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设施应在总平面布置图反映。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30米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并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4、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按要求设置吸烟室。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施工现场进行大面积或特殊环境的明火作业,应办理审批手续和监护人。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8、临时木工库、油漆库、木工机具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格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9、发现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10、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消防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1、由项目部专(兼)安全员责任施工现场每月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和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 12、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