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畜牧局退户进区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以“五化”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文明新农村工作的工作部署,加快推动畜禽养殖“退户进区”工作,突出抓好农村畜禽粪污综合整治,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以“五化”为重点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文明新农村会议精神,重点解决村庄内村民门前堆粪和人畜同院等严重影响农村生活环境的问题,切实加强农村“退户进区”工作,推动畜禽生态养殖和粪污综合整治工作,在改善农村生态和农民生活环境的同时,改善和提升我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增加农民收入。 二、目标任务 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科技支撑、示范带动,从2011年
2、开始试点建设,每年扶持发展畜禽养殖“退户进区”养殖小区20处左右,利用5年的时间,使全市庭院养殖户比较集中且预留了集体建设用地指标或能够调整出养殖用地的村庄内的散养户退出庭院,进入小区集中饲养,基本解决农村“粪堆”污染环境问题,为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和全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将大沽河等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地河流两岸1000米范围内、风景名胜区等区域的畜禽养殖村作为“退户进区”的重点区域。 (二)重点村庄。在重点区域内首先选择庭院养殖户比较集中的村庄进行试点推动,逐步将全市所有畜禽粪污污染严重、村内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农村纳入实施范围。 (三)重点畜种。着
3、重把畜禽粪污排放量较大、对农村环境卫生造成较大污染的奶牛、生猪、肉牛三个畜种作为重点,将村庄内各家各户分散养殖的家畜集中饲养。 四、建设标准 畜禽养殖“退户进区”养殖小区要达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五化”要求。 (一)奶牛养殖小区。存栏奶牛达到100头以上;小区统一设立门卫传达室、人员消毒室和更衣室以及车辆消毒池,牛舍坚固结实,实行封闭管理;辅助生产区建设草料库、青贮窖、饲料加工车间且功能齐全;建立机械挤奶系统,设有挤奶厅、输奶管、储奶罐、机房和冷却设备;建立粪污处理设施,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实行供料、配种、防疫、消毒、挤奶、销售、粪污处理“七统一”服务
4、,按照市奶牛档案记录地方标准建立档案记录。 (二)生猪养殖小区。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小区统一建设消毒设施,实行封闭管理;按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要求建设沼气等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粪尿处理后符合排放标准;建设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实行引种、供料、配种、防疫、消毒、销售、粪污处理“六统一”服务,建立养殖档案。 (三)肉牛养殖小区。年出栏肉牛200头以上;小区统一建设消毒设施,实行封闭管理;牛舍为半开放式或开放式,坚固结实,辅助生产区建设草料库、青贮窖、饲料加工车间且功能齐全;建立粪污处理设施,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饲养管理操作规程和免疫程序,实行供料、配
5、种、防疫、消毒、销售、粪污处理“六统一”服务,建立养殖档案。 五、扶持政策 对新建成的或经过改造、升级、完善、整合的“退户进区”养殖小区,经验收合格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一)受益主体。“退户进区”养殖小区政策扶持的受益主体必须是承建“退户进区”养殖小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凡龙头企业、养殖大户等社会资本出资建设的养殖小区一律不纳入“退户进区”政策扶持范围。 (二)奖补标准。 1、奶牛养殖小区。新建成的小区每处补助80万元;升级改造小区每处补助40万元。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小区机械挤奶厅、粪污处理池、青贮池和消毒通道等公用设施建设。 2、生猪养殖小区。新建成
6、的小区每处补助60万元;升级改造小区每处补助30万元。奖补资金重点用于粪污处理池和消毒通道等公用设施建设。 3、肉牛养殖小区。新建成的小区每处补助60万元;升级改造小区每处补助30万元。奖补资金重点用于粪污处理池、青贮池和消毒通道等公用设施。 六、申报验收程序 (一)立项建设。养殖小区建设单位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退户进区”建设(改造)计划,各区市汇总、筛选、确定本年度“退户进区”建设单位名单,填写“年度退户进区养殖小区建设计划一览表”(见附件1),于每年3月1日前报市畜牧兽医局畜牧处。2011年度退户进区养殖小区建设计划一览表于8月20日前市畜牧兽医局畜牧处。 养殖小区于本年度10月末
7、完成建设(改造)任务,并达到小区建设相关要求和建设标准。 (二)申报及初验。经建设、改造竣工的畜禽养殖“退户进区”养殖小区,于每年10月30日前向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当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专家按照建设标准进行初验。合格的养殖小区,填写“市退户进区养殖小区项目竣工验收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三份,于11月15日前,由各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连同验收报告一并报市畜牧兽医局、财政局。 (三)现场验收及结果公示。市畜牧兽医局会同财政局组织专家成立“退户进区”养殖小区项目现场检查验收组,按照市畜禽养殖“退户进区”养殖小区建设标准对申报的养殖小区进行现场验收。12月3
8、0日前,对验收合格的养殖小区在“畜牧信息网”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按评分高低顺序择优确定本年度市畜禽养殖“退户进区”养殖小区名单。 (四)资金拨付。市财政补助资金按相关程序分级拨付区市财政局、养殖小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规划。各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根当地土地规划布局和畜禽养殖情况,抓紧制定“退户进区”五年规划,明确畜禽散养比重较大的养殖村名单,规划好各年度“退户进区”养殖小区建设数量、进区养殖户数及补贴资金预算。规划要摸清现状,立足当前,注重长远,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二)突破难点。一是努力保障养殖小区建设用地。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有关
9、部门和镇村利用好农村土地流转机制,适当调整工业用地指标,为“退户进区”储备建设用地,想方设法做好“退户进区”用地保障工作。二是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按照“各级财政补一点、村集体及合作社筹一点、入区养殖户出一点”的办法,多渠道筹集资金,不断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在扶持机制上,市和各市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村“退户进区”,标准化改造、沼气建设、生态养殖等扶持资金要重点向养殖小区建设倾斜;在运行机制上,要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按照谁投入、谁进区、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小区建设。三是指导“退户进区”养殖小区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凡是由村“两委”牵头承建或由农民联户出资建立的“退户进区”养殖小
10、区,原则上均应依法成立经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三)培养典型。各区市要加强“退户进区”工作技术指导与服务,在小区选址设计、规划建设、技术信息等方面提供全面技术信息服务,要发展和培育建设标准、管理规范、运作有序、进区养殖户满意的示范养殖小区典型,在规划建设、运作模式等方面为“退户进区”工作探索更多发展形式。发挥好典型小区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全市“退户进区”工作顺利开展。 (四)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畜禽养殖“退户进区”扶持政策和重要意义的宣传,既取得社会各界支持,又使广大农村散养户通晓政策,树立“退户进区”、美化家园的主动意识。要协调有关部门,尤其是散养集中镇村广泛发动,动员散养户积极参与“退户进区”,退出庭院养殖模式,在促进农民增收、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的同时,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五)严格管理。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列入扶持名单养殖小区的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严格核查小区建设主体、建设内容、养殖规模及入区养殖户的村民身份等事项,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管理混乱的养殖小区,一经发现查实,取消其扶持资格。“退户进区”扶持项目实施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各级畜牧兽医部门要设立项目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畜牧兽医局监督电话:。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