页 共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