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品文档就在这里-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与依据1.1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对电厂压力容器实施安全管理,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保障电厂人身、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2 引用标准:1.2.1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2.2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1.2.3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定1.2.4 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1.2.5 防止高压除氧器爆炸有关规定1.2.6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规则1.2.7 其他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2 定义解释2.1 压力容器:
2、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 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2.2 压力容器的主要安全附件: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紧急切断装置、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等。2.3 年度检验:是指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2.4 全面检验:是指压力
3、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每3年至少一次。2.5 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后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气压试验。每两次全面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3 压力容器管理的组织分工3.1 电厂成立以厂长(总工程师)为首的压力容器监察领导小组。3.2 压力容器监察小组成员:生产设备处与运行分场的汽机、锅炉、燃料、除灰专业的专工及安全监察人员。3.3 压力容器监察小组负责领导全厂压力容器监察管理工作。3.4 压力容器监察小组要保持相对稳定,加强技术业务培训,提高安全监察水平。如果人员变动较大时应及时进行调整。3.5 安全监察
4、人员要根据压力容器检验报告的内容,及时统计压力容器检验周期,提前做好到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的各项准备工作,防止压力容器超期使用。4 压力容器监察的规定4.1 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严禁使用“三无”、报废、超期等压力容器,新安装的压力容器必须到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告知,经有资质的检验单位监检合格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4.2 从事压力容器操作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进行工作。4.3 投入运行的压力容器,必须按有关规定的要求配齐安全附件(水位计、压力表、安全阀等),并制定相应的检修、检验计划,定期进行检修、检验,并制定相应的运行规程或操作规程。4.4
5、压力容器及管路系统上的安全装置(安全阀、爆破片、压力表等)的配备规格、数量必须符合原设计要求,未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许可不准随意更动和割除。未经许可私自割除的必须限期恢复。4.5 与压力容器相接的热力系统,必须符合原设计要求。未经许可不准接入其它系统,对非法接入的系统必须限期割除。4.6 压力容器需要提高运行参数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及技术报告,上报电厂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提高参数运行。但严禁超过压力容器的最高压力。4.7 非压力容器一律不准改成压力容器。4.8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修、检验应由生产设备处按有关检修、检验规定进行。检修、检验计划项目由生产设备处负责编写制订并上报电厂和集团公司,并
6、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5 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的要求5.1 压力容器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人员应能熟练掌握压力容器的正常运行操作和事故应急处理。5.2 压力容器的取证或复审工作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电厂要积极给予配合。5.3 压力容器的作业人员要根据电厂有关规定定期巡检压力容器,发现缺陷立即上报处理。5.4 压力容器禁止超参运行,遇到危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运行。5.5 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时,作业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汇报。5.5.1 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5.5.2 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
7、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5.5.3 安全附件失灵。5.5.4 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5.5.5 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5.5.6 过量冲装。5.5.7 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5.5.8 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5.5.9 其他异常情况。6 压力容器的检验6.1 安全附件的检验:6.1.1 压力容器的压力表检验由热工维护人员负责,检验周期为一年。6.1.2 安全阀的检验根据设备停运时间进行,由检修人员将安全阀卸下后,电厂统一送到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进行检验(或与检验单位另定),检验周期为一年。6.1
8、.3 其他安全附件的检查,机械部分由相关专业的检修人员负责,电气部分由电气人员负责,表计由热工维护人员负责。6.2 压力容器的全面检验,应根据电厂大小修工作进行。检验中的施工工作,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6.3 压力容器检验前,要与运行分场提前联系,做好设备运行方式的调整。检验与施工工作必须开具相应的工作票,并做好安全措施。6.4 耐压试验:6.4.1 耐压试验前,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天与运行分场联系,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6.4.2 耐压试验前,要做好试验设备的隔离,必要时需加盲板。6.4.3 耐压试验中,操作人员要按有关规程执行。电厂安全管理人员、检验单位人员、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
9、7 焊接与焊工7.1 压力容器上任何焊接、打磨等工作必须提前告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由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进行监检合格后,方可运行。7.2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焊接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并取得与所焊项目对应的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8 档案管理8.1 建立、健全压力容器的技术管理档案。检修、检验记录必须上交档案室保管。8.2 压力容器检修结束后,施工单位要在20天内向电厂移交有关检修记录。8.3 压力容器检验后,应及时联系集团公司付检验费,以便及时取回检验报告。9 考核9.1 未按照压力容器操作规程使用压力容器的,考核50100元,构成异常、障碍、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10、。9.2 违反压力容器监察规定的,考核50500元。9.3 按照集团公司绩效考评管理标准执行。9.4 电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有权对违反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行为追加处罚。10 附则10.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并负责解释。如果与上级规定冲突,以上级规定为准。10.2 本制度由生产设备处进行监督检查落实。10.3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0.4 本制度编写人:苗木供应合同书甲方:乙方: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以下简称甲方)从周至县哑柏镇绿星苗圃(以下简称乙方)购买银杏苗木,(用于渭政办发2010205号文件,渭南市区绿化),并就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一、 苗木数量: 二、
11、苗木规格:胸径15cm以上,主干通直,树头完整,枝条匀称、丰满,无病虫害,树形美观。三、 苗木价格:每株计人民币四、 该价格包括:苗木费、挖掘费、包装费、装车费、拉运费五项。合计人民币( )五、 付款方式:任务完成后,10日内一次付清。六、 有关事项:1、 土球规格:苗木所带土球直径1.2米以上,厚度60cm以上,卸车前完整不破裂。2、 包装规格:土球包装腰带无间隙宽度12cm以上,纵扎草绳间隙在2cm以下。绳杆高度40cm,缠冠高度2米。3、 所有苗木必须是播种培育,均为本苗圃苗木,严禁从外省、外地调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4、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时间、地点、数量要求按时送苗。(送苗地点,渭南市城区)并保证我县任务完成居全市前三名。5、 苗木结算数量以接收方接收单上的数据为准,因不符合合同条款中苗木规格要求的,接收方拒绝接收的苗木由乙方自行处理。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同意协商解决。七、合同条款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由造成损失方全额赔偿。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0一0年十二月-精品 文档-