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涉企检查备案指导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asd****19 文档编号:6910710 上传时间:2024-12-23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5.51KB 下载积分:10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涉企检查备案指导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涉企检查备案指导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涉企检查备案指导方案 为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机关效能、服务企业发展,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服务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补充通知》。现就贯彻好以上两个文件,认真执行我区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备案范围 各行政执法主体涉及对全区重点骨干企业的检查,必须严格执行备案制度。2009年首先抓好对50家重点骨干企业检查的备案(具体企业名单已由区委发[2009]22号文件公布,见“附件1”),以后由区经贸局根据全区企业规模、入库税收等情况,每年调整一次,并予以公布。 二、备案程序 1、各行政执法主体涉及对50家重点骨干企业的全部检查活动(包括已经区政府批准的,已申报未批准的,以及遇紧急情况先检查后补报告的等),实施后都要将检查情况以及检查前审批情况、检查后处理处理情况等,填入《重点骨干企业检查备案表》(附件2)。 2、检查结束后一周内,由实施检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重点骨干企业检查备案表》,报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区减负办”,地址:区经贸局)备案。若遇重要案件,不能在一周内处理结束的,应在实施检查之日起10天内,先将《重点骨干企业检查备案表》中“处理意见”以外的内容先报备案,处理结束后补报“处理意见”。 3、对例行检查无处理意见或简易程序处理的,可使用《重点骨干企业检查备案汇总表》(附件3)形式,每10天汇总一次报备案。 4、具体报备案方法为。由实施检查单位或主管部门文件拟办员,通过区公文交换系统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区经贸局文件拟办员,同时报送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纸质表格1份。 5、每月5日前,区减负办将上月收到的《重点骨干企业检查备案表》汇总后,填入《重点骨干企业检查备案汇总表》,上报区委、区政府领导审阅,同时抄报区纠风办。 6、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审阅后反馈意见,区减负办会同纠风办等部门,进一步做好制度落实的相关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各行政执法主体要进一步强化全区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强化企业服务,减少涉企检查,合力兴工扶工,自觉做到严格执行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每个单位要确定一名负责备案工作的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区减负办。 2、区减负办会同区纠风办,负责对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执行的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如发现制度不落实的情况,应督促纠正;重要情况应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区纪委报告。 3、对应备案而未报备案的,首次发现由区减负办书面通知整改;年度内发现两次以上,由区减负办或纠风办采取网上等形式通报,并酌情通报市有关部门。 4、发现涉企检查中“三乱”行为的,上报区纪委、监察局、纠风办,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第3页 共3页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品牌综合 > 施工方案/组织设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