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教处范文之小学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施行方法 为了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标准处置行为,提高处置才能,维护学校稳定和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制定本方法。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照“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的原则,坚持“教育疏导、防止矛盾激化和扩大”的原则,对群体性事件及其苗头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力争做到发觉得早、化解得了、操纵得住、处置得好,实在把咨询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处理在学校内部,努力维
2、护改革开展稳定的大局。二、适用范围和工作目的(二)本方法适用于本校师生认为本身权益遭到损害,通过非法聚拢、围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的群体性事件及其酝酿、构成过程中的串联、聚拢等活动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三)本方法中的群体性事件是指由学校师生引发的、众多人员参与的危害公共平安、扰乱教育秩序的事件。此类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方式:1.大规模人员违规集体上访;2.人数较多的非法聚会、游行、示威;3.非法集体罢工、罢课;4.聚众围堵、冲击、打砸抢烧学校等现象;(四)本方法的工作目的,做到操纵事态开展,限制在最短时间,最小范围内,使负面妨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学生工作,安定学生
3、情绪,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三、组织领导和工作小组职责(五)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处置群体性事件指挥部,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如下:俞观宝、高飞燕、曾海强、马向阳、蔡霄燕、周校生、韩金南。俞观宝为指挥部领导小组组长,高飞燕为副组长。(六)工作小组和职责。设立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小组,负责维护校园平安和稳定工作。1、指挥办公室。主任:马向阳;副主任:周校生。成员:周杭军、孙欢银、朱微。工作职责:承担指挥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的只能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处室对群体事件处置。并向学校指挥部汇报和联络工作。宣传教育工作,依照中心和学校指挥领导小组的指令,编播有关制止事态开展的通告,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做好对
4、外新闻联络和校园网络操纵工作;及时搜集事态开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等。2、现场指挥组。组长:曾海强,副组长:蔡霄燕。成员:各年级年段长、班主任。工作职责按学校领导小组指令,详细组织现场处置工作,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开展,处置情况。包括稳定情绪,开展劝阻,疏导和维护秩序工作,制止破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四、现场处置(七)发生群体性事件后,指挥办公室应在事情发生30分钟内,向学校、镇局等相关部门上报事件的主要情况,包括时间、地点、事由、通过、妨碍范围、动态趋势、已采取的处置措施、现场指挥员的联络方法等,并依照事态开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动态信息。事态严峻或情况特别紧急时,应立即上报。(八)群体
5、性事件发生后,学校领导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校内力量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1.划定戒备区域,采取必要的封锁、隔离、管制措施;2.紧急调配学校应急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3.对现场施行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平安防护措施;4.向上级报告事发觉场的动态信息。(九)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学校党政领导及相关处室的负责老师要面对面地做师生或群众的工作,认真听取意见,精确推断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开展趋势,掌控场面,把握尺度,讲究策略和方法,相机采取措施,尽快平息事态。(十)在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能够采取以下措施:1.通过广播等方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释有关咨询题,争取教育大多数群众,孤立
6、少数为首分子。2.施行现场戒备、管制,加强学校重点部位、重要室处和要害部位的平安防备,维护治安秩序。3.播发通告,发动违法聚拢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离开现场。4.依法使用录音、摄像等手段进展现场取证,为妥善处置和事后依法处理提供有效证据。(十一)群体性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现场处置时向群众承诺处理的咨询题,必须尽快处理到位,不得搞虚伪承诺或者久拖不决。坚决防止违犯承诺、失信于民,重新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现象发生。(十二)依托公安机关,关于群体性事件中的违背治安治理条例的人员,由公安机关按照治安治理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对老师党员和干部参与事件需追查党纪和政纪责任的,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进展处理。
7、五、保障措施(十三)在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当需要对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人员进展有组织疏散时,依照现场指挥部的要求,配合交通、卫生急救、通讯治理等部门,竭尽提供必要的车辆、抢救和通讯工具。(十四)在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要按照及时主动、精确把握、正确引导言论、注重社会效果的指导思想,坚持有利于党和政府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咨询题妥善处理的根本原则,为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营建良好的言论环境。(十五)群体性事件原则上不接受境外媒体记者现场采访。对媒体群体性事件的歪曲性报道,应及时予以澄清和驳斥,以正视听。必要时,采取法律措施,维护学校、师生形象和声誉。六、其他(十六)公办教职工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工作不力而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恶劣妨碍的,上报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相关党纪法规追查责任。(十七)本方法由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十八)本方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