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压力容器(管道)平安治理制度1、目的作用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都属于国务院特种设备平安监视治理部门规定的特种设备范畴,为了加强对这一类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的平安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公司财产平安,促进经济开展,特制定本制度。2、治理职责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公司内部的平安治理部门为机模部,机模部部长(或设备主管)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平安治理员。3、设备前期治理(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按照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获得许可的单位进展。这类单位必须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习惯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习惯的消费条件和检测手段;有
2、健全的质量治理制度和责任制度。(2)压力容器出厂时,应当附有平安技术标准要求的设计文件、产质量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视检验证明等文件,这些材料都将被列入压力容器的档案治理,妥善保管。(3)特种设备平安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质量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材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情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平安附件、平安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转缺点和事故记录。(4)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必须经重庆市特种设备平安监视治理部门(重庆市质量技术监视局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按照平安技术标准的要求进展监视检验,检验合格并颁发平安消费许可证后,方可使用。(5)公司应当按照平安技术标准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平安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个月向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接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