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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艺协议书-施工.doc

上传人:胜**** 文档编号:689948 上传时间:2024-02-02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52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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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kV孝南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协议书 (工 程 施 工) 订立日期: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220kV孝南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协议书 (工程施工) 发包单位:湖北省电力公司孝感供电公司 以下简称 甲方 承包单位:孝感光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乙方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为本”的质量管理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质量责任,全面落实国网公司标准工艺和“两型一化”建设要求,加强质量工艺的策划落实和过程控制,有效防范各类施工质量事故和质量通病的发生,为项目安全稳定运行创造条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网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220kV孝南输变电工程 2. 工程地址:湖北省孝感市 3. 承包范围: 1)变电站本期扩建规模包括:终期3×180MVA主变,本期2×180MVA主变;220kV出线终期6回,本期2回;110kV出线终期10回,本期6回;10kV出线终期24回,本期16回;无功补偿:终期3×3×7.2Mvar电容器,本期2×3×7.2Mvar电容器。 2)线路规模包括:220千伏孝感变至孝南变线路工程,双回14.6km,导线2*LGJ-400,杆塔46基,两根地线为24芯OPGW光缆;110千伏出线6回(三元宫2回、东城、燎原、城北、牵引站各一回),10千伏出线16回。 4.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承包合同总价包干。 5. 工程合同编号:XDGYSG201001 6. 工程项目期限:自2010年11月20日至2011年9月30日 二、协议内容 1. 质量工艺目标 (1) 不发生一般质量事故。 (2) 达标投产,创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 (3) 单位工程综合优良率:土建100%,安装100%。观感得分率≥95%。 (4) 达到《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标准》提出的质量工艺要求。 2. 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1)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 国家发改委 《110kV及以上送变电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国家电网公司 《关于利用数码照片资料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过程控制的通知》 (4) 国家电网公司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5) 国家电网公司 《工程建设质量责任考核办法(试行)》 (6) 国家电网公司 《输变电工程建设创优规划及细则编制纲要》 (7) 国家电网公司 《工程建设质量监理管理办法》 (8) 国家电网公司 《输变电工程施工工艺示范手册》 (9) 国家电网公司 《输变电工程标准工艺示范光盘》 (10)国家电网公司 《750千伏及以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系列规程》 (11)国家电网公司《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办法》 (12)湖北省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13)湖北省电力公司 《基建标准化管理规定》 (14)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激励实施细则(试行)》 3. 甲乙双方的质量工艺权利和义务 3.1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网公司有关质量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有关质量工艺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质量工艺管理责任。 3.2 工程项目按照“先订质量工艺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质量工艺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 3.3 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和现场质量工艺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质量工艺管理机构或配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和相关的质量工艺检查检测装备。 3.4 施工期间,甲方指派张立勇同志负责本项目的质量工艺管理,乙方指派彭盛仲同志负责本项目的质量工艺管理。 3.5 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质量通病工作,重视对质量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3.6 严格执行质量工艺策划、施工技术措施、技术交底等制度和措施。 3.7 施工前,甲方根据国网公司质量管理要求,以及国网公司系统质量工艺先进水平,制定项目质量工艺总体策划,明确安全质量管理的标准、要求、效果,乙方根据质量工艺总体策划编制创优策划报甲方批准后落实到工程建设过程中。 3.8 关于工程分包的规定如下: 3.8.1 乙方对工程进行分包,除需要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及国网公司分包规定外,选择的合格分包商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3.8.1.1 必须具备相应等级资质; 3.8.1.2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近一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所承建的工程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3.8.1.3近三年内参加过省公司220kV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建设项目,并至少有一个项目获得省(网)优质工程称号。或虽未参加过省公司220kV以上电压等级的电网建设项目,但在近三年内获得过省级以上优质工程的类似项目。 3.8.2分包必须在甲方招标平台进行招标,有关规定如下: 3.8.2.1参加投标的单位,标书所列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符合上条要求。 3.8.2.2分包招标文件须按质量工艺总体策划要求编制。 3.8.3 评标必须包括以下程序: 3.8.3.1 甲方选聘有关专家对投标单位的标书文件进行审查; 3.8.3.2 建设管理单位选聘有关专家对质量工艺的关键要求进行提问; 3.8.3.3 建设管理单位选聘有关专家对投标单位的类似工程进行考察。 3.8.4 乙方必须和分包单位签订质量工艺合同,分包队伍进场前,必须经监理按照标书所列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等主要管理人员的照片资料进行验证,确保与投标要求一致。 3.8.5乙方应采用有效措施保证分包单位投入。其中,劳务分包价、工程分包合同价不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工程进度款实际拨付金额比例不得低于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 3.9 乙方在各分部工程开工前,先制作施工样板并自评合格后,报请监理、设计、甲方批准后,方可大面积推广。样板未通过监理或甲方批准的,由甲方督促施工单位重新选择专业队伍。乙方在现场宜设样板区施工模型样板。采用实物样板的必须明确标示。实物样板,若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返工,不得采用修复等方法。必须在现场施工样板的项目包括: 3.9.1 三通一平:土方回填、挡土墙、护坡。 3.9.2 变电土建:基础及构支架保护帽、马路、电缆沟、围墙、墙地砖、混凝土地坪及散水、雨水口及集水井、开关插座。 3.9.3 变电电气:电缆展放、电缆接线、接地、软硬母线连接。 3.9.4线路工程:线路基础、保护帽、接地引下线、防护设施。 3.10 乙方在各单体工程施工完毕后,应先报监理复核是否达到规定的质量工艺标准,监理复核通过,由甲方负责确认。未确认通过的工程项目,由设计制定处理方案,监理复核后,报甲方批准,乙方负责实施,以达到规定的标准。经确认无法处理的问题和缺陷由甲方实施处罚。 3.11 乙方对于通过单体工程确认的项目,负责成品保护直到工程移交。 3.12工程在投产3个月后,由甲方组织达标投产复查;工程投产2年内,甲方组织对符合评优条件的项目组织优质工程复查,并按规定上报湖北省电力公司优质工程、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乙方需做好评优的配合及迎检工作。 3.13 有关质保期的规定如下: 3.13.1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13.2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3.13.3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3.14 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质量事故,以及未达到设定的质量目标,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4. 甲方的质量工艺管理权利和义务 4.1 对乙方的技术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4.2 按规定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组织和协调现场质量工艺的整体工作,及时向乙方传达国网公司等上级单位质量工艺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报。 4.3 督促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质量工艺培训教育,督促乙方主要操作技工进行标准工艺考试考核,做到有据可查。 4.4 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组织向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质量工艺交底,提出质量工艺标准。 4.5组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各方签订相应的质量协议,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成品保护措施。 4.6 编制现场质量工艺总体策划并报湖北省电力公司批准。 4.7 定期召开质量管理例会和专题会议,组织质量工艺检查活动,协调解决现场的质量工艺问题。 4.8 组织现场质量检查,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 4.9 组织对乙方的质量工艺样板进行评审、确认。 4.10 按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 4.11 对乙方的工程分包进行监督,保证乙方采用有效措施保证分包单位投入。其中劳务分包价、工程分包合同价不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工程进度款实际拨付金额比例不得低于实际完成工作量的80%。 5. 乙方的质量工艺权利和义务 5.1 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技术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2 遵守现场质量工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质量工艺的管理,配合质量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 5.3 按照甲方质量工艺总体策划和质量工艺管理制度、标准,制定编制施工创优策划方案以及技术措施,报甲方备案,并组织落实。 5.4 完善施工质量档案管理,施工档案随工程进度同步形成,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5.5 按照规定和要求,编制并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质量工艺具体措施,组织施工方案和质量工艺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5.6 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质量工艺培训教育,对主要操作技工进行标准工艺考试考核,做到有据可查。 5.7 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 5.8 落实设计文件中的质量通病防治、强制性条文要求,签订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编写变电站土建、电气专业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并报审,编制变电站土建、电气专业质量验收及评定范围划分表,并报审。 5.9 完成三级自检,配合监理对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配合甲方、监理及其它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试运行及投产达标考核等工作。 5.10 定期召开质量管理例会和专题会议,采用随机和定期的检查方式进行质量检查,跟踪标准化工艺的落实情况,对质量缺陷进行闭环整改,并确认整改结果,填写过程质量检查表和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单。 5.11 参加质量流动红旗等竞赛活动,积极准备和配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12 编写工程质量总结,汇入施工总结,积极配合工程达标投产、优质工程检查活动,按合同约定实施项目投产后的质量回访及保修工作。 5.13 乙方在施工时,必须达到《湖北省电力公司质量工艺标准》要求,并按《湖北省电力公司质量工艺标准及控制要点》进行施工,未按要求施工产生的质量缺陷和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6. 质量工艺考核标准 6.1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工艺事故 6.1.1 质保期间发现的室内外地坪沉降超标、房屋屋面漏水和墙体渗水; 6.1.2建设期间发现的室内外地坪沉降超标、房屋屋面漏水和墙体渗水,虽经整改但未达到效果; 6.1.3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出现严重不均匀沉降,建筑物倾斜超标、主体结构强度不足; 6.1.4 影响安全、降低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6.1.5 影响设备及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6.1.6 整改或处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等于50万元而小于500万元的。 6.2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质量工艺事故 6.2.1 质保期间发现的除重大质量工艺事故外的其他影响生产运行的; 6.2.2建设期间发现的其他达不到《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标准及控制要点》要求,虽经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或因整改、处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大于等于5万元而小于50万元的。 6.2.3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工艺缺陷: 6.2.3.1建设期间发现的不属于一般质量工艺事故,虽未达到《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质量工艺标准及控制要点》要求,但经整改达到要求,且整改或处理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小于5万元以下的。 6.3 发生质量工艺缺陷,经认定属乙方责任的,负责对质量工艺事故发生的项目进行免费修复。 6.4 发生一般质量工艺事故,经认定属乙方责任的,扣除相应施工费。 6.5发生重大质量工艺事故,经认定属乙方责任的,扣除相应施工费,比照未达到创优标准按《湖北省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按照《湖北省电力公司设计施工监理激励实施细则(试行)》对该项目资信评价评为不合格,取消该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市220kV以下项目施工投标资格1年。 6.6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预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乙方的质量保证金,预留合同总价的5%作为乙方的创优保证金。满足条件的输变电工程,没有参加评选或未获湖北省电力公司优质工程的项目,按《湖北省电力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考核办法》扣除创优保证金。 6.7 甲方按照《输变电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激励实施细则(试行)》对乙方进行阶段性评价并按文件要求扣款。在湖北省电力公司组织的检查中没有及时整改的,以及国网公司组织检查发现问题的,纳入评价考核。 6.8 甲方在工程完工后获得国网公司优质工程,奖励乙方20万元;在湖北省电力公司组织的流动红旗评比中获得流动红旗的项目按获得国网公司优质工程奖励。 7. 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附则 1. 本协议约定的各项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可独立于主合同存在,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承担相应的质量工艺管理责任。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质量工艺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 本协议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一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协议有效期按照合同工期。合同工期变更,本协议有效期相应变更;合同施工工作内容、范围有变动时,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 4.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双方设备损坏、人员伤亡,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5. 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约定。 6.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__ 单位地址:孝感市长征路221号 单位地址:孝感市书院街30号__ 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 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 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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